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減累進稅率

遞減累進稅率

遞減累進稅率,遞增累進稅率的對稱,也稱“邊際遞減累進稅率”、“減速累進稅率”。稅率增加幅度遞減的累進稅率。表現為應稅所得越高,運用的稅率也越高,但應稅所得每增加一定數額,其增加部分適用稅率的提高幅度是遞減的。

簡介

遞減累進稅率,亦稱“邊際遞減累進稅率”、“減速累進稅率”。稅率增長幅度相對於課稅對象的增長幅度呈遞減趨勢的累進稅率。其顯著特點是:稅率雖然是累進的,但增長幅度是遞減的;課稅對象的增量部分適用稅率的提高幅度呈遞減趨勢。這種稅率使納稅人從增量收入中得到的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有利於提高納稅人增加收入的積極性。

舉例

如年所得為1000元時,適用稅率是10%;年所得為1500時,其中的1000元徵稅10%,超出的500元適用稅率 20%;年所得為2000元時,其中屬於第一檔次的1000元徵稅10%,屬於第二檔次的500元徵稅20%,第三檔次的500元徵稅28%。可見,應稅所得每增加500元,就適用較高稅率,但第二檔次所得的適用稅率比第一檔的適用稅率提高10%,第三檔次所得的適用稅率比第二檔次的適用稅率提高8%,呈遞減累進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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