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釋義
部隊出現在世界上已有五六千年。中國自夏朝初期產生部隊編制,迄今也已四千餘年。四千多年來,由於社會政治制度的變革、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長期連綿不斷的戰爭所影響,使得部隊編制有著極為豐富的內容。
現代部隊編制一般都是統一的,在平時和戰時的編制基本相同,要調動的話也是成建制的調動。但中國古代部隊往往有兩種編制,一種是平時組織訓練的編制,另一種是戰鬥部隊的編制。當要組建參戰部隊時需要打破原編制,將士兵重新組織到新的戰鬥編制中去。
中國古代部隊編制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基本的固定編制規模逐漸縮小,越到後來,千人以上的部隊就越是習慣於採用臨時組編的辦法來編成。
什伍之制
“什伍”之制是中國古代軍隊最初、最基本的編制。
5進位以及10進位制是人類普遍採用的記數方法,因此很早就用來計算與編制士兵。中國古代部隊的基本編制單位就是一五一十的“什伍”之制。另外古代展開軍隊作戰時往往會排列成左、右兩路或左、中、右三路的陣勢,由此影響到軍隊要採用2進位或3進位(包括其倍數)的編制。
商代開創的這種“什伍”之制後來被周朝繼承,而周代的軍隊也是以戰車為核心,1輛戰車及其配屬的步兵合稱“乘”,是最小的編制單位。按照成書於戰國時期的《司馬法》一書的說法,每乘是甲士10名(3名上車作戰,7名在車下作戰),徒役20名。但也有人認為20個徒役中只有5名承擔養馬、炊飲,另外15名也參加戰鬥。比較一致的說法是每5乘編為1隊,由僕射指揮;每兩隊由“官”指揮;每10隊編為“卒”,由“卒長”指揮;每2卒編“師”,由“師氏”指揮。周代仍然以“師”為基本單位,但師的數量逐漸增加,據史料記載西周王朝兵力最多時達14師。
這一時期,步兵、騎兵尚未成為獨立的兵種,戰鬥的主力是戰車兵。使用的主要武器是刀槍劍戟與弓弩。這些武器的使用,一直持續到封建社會的結束。
春秋時期步兵逐漸成為獨立的兵種,與車兵並列。秦始皇陵兵馬俑坑中仍有戰車兵,與步兵混編,依舊是作戰兵種。西漢也仍然有“車士”的編制,以及在直屬朝廷的北軍中有專門的“虎賁校尉”,有“車騎將軍”名號。戰國時期步兵成為主力,各國編制不盡相同。
總的來看,早期步兵都以5人為戰鬥單位。據《司馬法》一書,5人分別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縱隊戰鬥隊形時,短兵器在前、長兵器在後。5個伍排列成一個方陣“兩”,兩司馬為甲士,居中擔任指揮。看來這種步兵戰術與基本編制配合得很好。
漢代軍隊編制沿襲秦代。按照戰時編制的常備軍逐漸固定,以部為基本單位。部由校尉指揮,因此部有時也稱“校”。校尉出缺由軍司馬代領。東漢時直屬朝廷的北軍“五校尉”部隊稱之為“五營”,每營應該相當於過去的部,但編制定額僅千人左右。校尉的級別相當於郡尉(比二千石),軍侯相當於縣尉(比六百石),屯長、隊率相當於縣吏(比二百石、百石)。部以下的編制不固定,根據任務各有幾個“曲”;而部以上的編制也不固定,由朝廷根據戰略方向、戰役任務委派的將軍,指揮根據該任務而組編的幾個部,構成一支某個戰役或戰略方向的兵力,有時就稱軍。將軍的指揮部由於要在野地宿營搭建帳篷而稱之為“幕府”,朝廷往往給予相當大的人事權力,允許臨時任命幕府官員,因此將軍出征也就叫做“開府”。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軍隊的基本編制情況相當混亂,史籍的記載也不明確。總的趨勢是部、曲的地位日益下降,成為將領的隨從親兵,其中大多數都是將領的奴僕,沒有人身自由,最後部、曲聯稱,成為法律限定的一種賤民。而將軍越封越濫,所領的“軍”的員額不斷縮小。
關於北朝時期軍隊編制情況,史籍記載不是很明確。據說北魏時期也是以隊、幢、軍3級為基本編制。但據說軍僅千人左右,則或許是100人左右為隊,以上3隊1幢、3幢1軍。指揮官分別為軍主、幢主、隊主。軍以上編制不固定,根據戰時需要組編由“統軍”、“別將”、“都督”等指揮。
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對傳統軍隊編制的改革力度較大。據說當時在皇帝之下設6個柱國大將軍,每個柱國大將軍管轄兩個大將軍(共12名),每個大將軍管轄兩個“開府”(共24名開府),每個開府管轄兩個“儀同”(意思為儀仗可以與開府相同,總共48名)。這些聽上去級別很高的軍官實際指揮的士兵實際並不多,每個開府所指揮的是“軍”(也叫“團”),但是實際上只有2000人左右;每個儀同指揮約1000人左右。千人以下的編制情況不明,但想來應該還是傳統的什伍之制。
隋唐繼承了府兵制度,尤其是唐府兵制的編制非常規整。各地遍設折衝府,為組織、訓練的編制單位,管轄兵員1200—800人,設折衝都尉,副手為兩位果毅都尉;府下轄4—6個團,每團兵員200人,設校尉為主官;團下轄2旅,每旅兵員100人,設旅帥為主官;旅下轄2隊,每隊兵員50人,設隊正為主官;隊下轄5火,每火兵員10人,設火長。戰國以來傳統的“伍”被取消。全國的折衝府數目龐大,在唐太宗貞觀年間就達到了643個,分別由朝廷的12衛大將軍統帥。
五代時期戰亂頻仍,無所謂平時戰時,軍隊的編制就是戰鬥編制。到後周時組建基本戰鬥部隊編制:100人為1個“都”,都有“都頭”;5都組編為1個“營”(500人),營有“指揮”;5營即組編為1個“軍”(2500人),軍有“都指揮使”或“都虞候”,或直接稱“軍主”;10個軍編為1“廂”(25000人上下,從戰鬥中的左、右兩翼發展而來),廂有“都指揮使”,或直接稱“廂主”;左、右兩廂編成一個戰略方向的總兵力,一般大約為50000人上下,由皇帝派出的節度使統帥。這或許就是從唐代軍隊的戰時編制發展而來的。
後周的制度被宋朝全盤沿用。宋軍以標準為500人的營(一般直接稱“指揮”)為基本單位,統計兵力都計算有多少指揮,調動組編也以指揮為單位,一般並不拆散。營下的為100人的都,有都頭;都以下的編制應該是什伍之制,有軍頭、“十將”(管轄10人)等士官的名目。
理論上5營編1軍,但實際上往往不足額(也有相反的情況)。而軍以上的廂由於兵員過多,因此朝廷往往採用抽軍辦法,使廂並不足額,甚至進一步撤消廂的番號。北宋中期後廂幾乎已全部架空,朝廷直接指揮並調動軍,廂都指揮使成為武官的虛銜。
猛安謀克
先後與宋皇朝對峙的遼、西夏、金、元少數民族皇朝軍隊的編制情況史載不明。
最著名的是金朝的“猛安謀克”制度。原來女真族軍隊也是採用10進位制的編制方法。以後將被征服的各部落武裝也按此制編製成軍,若干個猛安編為“司”,設立都統司指揮。
蒙古興起後建立的軍隊也是按10進位制編制的,10人為隊,有隊長或稱“牌子頭”;10隊組成1個“百戶”,10個百戶組成1個千戶,10個千戶組成1個萬戶,萬戶為蒙古軍最高編制單位。百戶、千戶、萬戶既是編制單位,也是長官的名號,但是實際上編制往往並不足。入主中原後元朝軍隊大體上保持這一基本編制。
宋軍是職業軍隊,理論上不應再有平時、戰時編制的區別。但是實際上這套編制在戰時運轉並不理想。到北宋中期又發生轉變。范仲淹在主持陝西防務時,為適應作戰需要而重新整編軍隊:以5人為“伍”,5伍(25人)為“隊”,5隊(125人)為“陣”,20陣(2500人)為“將”。“將”作為獨立戰術單位,直接指揮下屬。
至1139年與北方金朝和議成功後,南宋朝廷就裁撤了“大軍”的編制,由朝廷直接控制各軍。軍以下仍然保留將、營、隊、火的基本編制。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區後開始整編部隊,規定每10個士兵組成1個“小旗”,5個小旗組成1個“總旗”,兩個總旗組成1個百戶,10個百戶組成千戶,5個千戶設1指揮。
建立明朝後根據劉基的“軍衛法”建議,各省設都指揮使統轄駐軍,以下分設衛、所。每衛編制5600人,設定指揮;衛下轄5個千戶所,每所1112人,設千戶;千戶下轄10個百戶所,每所112人,設百戶;百戶下轄2總旗;總旗下轄5小旗。
滿族軍事實力在關外逐漸壯大的同時,開始建立八旗制度。其兵民合一、平戰一體的基本編制是10人為1隊,若干隊組成“塔坦”(村落,設章京),4個塔坦組成1個“牛錄”(以300人為標準,設佐領),5個牛錄組成1個“甲喇”(設參領),5個甲喇組成1個“固山”(即“旗”,設固山額真,即旗主)。牛錄為基本戰術單位,固山為戰略單位。這套編制後來推廣於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但實際往往並不足額。比如蒙古、漢軍八旗不到300人就可以編為牛錄。入關後八旗兵長期維持這一編制體系。
到太平天國戰爭時期,曾國藩等人建立的湘軍、淮軍等都是全新的編制。基本制度沿襲的是戚繼光在《練兵實記》中所創設的編制再加以變通。採用10進位的基本編制,每10名戰鬥兵加1名什長、1名伙勇,組成“隊”;8隊組成1“哨”,有哨官、哨長;4哨(前、後、左、右)組成1營,還有營官親自指揮的親兵6隊。全營總兵員數500人(正勇336名,伙勇42名,什長32名,護勇20名,親兵60名,親兵什長6名,哨官、哨長各4名)。另有180名長夫提供後勤運輸。營為基本的戰術以及經制管理單位。後期又組編若干個營(4、5個)為“軍”,設立“分統”指揮,但只是軍事指揮關係。若干個軍上再設立“統領”,為戰役方向單位。
現代編制
混亂時期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由於紅軍沒有統一的編制,番號也比較混亂,經常重複。如曾出現過2個紅1軍(鄂豫皖邊區的紅1軍和中央紅軍的紅1軍)、3個紅3軍(中央蘇區的紅3軍、湘鄂西蘇區的紅3軍、中央紅軍的紅3軍)、3個紅8軍(左江地區的紅8軍、鄂東南地區的紅8軍、湘贛地區的紅8軍)等。根據《中國軍事百科全書》“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史”學科統計,各根據地和蘇區的紅軍就先後組建過規模不等的66個軍。
進行調整
1948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對人民解放軍進行正規化建設。毛澤東在會上指出:“我們現在軍隊的編制是五個第一縱隊、第二縱隊、第三縱隊……五個地區都是相同的番號,碰到一塊就發生困難”“有計畫地走向正規化完全必需”。從當年底至1949年初,人民解放軍按照中央軍委關於統一全軍編制及部隊番號的命令進行整編,共編成58個軍。其後不斷調整,先後出現過70個軍的番號,即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至第55軍、第58軍、第60至第70軍、西北獨立第1至第3軍。
編制序列
解放戰爭時期,將起義、投誠和接受和平改編的國民黨軍改造為人民解放軍,是我軍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瓦解敵軍工作的繼續和發展。在人民解放軍的編制序列中,有10個軍是由成建制的國民黨軍起義部隊改編而成的。它們是:第9軍(由在新疆起義的國民黨軍整編第42師改編而成)、第36軍(由在綏遠起義的國民黨軍第111軍改編而成)、第37軍(由在綏遠起義的國民黨軍新編獨立第7師等部改編而成)、第50軍(由在長春起義的國民黨軍第60軍改編而成)、第51軍(由在武漢以南地區起義的國民黨軍第128軍3個師和第127軍1個師改編而成)、第52軍(由在長沙起義的部分國民黨軍改編而成)、第53軍(由在長沙起義的部分國民黨軍保全部隊為基礎改編而成)、西北獨立第1軍(由在甘肅岷縣起義的國民黨軍部隊改編而成)、西北獨立第2軍(由在寧夏中衛地區起義的國民黨軍第81軍改編而成)、西北獨立第3軍(由在甘肅武都地區起義的國民黨軍第119軍改編而成)。
還有3個軍是由我軍和部分國民黨軍起義部隊合編而成的。它們是:第14軍(由中原野戰軍第4縱隊第11、第22旅及淮海戰役中起義的國民黨軍第110師和豫西地方武裝一部編成)、第34軍(由華東軍區所屬江淮軍區部隊與在淮海戰役中起義的國民黨軍第77軍合編而成)、第35軍(由華東野戰軍魯中南縱隊與在濟南戰役中起義的國民黨軍整編第96軍合編而成)。
師編制
1、裝甲師,下設6個團(2個裝甲團、1個機械化步兵團、1個火力打擊團、1個防空團、1個航空團)。
2、機械化步兵師,下設6個團(1個裝甲團、2個機械化步兵團、1個火力打擊團、1個防空團、1個航空團)。
3、輕型機械化步兵師,下設5個團(3個輪式機械化步兵團、1個輕型火力打擊團、1個突擊運輸航空團)。
團編制
1、裝甲團,下設5個營(2個裝甲營、1個機械化步兵營、1個火力營、1個防空營)。
2、機械化步兵團,下設5個營(1個裝甲營、2個機械化步兵營、1個火力營、1個防空營)。
3、輪式機械化步兵團,下設5個營(1個輪式裝甲營、2個輪式機械化步兵營、1個輕型火力營、1個防空營)。
4、火力打擊團,下設4個營(3個155自行加榴炮營、1個大口徑遠程火箭炮營)。
5、輕型火力打擊團,下設4個營(3個155輪式自行加榴炮營、1個122自行火箭炮連)。
6、防空團,下設3個營(1個35自行高炮營、2箇中低空防空飛彈營)。
7、航空團,下設3個營(1箇中型武裝直升機營、2個突擊運輸直升機營)。
8、突擊運輸航空團,下設3個營(3個突擊運輸直升機營)。
營編制
1、裝甲營,下設5個連(3個坦克連、1個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
2、機械化步兵營,下設5個連(3個機械化步兵連、1個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
3、輪式裝甲營,下設5個連(3個輪式殲擊坦克連、1個輪式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
4、輪式機械化步兵營,下設5個連(3個輪式機械化步兵連、1個輪式火力支援連、1個支援保障連)。
5、火力營,下設5個連(3個155自行加榴炮連、1個122自行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
6、輕型火力營,下設5個連(3個155輪式自行加榴炮連、1個122自行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
7、防空營,下設4個連(3個高炮飛彈混成防空連、1個支援保障連)。
8、155自行加榴炮營,下設4個連(3個155自行加榴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
9、122自行火箭炮營,下設4個連(3個122自行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
10、大口徑遠程火箭炮營,下設4個連(3個大口徑遠程火箭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
11、35自行高炮營,下設4個連(3個35自行高炮連、1個支援保障連)。
12、中低空防空飛彈營,下設4個連(3箇中低空防空飛彈連、1個支援保障連)。
13、中型武裝直升機營,編(中型武裝直升機24架)。
14、突擊運輸直升機營,編(突擊運輸直升機24架)。
連編制
1、坦克連,下設3個排(1個連部2輛98型坦克、3個坦克排每排4輛98型坦克共14輛42人)。
2、機械化步兵連,下設4個排(1個連部2輛86型步戰車、3個機步排每排4輛86型步戰車、1個120自行迫榴炮排3輛120自行迫榴炮86型步戰車每車11人共170人)。
3、火力支援連,下設4個排(1個指揮排、3個反坦克排每排3輛“紅箭8”自行反坦克飛彈發射車)。
4、155自行加榴炮連,6輛PLZ45-155自行加榴炮、1輛指揮車。
5、122自行火箭炮連,6輛90A-122自行火箭炮、1輛指揮車。
6、高炮飛彈混成防空連,6輛PGZ95-25自行高炮防空飛彈發射車、1輛雷達指揮車。
7、大口徑遠程火箭炮連,6輛A100-300自行火箭炮、1輛指揮車。
8、35自行高炮連,6輛35自行高炮、1輛雷達指揮車。
9、中低空防空飛彈連,6輛FM90防空飛彈發射車、1輛雷達指揮車
排編制
陸軍一般就是40人左右,包括3個兵排,一個排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