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7年劉國梁被罷免事件
2006年鐵道部春運漲價事件
2007年華南虎事件
2009年釣魚執法事件
2004年北京捷運廁所收費案
個人榮譽
郝勁松被先後提名為2005中國法制新聞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兩起案件分別入選2005中國十大案件,2005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並以“維權戰士”的身份寫入《2005中國法治藍皮書》。因介入推動鐵道部春運不漲價案件入選《2006中國法治藍皮書》,並當選2006中國十大消費維權人物,2008年因介入陝西華南虎案件和楊佳案被《南方人物周刊》評選為“中國魅力人物——公義之魅”。
媒體接觸
郝勁松曾接受過專訪的國內媒體有:《人民日報》,《法制日報》,《檢察日報》,《中國青年報》,《南方周末》,《新京報》,《南方都市報》,《中央電視台》,《南方人物周刊》,《中國日報》,《北京青年報》,《鳳凰衛視》,《北京衛視》,《東方衛視》,《浙江衛視》,《天津衛視》,《遼寧衛視》,《山西衛視》,《黑龍江衛視》。
郝勁松曾接受過專訪的其它媒體有:《義大利日報》,韓國《朝鮮日報》,阿聯《國家報》,法國《快報》,美國《新聞周刊》,美國《基督教箴言報》,美國《國際先驅論壇報》,日本《朝日新聞》,日本《產經新聞》,日本《時代雜誌》,日本《東洋經濟周刊》,日本《北海道新聞》,香港《文匯報》,香港《大公報》,香港《南華早報》中國中央電視台 面對面專訪。
相關事件
春運漲價事件
2006年4月27日,因買到漲價的火車票,郝勁松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訴鐵道部2006年春運漲價不開聽證會程式違法。
2006年5月9日,北京市一中院書面裁定不予立案,郝勁松隨即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2006年9月11日,北京市高級法院撤銷北京市一中院不予立案的裁定,指令一中院立案受理。
2006年10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12月1日判決郝勁松敗訴.12月7日,郝勁松抗訴。
2006年12月27日,鐵道部發言人宣布,2007年春運漲價幅度將在1月中下旬公布,此時北京高院二審尚未開庭。
2007年1月7日,郝勁松在最高檢旗下的《檢察日報》發表致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公開信,要求徹底停止春運漲價。
2007年1月9日,鐵道部官員向《京華時報》表示,鐵道部不會因為郝勁松寫信而改變原先的計畫。
2007年1月10日上午11點,鐵道部發言人突然宣布,實行了14年的春運火車票漲價制度廢除,今後不再漲價,《南方周末》隨即刊發文章:春運漲停 24小時驚天大逆轉。
2006年12月,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選區,郝勁松在30多位師生的推薦下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競選海淀區人大代表,郝的競選小組先後在選區散發競選宣言《選一個揮舞法律斧頭的人大代表》2600份,並成為公告中的初步候選人,在正式候選人確定過程中被醞釀掉,最後以另選他人的方式得票406票《公益時報》以《公益訴訟人士郝勁松的競選故事》對競選過程進行了公開報導。
華南虎事件
郝勁松與華南虎事件
2007年11月,郝勁松介入陝西華南虎事件,先後制定六套方案,向山西法院起訴周正龍,向國家林業局申請行政複議並舉報陝西林業廳,隨後因對國家林業局答覆不服而起訴國家林業局。2008年5月郝勁松分別向國家林業局和陝西林業廳申請信息公開,6月26日因對信息公開答覆不服,郝勁松赴西安起訴陝西林業廳。6月29日,陝西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華南虎造假事件,並查處14名政府官員。2008年9月27日,因申請旁聽公審周正龍案被拒,郝勁松在陝西旬陽縣法院門外撐起黑傘展現其行為藝術作品《傘於華南虎》,新京報對此事件進行圖片報導。2008年11月周正龍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008年1月22日,國家發改委和信息產業部聯合舉行手機漫遊費降價聽證會,此前郝勁松用特快專遞報名旁聽被國家發改委以“會場條件限制”書面拒絕,國家發改委和信息產業部拒絕公開會議地點及聽證會代表名單,1月21日郝勁松向北京一中院遞交訴狀起訴國家發改委要求撤消國家發改委拒絕其旁聽的行政行為,一審二審法院均裁定不予立案。1月21日北京的《法制晚報》率先披露聽證會舉辦地在河南大廈,1月21日晚,郝勁松入住河南大廈,1月22日在聽證會舉辦地河南大廈,很多記者被拒絕進入會場,郝勁松在大廳展現其行為藝術作品《黑色花瓶與聽證會》指聽證會隱蔽秘密,不公開,黑箱操作,象花瓶一樣是擺設。在聽證會之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現場,郝勁鬆手持發改委書面答覆跳上椅子質問國家發改委官員以“會場條件限制”拒絕公民旁聽是在撒謊。南方都市報與中國青年報對此事件進行了圖片報導.土豆網進行視頻報導.郝勁松隨後在天涯論壇發表文章"我在手機漫遊費聽證會現場的24小時"。2008年10月23日國家發改委修改了《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新辦法規定了:公開舉行的聽證會要設旁聽席,公民可以旁聽.消費者代表由過去的不少於三分之一修改為不少於五分之二,公開舉行的聽證會設記者席.聽證會舉行30日前向社會公布並選拔代表和旁聽人員.聽證會舉行15日前,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聽證會舉行的時間、地點,定價聽證方案要點,聽證會參加人和聽證人名單。
釣魚執法事件
2009年9月下旬,上海這座國際化大都市發生了震驚全國的“釣魚執法事件”,上海白領張暉與河南來滬農民孫中界分別被上海閔行交通隊與浦東交通隊栽贓式釣魚執法,被扣車罰款。張暉在網上發帖控訴,孫中界一怒之下用菜刀砍斷了自己的手指,張暉與孫中界不約而同地找到郝勁松做為他們的訴訟代理人。
當張暉通過電話聯繫到郝勁松,郝迅速決定介入此案,為張暉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電話中,郝只提了一個條件:無論勝敗,決不能撤訴。張暉同意。郝鼓勵張暉說:"你是好樣的,至少你還敢挺身而斗,很多人是一輩子都不敢的,他們一生都不敢反抗,他們永遠都是受害者"。郝和他的同事立即召開會議擬定了詳細計畫。
第一步,在國慶前9月28號遞交訴狀起訴上海閔行交通隊,有效利用國慶7天長假,郝計算出10月9號是立案的最後一天,在上午接到法官打來的立案通知電話後,郝立即向外界發布了這個訊息,全國媒體迅速報導。
第二步,2009年10月18日,郝勁松用18封特快專遞向上海18個區縣申請近三年來打擊黑車罰款總額的信息公開.郝勁松認為:“釣魚式執法在各地普遍存在,有愈演愈烈之勢。這背後有著巨大的利益鏈條。龐大的處罰金額支撐起了一個畸形的執法平台,執法機關雇用無業人員假扮‘乘客’搭車,‘乘客’則負責引誘司機收費,並把車引入執法人員設好的埋伏圈。”
“從派出釣餌、設套、埋伏,到抓人、扣車、罰款,整個過程一氣呵成。一輛車少則罰一萬元,多則2萬到3萬元。以上海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為例,兩年時間處罰5000輛所謂的‘黑車’,罰款5000多萬元,巨大的罰款金額讓許多交通執法部門不惜鋌而走險,不擇手段,陷合法公民於非法,上海每年處罰20000輛車,罰款高達兩億元,已形成龐大的產業鏈,‘釣魚式執法’ 已涉嫌有組織犯罪。”
郝勁松強調,有些真正的黑車,在向交通執法部門定期交付保護費以後,得以公開運營。
第三步,揭開上海車主此前在釣魚執法案件屢訴屢敗的秘密.究其原因,背後是上海各級法院撐起巨大的保護傘,為執法犯法的交通執法大隊保駕護航。
2009年10月21日,郝勁鬆通過媒體向社會披露上海高院違規制定的內部檔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關於審理出租汽車管理行政案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郝勁松發現該意見居然是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市交通執法局等有關部門和專家”研討出來的。郝勁松質疑該《意見》存在多種違背常理和法理之處,明顯偏袒行政執法部門。
09年10月26日下午4點,上海閔行法院行政庭庭長黃江跑到張暉單位大吵大鬧,用當手指著大喊"張暉,你要聽話!"要求張暉撤訴.聞訊趕到現場的郝勁松截法官黃江,雙方展開激烈的語言交鋒.當晚,郝勁松在天涯論壇發表帖子"閔行法官黃江:張暉,你要聽話!"該帖配現場圖片和錄音,點擊率高達70多萬,網民回帖6900多條支持張暉強烈譴責法官黃江。
第四步,2009年10月28日,郝勁松用郵寄方式向上海市公安局書面舉報規模龐大的釣魚執法人員涉嫌有組織犯罪。
2009年11月12日.張暉收到了要求其撤訴的恐嚇信,郝勁松鼓勵張暉要堅持下去!
郝堅定地告訴張暉:我們將在法庭上打敗他們!
2009年11月19日,上海閔行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張暉勝訴,法院認為閔行交通隊使用不正當手段取證違法,訴訟費50元由閔行交通隊承擔。
捷運廁所收費案
北京捷運廁所收費案
郝勁松2004年12月在捷運天安門東站使用廁所時,支付了如廁費五角錢。後郝勁松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北京市捷運運營有限公司對捷運復八線天安門東站未設固定免費廁所而使其不得不上收費廁所作出書面解釋,判令捷運公司退還如廁費五角錢。西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於2005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郝勁松的訴訟請求。
郝勁松對一審判決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郝勁松抗訴認為,捷運公司在五方面違背了《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一是復八線設計存在缺陷,未設固定免費廁所;二是為彌補設計缺陷,配置了移動廁所卻要收費;三是“同樣是3元車票,環線乘客免費使用廁所,而復八線乘客卻要另付五毛錢,這違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則”;四是復八線為捷運職工設定了固定廁所,卻不許乘客使用;五是捷運公司拿納稅人的錢出資興建廁所再向納稅人收取如廁費,違背了公平原則。 另外,郝勁松強調,捷運顯然屬於原國家計委(2001)398號檔案規定的公共客運場所,公共廁所理應免費開放。 捷運公司表示,由於復八線9座車站均沒有建設公共衛生間,為解決車站乘客如廁難的實際問題,公司在車站非付費區域設定了9套18座移動式免沖衛生間,費用屬於企業投資自建。考慮到購置成本及使用期間的維修、材料等項費用,公司規定收取如廁費五角錢。 二審法院北京市一中院認為,捷運復八線在設計施工時未設定固定公共衛生間,捷運公司在接管運營後,為方便乘客,自籌資金在各運營站台設定免沖環保投幣式移動衛生間,並根據消耗成本確定收費數額並取得收費許可,捷運運營公司的行為未違背法律規定。原國家計委發布的計辦價格(2001)398號檔案的適用範圍不涵蓋捷運運營,捷運衛生間的設定也不屬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京政管字(2002)32號檔案所指的政府出資所建公共廁所。
行為藝術家
郝勁松變“行為藝術家”
過去一直以公益訴訟方式面向公眾視野的郝勁松如今被冠上了藝術家的身份,且大搞特搞起行為藝術。如華南虎案一審結束後,郝勁松在陝西旬陽法院門口做了“傘與華南虎”的行為藝術,他撐開的一把巨大的雙層複式黑傘上寫著“周正龍=替罪羊”,表達了他對虎照門事件的看法。
郝勁松稱,他創作的藝術作品《蹲下雙手抱頭》。人們看到這個作品可能會想到,他為什麼蹲下?他為什麼雙手抱頭?他違法了嗎?他犯罪了嗎?誰命令他蹲下的?他為什麼不敢站起來?……郝勁松說,等開庭時,他準備帶著以他這個姿勢為原型創作的雕塑,放到法院門外。
法律公益網
郝勁松法律公益網
中心發起人郝勁松簡介:青年法律學者,北京“三味書屋”法律顧問。“複式訴訟”理論的提出與倡導者,主張動用密集的火力轟擊可疑地區,並延伸掃射,以肅清某些不合理的現象。曾先後七次提起帶有公益性質的訴訟,狀告國家部委及壟斷集團。因索要發票未果,在四個月內連續三次把“鐵老大”告上法庭,並最終勝訴,迫使鐵道部向全國各鐵路局發出《關於在鐵路站車向旅客供餐及銷售商品必須開具發票的通知》,結束了中國火車不開發票的歷史。因打破霸王條款被新浪網和《環球財經》雜誌聯合評選為“構建經濟和諧十大受尊崇人物”。被先後提名為2005中國法制新聞人物,2005年度十大法制人物。兩起案件分別入選2005中國十大案件,2005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並以“維權戰士”的身份寫入2005中國法治藍皮書。
2006年4月,郝勁鬆起訴鐵道部春運車票漲價不開聽證會程式違法,同年12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郝勁松敗訴.郝勁松隨即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2007年1月7日,郝勁松發表致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的公開信,呼籲春運徹底停止漲價.2007年1月10號,鐵道部宣布今後不再實行春運漲價制度.同年1月郝勁松入選《2006中國法治藍皮書》。
中心研究員:郝勁松,張愛軍,甘霖,馮繼剛,賈元春,霍思佳,張璐,李孔軍,鄒學自,賈寶軍,王哲君,張明山,曹曉東,馬永順,程蘭海,王曉峰。
以公民身份作戰
人物周刊:網上對你攻擊最多的是你的律師資格證,有人說,你連律師資格證都沒有,是偽律師。
郝勁松:我本來就不是律師,我沒有資格證,也從未假裝過我有資格證。我是一個公民,一直以公民的身份作戰。因為如果你是一個律師,在一些事情上,司法局和你所任職的律所就有辦法讓你很難受,你要受指揮,你會有顧忌。正因為我沒有單位,沒有人可以指揮我,我是一個自由人。我需要自己做主,不喜歡被任何力量控制或者要挾。而且我會因此成為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不是律師也照樣可以擁有法律的武器。
人物周刊:你代理的這些案件中,代理人怎么稱呼你?
郝勁松:隨便,比如張暉就叫我“郝哥”,孫中界叫我“郝律師”,網上有個帖子說,老百姓覺得律師就該是像你這樣的人。
人物周刊:中國是個講究“名正言順”的國家,沒有律師執業許可對你開展工作有影響嗎?你的收入來源是?
郝勁松:我是三家公司的法律顧問,收取顧問費,這工作不會占據我過多的時間精力,所以我有足夠的時間來介入公益事件,無償提供法律援助。我每天都用很長時間關注國內外網際網路上的事件,然後選擇目標出擊,看這個戰役,是否適合我。比如鄧玉嬌案件,我覺得那案子不適合我,因為我不是律師,就無法進到看守所里會見當事人。
人物周刊:你似乎從小就是個“刺頭”,總是有人會很慷慨地把“訟棍”、“刁民”這樣的辭彙送給你。
郝勁松:凡有上級有管理者,我都試圖去改變他,改善他,如果他不服,我就和他拼一拼。包括這次“釣魚案”,我們去區政府要求旁聽,有一個局長說:你可以去接待室喝點茶水,參觀一下我們的建築。我說如果不能旁聽就算了,我對建築不感興趣。過一會兒他的手下來了,說:郝先生你站在這兒也不太好,都是上訪的人,你去接待室坐一下吧,配合一下。我說:我沒有義務配合你,我是一個不服從的公民。
網民就是我的狼群
人物周刊:實際上,早在2004年起訴捷運的時候,你對於將來戰役往哪裡打已經有一個大的規劃了?
郝勁松:是的,從那個時候就已經開始了,我們首先選擇捷運這個企業,有政府色彩又是公用服務的企業。在此以前,中國沒有發票管理,我們要填補這個空白,為了上廁所的發票打官司,我們當時就覺得法院和政府都會支持,因為發票涉及到稅收,我們向地稅局舉報他們偷稅漏稅,後來罰了他們2萬多,所以第一次就把他們打敗了。
人物周刊:老百姓看到你索要公廁發票的案子,會不會覺得這個人怎么這么無聊?這么小題大做?他是不是就想沽名釣譽吸引眼球?
郝勁松:無聊?我們會告訴他:一張小小的發票,濃縮了你的權利,這是最簡單的東西,你可以扔掉,但是裡面凝聚著法制和民主的力量。發票背後有國務院發票管理辦法,法規被踐踏了你都沒有維護,如果今天你失去了發票的權利,那么,明天你失去了其他,總有一天你的房子、你的地什麼都失去了,因為法制在被踐踏的過程中你從沒有維護過它。
這個世界所有的不幸其實和我們每一個人密切關聯。就像美國波士頓那個猶太人紀念碑上神甫所說的那段話:起先他們屠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後來他們屠殺共產主義者,我也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也不說話。最後他們提著刀沖我過來了,沒有人替我說話,因為大家都倒下去了。
人物周刊:你把每個案件都當成一場戰役來打,特別注意戰略戰術,我想你一定是軍事愛好者。
郝勁松:非常愛好!我出生在軍人家庭,我父親就是一個老軍人。我從青少年時代起研究了大量的戰役,尤其是二戰,包括海戰、陸戰,但我最喜歡研究狙擊:一個很小的個體力量,有時卻可以阻擋一整支軍隊的前進,甚至成為扭轉戰局的關鍵。
人物周刊:你有自己崇拜的軍事家么?
郝勁松:拿破崙!拿破崙在土倫城堡的時候,集中排炮對著國會大廳,以前大家從沒遇到過這樣的打法,把所有的重炮都集中起來。他整體的戰術是非常乾淨利落的,他自己概括的就是:“不玩弄太複雜的伎倆,集中精力各個擊破。”我覺得這句話對我處理很多事情都有巨大的影響。所以我們能取得成功,我希望我們的名字能被刻入法制的重要歷程。
人物周刊:你說的“我們”是指?
郝勁松:我說“我們”,有的時候也是我為自己壯膽,這樣一說,就好像有這樣一個團隊、有一個集體,“我們”包括很多網民,很多民意的力量,共同關注、介入一些公共事件。我有時沖在前面,像一桿標槍一樣往前扎,是巨大的網民在我的背後把我使勁兒向前推。
人物周刊:可曾有過這樣的感覺:你以為有人在背後支持你,推你,可是真的發生什麼動真格的事情,你回頭一看,身後沒有人,你一個人在孤軍奮戰。
郝勁松:迄今為止我還沒有這種感受,每次我身後的人都巨多。我研究二戰時候的一些戰役。德軍為了打斷盟軍,就開展“狼群戰術”,在大西洋分布了上百艘潛艇,神出鬼沒,擊毀了大量盟軍的運輸船,盟軍也採取了相應對策。這種“狼群戰術”有時是非常管用的,網民就是我的狼群!
我需要召喚到大量的人介入公共事件,並讓大家明白,對不平之事,你的反抗是有效的,只要你用適當的途徑、適當的技巧、適當的尺度。就像古裝片中的城門,堅固,高大,攻城的人群拿粗壯的圓木用力撞擊,門固若金湯,但只要我們有足夠的人,不停地撞,使勁撞,雖然門還沒倒塌,但從微觀物理上來講,它已經在慢慢變化了。
每一座城池都是這么攻下來的,每一個網民的留言都可能成為攻陷城門的最後一次撞擊。我需要網民在這些戰役中成熟、成長起來,使網民認識到我們沒有沉淪,我們可以參與決策進程,並在社會正義的關鍵時刻站出來力挽狂瀾。
揮舞著法律的斧頭
人物周刊:中國法律圈裡,有你特別佩服的人嗎?
郝勁松:江平算一個,他是一個高山仰止的人物,但是他比我們年齡大太多,也很少出來發言,他說想把機會讓給年輕人。另外,張思之當然也算一個,我們第一次見面,他知道我,還摟著我照了一張相,他給我一個評價,“我是老好事之徒,你是小好事之徒。”
人物周刊:張思之大律師是把你引為同類了?
郝勁松:對,我想最起碼,他是知我的。他絕不會僅從某個個案來了解我,以為這個人很無聊,就是為了一張車票或一張發票在四處告狀,我想張律師能解讀到這些案件背後的深意。
法律一直是我的嚮往,治理國家最終我們依靠的是法律,法律就是我的工具,我的斧頭,當這把斧頭磨得鋒芒畢露的時候,我們就試著揮舞它,在試驗它並使用它的時候,我們也賦予它力量。
人物周刊:我們通常都說“正義之劍”,為什麼你說“法律的斧頭”?
郝勁松:斧頭更像我的打法。劍那玩意兒很長,它的招式就比較傳統、正規,舞劍必須遵循一定的套路,對我來說,劍術有時也是一種規則的束縛,而斧頭則不然,斧頭更靈活,它沒有固定的章法可循。
人物周刊:在你揮舞斧頭的過程中,這個斧頭是不是也會傷到一些人?
郝勁松:傷!絕對的。比如說鐵路發票那個案子,我們起訴了3次,第三次當我們掌握到了足夠白條(證據)的時候,鐵道部其實很緊張了,因為他們感覺就要敗訴了,涉案的兩個車長到處找我,希望能通過說情讓我撤訴,後來我聽說那兩個車長被免職了,被貶到貨運列車了。
人物周刊:也許有些人因為你,命運就被改變了。
郝勁松:一個時代的進步,在它往前走的時候,總會犧牲一些人,如果這些人的利益很小,犧牲就犧牲了,在所難免。
人物周刊:所以你並不顧惜他們?
郝勁松:不顧惜!那個證據對我非常重要!他只是被免職,而且據我所知,幾年後他又官復原職了。我覺得這種犧牲很小。
人物周刊:媒體也是你每場戰役的外援,你似乎特別懂得調動媒體,什麼時間點,放出什麼樣的訊息。
郝勁松:我已經習慣了不斷地接受採訪,回答相似的問題。張暉一開始覺得很麻煩,對他的日常生活是一個干擾,我告訴他,你每接受一次採訪,我們勝訴的可能就增加1%。最初他很悲觀,認為勝訴的幾率很低,我說,即使落敗,也要把對方送到被告席上。原告只需要掏50元,但是政府要請律師需要幾千元,如果大家都有法律意識,政府的違法成本就會巨增。訴訟有時是有效地緩解憤怒的渠道,社會總得有個泄洪口。
人物周刊:如果你需要媒體幫助,你能調動的媒體資源能有多少?
郝勁松:其實也不會超過20家,這20家還是有些能登出來,有些登不出來,我手頭掌握聯繫方式,以及採訪過我的媒體記者大概有150多位。
民主還是一個孩子
人物周刊:聽說張暉考慮過退縮。
郝勁松:我一開始就跟張暉說,代理你的案子,我可以一分錢不要,但我就一個條件:堅決不能撤訴!一、二審的司法程式必須走完,拿到判決書。哪怕最後你敗了,民眾也會知道到底誰對誰錯,也會讓他們通過敗訴判決知道一些問題,比如法院並不是永遠正確。
人物周刊:為何你如此堅持不能撤訴?
郝勁松:張暉有很多顧慮,如果他頂不住,撤訴了,我們就前功盡棄。張暉在接受採訪時提到自己很害怕,害怕鉤子報復等等。我告訴他,這種信息你不能釋放出去,對手知道你怕什麼,就會用你害怕的方式來對付你。
經過這些事,他也在成長,他有時候會長時間地坐在電腦前,看網友給他的留言支持,覺得自己並不孤單,很強大。他從一開始不願意露面,不願意暴露真實姓名,用了個化名“張軍”,到最後願意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把“張軍”改回原名張暉,他說:我突然覺得我又沒做錯事,我為什麼怕他們呢?
人物周刊:上海政府已承認在張暉和孫中界的事件里確實存在非法取證,張暉也領回了自己被罰的款子,要他抵制壓力堅持繼續訴訟,是不是很困難?
郝勁松:除了張暉和孫中界,還有大量的“釣魚”受害者得不到公正的裁決,我們還沒有真的折斷釣鉤以及釣竿。張暉去領罰沒款時,閔行區建交委門口聚集了很多圍觀者,人群中有人對他喊,“你的錢領回來了,我們的錢還沒。”
張暉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收入相對富足的中產階級,他被“釣魚”後非常憤怒,首先通過論壇發文給媒體,行使了自己言論自由表達的權利,他正是我需要的一個人成長為公民的標本:一個溫文爾雅的知識分子,通過這個事情開始反抗。
孫中界是另一種類型:小孫是剛滿18歲的農村青年,從沒受過城市工業化、機械化生活的傷害,他對大城市有美好的嚮往,離開家鄉來到城市工作,到上海的第三天就遇到“釣魚”,他整個人崩潰了,城市的形象在他心裡倒塌了,他覺得城市裡的人不應該這么壞,他想不通,這促使他操起了菜刀。這種行為是有血性的,一個民族有血性,這個民族還有希望。中國烈性男兒太少,遇事不敢反抗,看到別人出事也很冷漠,覺得和我無關。不作為的公民太多,他們根本稱不上公民,沒有法律意識,沒有監管政府的意識。很多人覺得我只是個體,胳膊擰不過大腿,我們就要改變這種傳統想法。
社會仿佛人之肌體,有些病症,你應該不斷去暴露它,病灶才會被及時發現、被醫治。如果你覺得司法體制黑暗,你就不去使用它,它會越來越爛,等到做手術的時候也沒用了。公民如果沒機會成長,剩下的就是一群暴民。誰也不願看到社會動盪,誰也不願看到天下大亂。民主是一個孩子,它有個成長過程,你得培育它,為它的成長準備條件,一個健全的社會應該懂得培養它的公民。
人物周刊:你覺得你的方法有效嗎?
郝勁松:成長不能靠說教。不知你注意到沒有,從2004年到2009年,全國各地的法院接到大量官司,如果有人能調查到這個數據,會發現這是個劇增。我和北京市高院的法官聊天,他們星期天都加班,因為案子暴增,法院增加人手的速度,追不上案子增加的速度。
某種程度上,我覺得這是個好事兒,公民試圖上法院去告狀,就說明他有了法律的意識,並且邁出了行動。我看到許多人打官司我就很興奮,我知道那裡頭有我,有我的功勞,以及我的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