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制定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農村能源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勘測設計諮詢業、裝飾裝修業、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改革方案、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全縣城市規劃建設,綜合指導全縣城市管理,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的編制、修訂、審查、報批和實施;負責管理城市測繪、城市勘察測量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並指導全縣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
(三)負責全縣城市供水、燃氣、公共客運交通、計程車管理、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城建監察以及城市垃圾污水處理管理工作;指導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指導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防洪設施建設工作。
(四)負責全縣住宅和房地產行業管理,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和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並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五)主管全縣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全縣縣級以上風景名勝區重要建設項目定點和設計方案審查。
(六)指導和管理全縣村鎮建設;負責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修訂、審查、報批和實施;承擔縣小城鎮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全縣農村能源工作。
(七)負責基本建設(含重點建設、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裝飾裝修項目)的實施、協調;承擔縣重點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主管全縣建築業;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和室內外裝飾裝修市場準入、工程監理及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草擬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章並監督指導。
(九)主管全縣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負責勘察設計市場準入,指導和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批、開工審批和招投標活動的執法監督。
(十)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十一)負責制定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實施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指導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工作。
(十二)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協調全縣建設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鎮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指導全縣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十四)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建設行業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企事業單位的黨群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六)負責抓好本系統社會穩定和安全工作,處理本系統突發事件,負責行業安全生產。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辦公室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信息、目標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審計股
綜合管理各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檢查指導城市維護費的合理使用;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活動;綜合協調建設系統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報批。
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人員編制、勞動就業、勞動工資工作;管理直屬單位和指導行業的專業技術職稱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建設教育及崗位培訓工作。
黨辦
負責建設系統黨委工作。
監察室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組織實施建設系統領導廉潔自律工作、指導紀檢監察工作。
城建股
指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管理和市政、公用、園林、環衛事業的發展,執行國家頒布的產業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章;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和市政、公用、環衛、園林綠化等專業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橋樑、供水、排水、廣場、熱力、供氣、供電、通訊、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園林綠化、城市防洪設施、城市雕塑、城市廣告、公共場站工程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查、報批、施工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燃氣器具經營、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
規劃股
研究起草全縣城市發展戰略及城市規劃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開發區規劃的編制、審檢和報批;指導監督全縣城市規劃的實施和管理;負責全縣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認證報批工作;綜合管理達縣測繪、市政工程測量、縣域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的測繪工作。
建管股
負責全縣建築行業管理;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和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和建築業技術進步、有形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建築製品企業、裝飾裝修企業、電梯安裝、塔機拆裝、建設監理單位和招標投標代理、工程代理、檢測機構的資質認證和申報工作;負責項目經理培訓和資格認證;負責建築業業務人員培訓考核和發證以及證書的使用管理;負責局管建設項目開工審批及組織竣工驗收工作;全面管理全縣散裝水泥發展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勘察設計諮詢業工作;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各類房屋建築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工作;負責全縣勘察設計、諮詢單位的資質認證工作和參與以設計為主體的工程總承包的資質認證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契約審查工作。
房地產業股
參與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負責編制重點建設工程的年度實施計畫;組織、監督、檢查重點建設和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實施;參與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標投標監督、工程概算調整;負責城鎮拆遷安置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