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縣招商引資局

(二)負責達縣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和實施我縣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篩選、包裝、儲備、推介、洽談和跟蹤服務。 (四)負責達縣外來企業的確認工作,並會同縣級相關部門落實好達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七)負責外縣(市、區)政府設定駐我縣辦事機構和縣外企事業單位來我縣設定非經營性機構的呈報、聯絡、協調、服務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批准的《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原達縣對外貿易招商引資局更名為達縣招商引資局,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職能調整

將原達縣對外貿易招商引資局承擔的對外貿易職能劃出。

主要職能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達縣招商引資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進一步擴大開放和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對內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經濟合作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服務;負責起草制定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目標,並代縣政府負責對全縣招商引資年度目標實施考核;草擬我縣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二)負責達縣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和實施我縣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篩選、包裝、儲備、推介、洽談和跟蹤服務。
(三)指導、組織和協調全縣區域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國內外友好縣(市、區)的締結、聯絡和達縣方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達縣外來企業的確認工作,並會同縣級相關部門落實好達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五)調查研究、蒐集信息、搞好統計,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資信息網路,提供相關的諮詢服務。
(六)負責我縣企事業單位在外設立經濟視窗的考察、聯繫工作;研究提出加強我縣駐外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外縣(市、區)政府設定駐我縣辦事機構和縣外企事業單位來我縣設定非經營性機構的呈報、聯絡、協調、服務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督查投資環境改善的落實情況,並提出相關改進意見;協助解決外來投資企業所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合理要求。

內設機構

達縣招商引資局設3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目標管理,督查督辦、政工、人事、文秘、檔案、勞動工資、財務、保密、保衛、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各股室的綜合協調工作;承辦有關會議及來信來訪來客接待工作。
(二)項目合作股
負責做好與市招商局項目科的聯繫;負責全縣對內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的收集、篩選、包裝、更新、推介等工作,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招商引資項目庫;負責建立和完善項目合作的國內外信息網路,跟蹤國內外投資動向,研究和利用促進招商引資的新方式、新渠道;會同有關各方參加對內對外招商引資項目洽談,提出合作建議;負責協調、監督、檢查合作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服務,協調解決項目合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合作的統籌,研究制訂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分解,督查落實情況,提出全縣招商引資年度目標考核建議;搞好全縣招商引資的統計。
(三)經濟合作股
負責與縣級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國內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國內友好縣(市、區)的締結、聯絡等工作;負責縣政府決定的對內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經濟合作活動的組織、聯絡和服務等工作;負責外縣(市、區)政府駐我縣辦事機構和外縣(市、區)企事業單位來我縣設定非經營性機構的呈報、聯繫、協調、服務等事項;負責研究提出加強我縣駐外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向國內外投資者及其本縣民間投資者提供政策、法律、法規,辦事程式及其它涉及投資的有關業務諮詢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外來企業投訴中心所管理的投訴及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進意見,協助解決投資者所反映的合理意見和合理要求。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人員編制:達縣招商引資局機關事業編制5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縣委有關規定設定配備。
中層幹部:原則每股(室)各配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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