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國家稅務局

(三)流轉稅管理處 (五)國際稅務管理處 (九)財務管理處

機構簡介

邯鄲市國家稅務局內設18個處室,下轄市國稅局稽查局1個直屬單位,20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共設98個稅務分局(所),現有幹部職工3236人;擔負著邯鄲市35644戶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6161戶,小規模納稅人5917戶,個體工商戶20356戶,其他納稅人3210戶。管轄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
近年來,邯鄲市國稅局在河北省國稅局和邯鄲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全局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組織收入、推行稅務行政管理責任制、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稅收征管以及隊伍建設等工作多次受到省國稅局和邯鄲市委、市政府的表揚,獲得了很多榮譽。先後被評為全省政務公開示範單位、省級文明單位、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全市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先進單位;連續4年被邯鄲市委、市政府評為實績突出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連續三年獲邯鄲市民主評議行風第一名,取得兩年免評資格後2006年又取得第一名;2005、2006連續兩年獲邯鄲市效能建設第一名,文明執法杯競賽第一名。磁縣、邯鄲縣國稅局被評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單位”,武安市國稅局城區分局、邯鄲縣國稅局環城分局榮獲“全國巾幗示範崗”榮譽稱號。2006年,包括邯鄲市國稅局和20個縣(市)區國稅局在內的全市國稅系統26個單位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實現了“滿堂紅”。

領導信息

劉海燕,男,1963年6月出生,漢族,河北黃驊人,大學文化。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至1994年任滄州地區稅務局計會科科員,1994年至1999年先後任滄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二分局副局長、計會科副科長、科長,1999年至2000年任河北省國家稅務局計會處副處長,2000年至2005年7月任滄州市國家稅務局副局長,2005年8月任承德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2010年5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王吉慶:男,1957年3月出生,漢族,河北元氏縣人,197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1974年12月在元氏縣參軍,歷任邯鄲市稅務局直屬二分局副局長,邯鄲市國家稅務局直屬二分局局長,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稽查局局長,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2003年9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人事教育處、機關服務中心、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分包邯山、廣平、礦區局。
李漢興:男,1964年5月出生,漢族,山西省和順縣人。199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1981年9月在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橋東辦事處參加工作。1989年12月調入河北省國稅局。歷任河北省國家稅務局稽查局稽查一科科長,稅務票證服務中心總會計師,2006年7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
分管市局稽查局、市局第一稽查局、市局第二稽查局;分包邱縣、雞澤縣局。
馬瑞華:男,1964年2月出生,河北巨鹿縣人。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1982年9月在巨鹿縣稅務局參加工作。歷任巨鹿縣國家稅務局副局長,邢台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主任,邢台市國家稅務局監察室主任、紀檢組副組長,2006年1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分包磁縣、臨漳、成安縣局。
王 云:男,1956年2月出生,漢族,河北大名縣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1974年12月在河北大名縣參軍,歷任邯鄲市稅務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邯山區稅務局局長,邯山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復興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2002年7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分管政策法規處、收入核算處、財務管理處;分包邯鄲縣、大名、魏縣局。
李憲民:男,1962年6月出生,漢族,河北永年縣人。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1981年5月在邯鄲市織染廠參加工作。歷任邯鄲市稅務局副科級秘書,邯鄲市稅務局辦公室副科級資料員,邯鄲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2002年7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助理調研員,2004年11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分管納稅服務處、徵收管理處、信息中心、票證中心;分包永年、馬頭生態工業城國稅局籌建組。
范先植:男, 1955年11月出生,漢族,安徽無為縣人。197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1971年10月在安徽無為縣人民銀行參加工作。歷任邯鄲市團委副書記,邯鄲市青聯副主席,邯鄲市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邯鄲市國家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2002年10月任邯鄲市國家稅務局調研員。
分管稅務學會、基建;分包開發區局、曲周縣局。

機構設定

市局機關共下設17個部門,其中:內設行政機構13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機構3個(機構設定見附表1)。其機構職責分別為:

一、行政機構

(一)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二)政策法規處
進行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的日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稅收檢查案件的複查複審以及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
(三)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流轉稅稅政業務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管理;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及套用工作。
(四)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所得稅稅政業務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訂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五)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現行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
(七)徵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工作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和註冊稅務師的管理。
(八)計畫統計處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分析,監控重點稅源;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
(九)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十)人事教育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離退休幹部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一)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和計畫生育。
(十三)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
負責全市車輛購置稅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納稅申報、稅款解繳等各種涉稅事項,提供車輛購置稅的各項納稅服務。

二、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內設機構為5個: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三、事業單位

(一)信息中心
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二)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
(三)票證中心
負責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登記證、發票領購簿、防偽用品計畫的制定、保管、發放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領購簿、防偽用品的收、發、存報表的報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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