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安縣人民法院

遠安縣人民法院

縣法院建立黨總支1個、支部4個,有黨員61人(含退休、退養的12人)。 2、注重民商事審判工作,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實現便民、利民訴訟。 4、加強信訪立案工作,落實司法為民措施。

遠安簡介

遠安歷史悠久,西漢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設“臨沮縣”。東晉隆安末年(公元410年)改為“高安”,北周武成元年(公元559年)更名為“遠安”,距今已有2100多年的建縣史。遠安是嫘祖故里,是楚文化的發祥地之一。


遠安縣地處鄂西山區向江漢平原的過渡地帶,西臨舉世矚目的三峽工程所在地宜昌,素有“西蜀門戶、荊襄要衝”之稱。地跨東徑111度14分至111度52分,北緯30度53分至31度32分之間,東西橫距60.7公里,南北縱距54.4公里,東、東南與荊門、當陽毗連,西南、西與宜昌為鄰,北同保康、南漳接壤。全縣國土面積1752平方公里,轄6鎮1鄉,114個村,總人口195229人。

遠安法院

遠安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樓位於遠安縣城北郊,總占地面積20畝,建築面積4000平方米。按照行政辦公區、業務審判區、信訪立案區、檔案管理區相互獨立又互為一體的規劃建設,實現了辦公環境庭園化、通訊保障程控化、信息資源網路化、安全管理監控化。遠安法院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和良好的院風,曾多次被評為市、縣級文明單位和全省最佳法院、全省先進法院。
遠安縣法院現有內設機構十三個:刑事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庭)、司法鑑定科、司法警察大隊、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機關服務中心。
派出法庭四個:鳴鳳人民法庭、洋坪人民法庭、茅坪場人民法庭、荷花人民法庭。
全院定編為57人,實有57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47人,其他學歷10人。年齡在35歲以下的12人,35歲至45歲的23人,45歲以上的22人,平均年齡43.6歲。在人民法庭工作的13人。退休、退養13人。非在編工作人員10人:聘用司法警察4人,書記員3人,汽車駕駛員3人。
縣法院建立黨總支1個、支部4個,有黨員61人(含退休、退養的12人)。

工作貢獻

近年來,我院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圍繞大局抓穩定
1、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打擊各類犯罪,創建平安遠安。以平安創建活動為載體,通過公開宣判,以案講法等形式,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維護社會穩定。
2、注重民商事審判工作,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實現便民、利民訴訟。認真落實黨委對法院工作的要求,加強涉企案件和企業破產案件的審理,協助政府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
3、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保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為有效解決執行難的狀況,我院在原有工作措施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執行工作的力度,創新工作機制,先後開展了以清理未結執行案件,執行案件檔案,執行款物的“三清理”活動和未結執行案件專項清理執行活動,對重大疑難執行案件,通過提級執行等方式進行執行,打好執行攻堅戰,一大批執行“骨頭案”、“釘子案”被執結。
4、加強信訪立案工作,落實司法為民措施。一是堅持“三心”(接待誠心、聽訴細心、說服耐心)接訪,集中處理涉法上訪案件。二是切實加大對社會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實行訴訟費緩減免以及先執行後收費、不執行不收費制度。認真開展“千人送溫暖、萬人幫貧困”等活動,密切人民法院同人民民眾的聯繫。
(二)審判工作抓質量
1、制定並堅持案件評查制度。我院制定嚴格操作性強的《案件評查管理辦法》,完善了案件質量監督體系,全院所有訴訟及執行案件辦結後經審判監督庭評查合格才能歸檔,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定期通報並督促整改,達到差錯案件責任追究條件的一律依規定進行責任追究。這項制度我院已堅持達3年之久,得到上級法院的肯定。
2、實行審限監督。由立案庭對受理的所有訴訟和執行案件進行審理期限跟蹤監督,在審理期限屆滿前十五日,向案件承辦部門進行口頭預警,在屆滿10日前發黃牌警告,確保了我院未出現超審限和超期羈押案件。
3、開展最佳裁判文書評選。通過我院開展最佳裁判文書評選活動,此項活動的開展促進了全院幹警質量意識和法律文書製作能力的提高。
(三)隊伍建設抓素質
1、抓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學習,端正執法思想,增強執法為民本領。通過“五好”黨組織創建、“六個一”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及“執法為民”等學教活動,深入進行三個代表,鄧小平理論以及黨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學習,進一步增強廣大幹警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同進組織好乾警的學習培訓工作。
2、抓執法執紀監督,增強幹警廉潔自律自覺性,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龍頭,建立法院內部督察工作機制和聘請黨風廉政執法執紀監督員監督制度,對法院監督工作雙管齊下。到目前,尚未發現違法違紀情況。
3、加強幹部隊伍管理,結合本院幹部隊伍實際,幹警輪崗交流,進一步整合了審判資源,實現了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爭優創模,加強對外宣傳。紮實開展“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進一步規範各項管理,爭優創模。多措並舉,狠抓調研,組織開展了以“現代司法理念與審判方式改革”、“司法公正與司法為民”等為主題的理論調研活動。宣傳調研質量與上送採用率,均有大幅提高。
(四)基層建設抓提高
1、在上級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下,縣法院多年來徹底改變辦公條件的願望得以實現,縣法院綜合審判樓項目建設自開工後,得到了省、市法院及市、縣領導的高度關注和支持,已實現搬遷辦公。機關檔案管理順利升省特級。
2、重視基層法庭建設,編制了人民法庭規範化建設計畫並上報,在經費相當緊張的情況下擠出資金為兩個法庭更新了辦案用車。
今後的法院工作將始終堅持在各級黨委的領導和市中院的指導下,深入學習貫徹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圍繞大局服務中心的政治意識和司法為民意識,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要求,不斷加強法院司法能力建設,為實現審判質量全面提高、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各項管理明顯加強、物資裝備有所改善的工作目標,不斷開拓創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格履行法律職責。為遠安發展和建設綠色經濟強縣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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