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縣農業局

達縣農業局 ①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業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及農業方面的重大經濟、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產出的最佳方案和本縣農業產業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② 編制本縣糧、油及其它農作物的長期、中期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措施的制定、實施和管理;開展先進農業科學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編制主管產業的各項專項計畫與規劃;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稅收、財務補貼、信貸、市場建設的政策建議。

工作職責

①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農業和農業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及農業方面的重大經濟、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研究制定農業投入產出的最佳方案和本縣農業產業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② 編制本縣糧、油及其它農作物的長期、中期和年度計畫;負責農業措施的制定、實施和管理;開展先進農業科學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編制主管產業的各項專項計畫與規劃;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稅收、財務補貼、信貸、市場建設的政策建議。

③ 負責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區域布局,研究制定全縣農業種植業結構調整的規劃、布置,擬定蔬菜、水果、茶葉、苧麻、蠶桑、菸葉、中藥材、食用菌、花卉等經濟作物的發展規劃,技術指導,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實施“菜藍子”工程;負責農業建設項目的綜合平衡、初審、申報及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區域開發規劃、計畫的編制,指導、檢查、監督農業開發和產業化工作;負責糧油作物、經濟作物產加銷、農工貿一體化的巨觀管理與指導。

④ 研究制定本縣土壤的資源調查,改良培肥、開發利用的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編制中低產田土改造開發、建設基本農田、農業綜合開發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規劃及管理工作,負責耕地改良工作,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

⑤ 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農村土地承包、集體資產、農民負擔的方案審批和監督管理及農村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負責指導鄉(鎮)農技、農經行業資產管理,負責農業、農村經濟計畫、統計、審計工作,負責農產品市場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

⑥ 制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組織農業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農業科技成果的申報、鑑定、推廣;負責農民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指導全縣農技、農經行業職工隊伍和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農業專業教育、農民職業教育;負責行業培訓和縣農業科研工作;負責省、市下達的農業重點項目的管理、實施;指導協調農學會等專業學會、協會工作。

⑦ 負責監督檢查農業方針、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承辦農業產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檔案中有關農業的條款提出審核意見;負責農業法制教育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

⑧ 負責主管產業產品和化肥、農藥、農膜、種子的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主管產業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制定本縣特色農產品質量標準,負責農業系統質量認證工作,負責實施全縣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和“綠色食品”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農場的巨觀管理;負責品種選育、試驗、示範、推廣以及種子、種苗的生產、儲備、調運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測報、防治及植物檢疫工作。

⑨ 負責抓好本系統的社會穩定和安全工作,處理本系統突發事件

內部機構

辦公室

1、負責調查研究、綜合協調、檢查督辦、目標管理、涉外事務、會議組織、文秘、檔案、計畫生育、愛國衛生、信訪、接待、保密、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信息及房產等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2、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材料的起草工作;

3、組織制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4、負責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5、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政工股

1、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職位、崗前培訓工作;

2、管理主管行業的勞動保護、傷殘優撫、社會保險、就業服務工作;

3、負責全縣農業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職稱聘任工作;

4、負責本系統勞動人事統計、匯審、彙編工作;

5、負責全縣農業行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6、負責農民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7、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股

1、制定編制農業基本建設計畫;

2、根據授權負責建設項目的立項、初審、申報及實施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有關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稅收、信貸、保險政策的建議和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的建議;

4、負責農業資源區劃工作,對外可使用達縣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印章;

5、管理各項資金和財務工作;

6、指導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國有資產;

7、指導管理國有農場土地、專項資金、技術更新和產業結構調整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科教法規股

1、制定全縣農業科研、教育、培訓、先進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2、組織實施重要農業科研成果的協作攻關、成果鑑定,成果申報和成果的轉化推廣;

3、負責監督檢查農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承辦農業產業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指導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農業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依法行使農資市場質量監督管理,打擊假、冒、偽、劣農資產品;

4、指導農學會等專業學會、協會工作及制定本縣特色農產品質量標準、質量認證工作;

5、負責農民素質教育培訓和“綠色證書”發放工作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股

1、制定全縣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2、調查總結農業生產的先進典型、編寫農業情況,調查發現、解決農業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3、負責縣級專業站的技術指導和協調工作;

4、負責各科技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無公害農產品生產,負責“綠色食品”管理工作、“三高”農業、農業產業化等工作;

5、負責農情信息收集、報送、發布工作;

6、負責農村土地承包、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及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機化發展股

1、農村機耕道路建設工作。①負責搞好機耕道規劃、測設、建設和驗收任務,按時完成新建機耕道100公里,整治250公里,硬化150公里,按時完成省政府、市政府重點督辦的實施農村交通建設任務和縣政府下達的農村公路建設任務;②負責搞好機耕道建設項目申報工作;③收集、整理、發布信息。

2、農機行業管理和農機化發展。①宣傳貫徹農機法規,按照農機法規及相關檔案,搞好農機行業管理和維權工作,規範農機市場秩序,並搞好支持產品目錄申報和農機產品鑑定許可證、農機職業鑑定證的辦理工作;②承辦好農機化發展領導小組日常事務,搞好農機化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農機化發展,積極抓好承接產業轉移工作,完成招商引資及農業產業化工作目標任務

機電提灌股

1、機電提灌建設。①負責搞好機電提灌站的規劃、測設、建設和驗收工作;②負責搞好機電提灌建設項目申報工作;③收集、整理和報送農機信息。

2、機電提灌設備管理。①宣傳貫徹執行《四川省農村機電提灌管理條例》等農機法規,按照農機法規加強管理和保護,落實了管護責任制;②管理模式得到進一步創新。

3、提灌服務體系建設。①指導、建設好提灌服務組織,縣、鄉兩級抗旱服務隊進一步充實完善,充分發揮了作用;

4、抗旱救災。①負責組織好抗旱救災工作,完善好抗旱救災預案,提高抗旱救災水平;②一旦發現旱災,及時組織抗旱救災,把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按時報送報表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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