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和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內部機構
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和文秘、信息、檔案、機要、提案、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會議、接待等工作;管理和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局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和資產、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達縣撤停企業人員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綜合股
負責綜合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擬定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縣名牌戰略發展規劃和產品技術標準、綠色標準,參與縣內知名產品和馳名商標推薦評比工作;負責管理縣藥品儲備工作,並在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略等情況下組織實施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負責全縣成品油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參與有關能源價格調整,負責能源等重要物資的綜合平衡、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指導壓縮天然氣、汽油雙燃料汽車產業化工作。負責達縣工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企業股
負責對企業執行國家和地方工業經濟法規政策的監督;牽頭編制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擬訂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區域間規劃銜接和省內區域產業合作;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融入成渝經濟區發展規劃編制及重大產業布局。
指導和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問題,指導協調全縣企業的發展;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措施意見,建立和監管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監管企業產權交易市場;負責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日常工作;擬定非上市股份公司的監管辦法並指導其規範運作;負責對企業改制上市申請、股權變更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企業重組工作;協調工業企業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指導工業企業擴大自營出口並協調有關優惠政策;負責對外商投資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和進口設備免稅確認日常工作;做好外資許可權內立項、審批及許可權外的申報工作;組織工業企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產業損害調查;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招商引資工作;協調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信貸、稅收等方面的問題;指導地面企業安全生產。
電力股、資源綜合利用股
負責電力行業管理;負責電力行業執法監督、查處電力違法案件;負責宣傳電力相關法律、法規;負責運行調度管理;制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指導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助處理電力行業安全事故。負責對國家《能源法》、《清潔法》的貫徹、監督和執行,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督和清潔執法。推進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研究解決企業發展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參與制訂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在全縣的實施意見及監督實施和制訂發展規劃;提出企業清潔生產、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推廣套用;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節能獎勵資金項目。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
政策法規人事股
負責起草工業經濟地方性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領域的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工業經濟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處理行政執法、安全事故等法律文書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和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出國政審、政策法規、信訪工作;負責全縣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管理工作;歸口指導企業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研究制定有關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人才的培訓、交流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智力引進和企業管理人員出國考察培訓等審報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和群團組織工作;指導系統內各行業協會工作;負責達縣手工業聯合社工作。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