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下放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增加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加工經營監管和管理市糧食局的職責。
(四)加強農產品產需調控,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
(五)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生物質產業(不含沼氣)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六)加強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七)加強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業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促進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八)加強農業產業化發展,促進農業生產效益提升。
主要職責
(一)擬訂種植業、農墾等農業產業(以下簡稱“農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擬訂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起草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地方性管理規定;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金融、保險、稅收、農業財政補貼及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並參與制定相關政策。
(二)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參與指導耕地、農用水域與灘涂、草地使用權流轉和減輕農民負擔、惠農政策落實工作,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工作。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項目和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
(四)指導擬訂促進鄉鎮企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村第三產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政策、規劃、計畫;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指導制訂大宗農產品與農業投入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指導農業(農作物種子、農產品、農業投入品)檢測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轉基因生物安全及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產品“三品”認證的申報和標誌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肥料農藥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農藥經營者經營條件的審查工作。
(七)負責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與檢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擬訂農作物有害生物與疫病防治、植物檢疫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農作物有害生物防治與檢疫性有害生物防控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植保植檢體系建設、農作物有害生物測報防治、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徵集、發布農業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化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專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導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協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對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具體監督管理。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不含沼氣)發展和農業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對農產品產地安全實行分類管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組織對外來物種的清查、評估、有效防控和除害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管理市糧食局、市畜牧獸醫水產局、市農業機械化管理局、市鄉鎮企業局、市農業科學研究所。指導、監督有關政策法規和工作任務的貫徹和落實;統籌組織、指導、協調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並按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二)市農業利用外資辦公室,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受市農業局委託,負責全市農業引進利用外資和創匯農業項目的規劃、實施,對相關項目進行指導和管理;負責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承擔農業科技人才援外、勞務輸出管理工作。
(三)市農民素質教育辦公室(市農業科技教育辦公室、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郴州分校),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受市農業局委託,擬訂農業科技、農民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工作;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組織農民職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承辦農業技術幹部培訓、農村基層幹部培訓、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和網路教育、農民素質教育等事宜。
(四)市農業技術推廣站,由市農業科教和農業技術推廣站更名,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農業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為農業科技示範場建設、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提供技術指導服務;承擔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有關服務。不再受市農業局委託承擔農業科技教育管理職責。
(五)市農場管理站,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受市農業局委託,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農墾經濟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市農墾系統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墾區完成國家交給的政治、經濟任務;協調墾區社會公益事業的發展;指導農墾企業的財務會計、統計工作;匯總全市農墾企業社會經濟信息和財務年度決算;承擔中央、省、市農墾專項資金和投資項目管理;指導協調農墾系統重大科技開發與推廣套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南亞熱帶作物發展戰略和規劃。
(六)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受市農業局委託,牽頭組織、指導、協調農業綜合執法;依法組織開展有關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肥料、農田和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植物檢驗檢疫、農業野生植物保護、農技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新菜地開發基金征繳等方面全市性執法活動,查處跨縣(市、區)重大違法案件。
(七)市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農產品、種子、肥料、農藥的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承擔農產品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農業投入品、農業環境、農業資源等的檢驗檢測與技術評價工作;向社會提供有關技術服務。
(八)市農作物種子儲備和技術推廣站,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農作物種子國家儲備庫的定期維護與管理,承擔儲備種子的定期檢驗與更新;承擔市級農作物種子儲備工作;承擔農作物新品種和新技術的引進、研發及推廣;承擔農作物種子試驗、示範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市農業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擔市農業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要積極探索機關後勤管理體制改革,實行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只減不增管理,逐步實現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
(十)市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市臍橙開發中心),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承辦有關農業產業化經營方面具體事宜,開展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服務及技術培訓、諮詢和信息服務;生產並經營無病毒柑桔及其他水果的苗木和接穗;研究或引進推廣水果新品種和規範化栽培新技術。
(十一)市蔬菜良種物質推廣中心,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引進、推廣蔬菜新品種和蔬菜生產新技術,為蔬菜產供銷提供相關的生產資料及技術配套服務。
(十二)市蔬菜科學研究所,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研究、引進和推廣適合本地實際的新特優蔬菜品種和栽培及病蟲害防治技術;承擔蔬菜科學技術的普及培訓、重大科研項目的論證及技術諮詢服務;承擔省、市級蔬菜品種育種育苗課題研究及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承擔省級蔬菜生產技術標準研究及實施的有關指導服務。
(十三)市七星大市場管理處,為市農業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七星大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市農業局內設11個科室 :
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市農業年度工作計畫;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秘、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接待、督查督辦、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應急綜合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統籌管理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負責農業系統信息化建設;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
計畫財務科
研究提出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扶持農業發展的項目建議,編報項目資金方案並監督實施;承擔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局系統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行政審批科
(政策法規科)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市農業局有關行政許可、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組織農業法律法規與規章的實施,推進農業系統依法行政;組織實施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普法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農業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指導服務工作;承擔本局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及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起草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管理有關工作。
糧油作物科
擬訂糧油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糧油作物種植結構和布局調整、標準化生產和優質、高產、高效創建工作;指導糧油作物新品種引進推廣、產業化、產品加工工作;參與主導品種的篩選;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糧食作物項目的實施和管理。
經濟作物科
(市綠色食品辦公室)
擬訂經濟作物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經濟作物種植結構和布局調整、標準化生產和優質、高產、高效技術工作;指導經濟作物新品種引進推廣、產業化和產品加工工作;參與主導品種的篩選;協同相關部門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組織協調經濟作物項目的實施和管理;組織實施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和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相關工作。
蔬菜科
承擔市政府蔬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市蔬菜產業發展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蔬菜管理法規、規章、蔬菜產銷標準;組織城鎮蔬菜生產、科研、流通和農村蔬菜產業發展工作;組織蔬菜基地建設和蔬菜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參與擬定蔬菜批發市場和菜市商場建設規劃;組織指導蔬菜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組織協調蔬菜產業項目實施和管理;組織實施蔬菜質量監督管理;管理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配合有關部門審核徵用專業菜地;指導食用菌產業發展工作。
植保植檢科
(農藥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等災情的監測、預報和綜合防治;依法承擔農業植物病、蟲、草、鼠害的檢疫和農業有害生物疫情監測工作;組織植保新技術、新農藥和新器械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承擔全市農藥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種子管理科
負責全市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品種、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農作物救災備荒種子儲備管理工作;負責種子市場監管,組織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和種子質量糾紛的田間技術鑑定工作;指導建立新品種展示基地和全市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工作;擬訂全市種子產業發展規劃,管理種子工程項目。
土肥和農業環境保護科
(市基本農田保護辦公室、市農業野生植物管理辦公室、市外來物種管理辦公室)
擬訂全市土壤肥料和農業環保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和肥料監督管理,參與有關執法;指導、監督全市耕地質量保護管理工作;開展農業土地資源調查和開發利用、基本農田保護、中低產田改良、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耕地保養、農用肥料有關管理和施肥技術指導等工作;負責農業野生植物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業野生植物資源調查、農業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處理、農村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等工作;負責全市外來生物管理和綜合防治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鄉村清潔工程建設、農產品產地安全監督管理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開發管理等工作。
監管和信息科
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農業生產技術操作規範,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產後商品化處理;組織指導果蔬茶等農產品產後冷藏保鮮和倉儲設施建設;組織開展農業信息服務,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協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管理;參與組織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統籌組織、指導、協調局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並按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局機關黨組織按章程設定,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工作動態
省農業廳蘭定國副廳長到我市指導糧食生產及農業抗旱工作
2013年7月29至8月1日,省農業廳蘭定國副廳長率省農業廳國際合作處副處長陳克雲、蔬菜處檢測中心副主任易斌來我市指導糧食生產及農業抗旱補損工作,郴州市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肖正科和總農藝師陳國發陪同。
蘭定國副廳長一行先後深入我市嘉禾、桂陽、臨武、宜章、蘇仙、永興等六縣區,並召集部分縣市區農業局長進行了座談,指導糧食生產和抗旱補損工作,對我市糧食生產工作和市縣兩級農業部門積極組織抗旱救災、生產自救給予了充分肯定,並對下階段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一是要繼續全力開展抗旱救災工作,積極做好晚稻移栽的掃尾工作,做到應插盡插,要做好已插晚稻的引水保苗工作,搞好中稻和旱糧作物及蔬菜、水果、茶葉等作物保水技術的指導;
二是要科學做好農業補損工作,科學應對,儘快制定改種等農業補損技術方案,積極開展生產自救,最大限度減少旱災給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要加強與氣象等部門的溝通,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
三是要高度關注糧食收購動態,及時跟蹤糧食收購布點、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等情況,充分發揮農業部門的職能,切實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