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 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安委辦〔2011〕50號
各地區要以學習宣傳《規劃》為契機,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充分發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方面的組織領導作用和統籌協調作用。要結合地區實際情況,按照《規劃》要求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強化考評,逐級分解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重點任務,抓緊實施道路交通安全重大工程,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規劃目標圓滿完成。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規劃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和《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道路交通安全現狀與發展趨勢
(一)“十一五”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十一五”期間,我國道路交通事業發展迅速。與2005年底相比,2010年底全國公路通車裡程、高速公路通車裡程、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分別增長了20%、80.5%、58.8%、58.8%,2010年公路旅客周轉量、貨運周轉量比2005年也分別上升了60.5%和394.7%。面對道路交通大發展的形勢,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確定了以“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為核心的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政策,健全了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為龍頭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構建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治理、宣傳教育和執法行動,道路交通安全基礎進一步夯實,全民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秩序進一步好轉。經過五年的努力,在道路通車裡程、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續大幅度增長的情況下,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保持了總體平穩,道路交通事故高發態勢得到了有力遏制。2010年比2005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少了3.35萬人(下降33.9%),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減少了13起(下降27.7%),萬車死亡率減少了4.4(下降58.4%)。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減少量占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減少總量的70%以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為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並趨向好轉,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國家發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十二五”時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發展趨勢。
“十二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仍將保持較高增長速度,城鎮化深入發展,城鄉區域發展的協調性進一步增強,基礎設施日益完善,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量和道路交通流量持續增長,道路交通在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各級黨委、政府將更加注重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協調發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處於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越來越重視,投入將不斷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
與此同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也面臨嚴峻挑戰。“十一五”時期,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年均7.6萬人,占所有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總數的80%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年均30起,並呈現起伏波動態勢,道路交通安全基礎整體上依然薄弱。“十二五”期間,我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將從4500美元增加到6100美元,而從西方一些已開發國家的發展歷程看,人均GDP從4000美元到6000美元的階段正是道路交通事故高發期,特別是農村地區交通安全問題將更為嚴重,城市快速路、繞城高速公路、城郊結合部交通安全問題將更加凸顯,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系統性矛盾將更加突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壓力將前所未有,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難點問題。
一是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一些交通運輸企業不履行對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職責,駕駛人聘用把關不嚴,客貨運輸車輛超速、超員、超載及駕駛人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普遍,特別是掛靠經營車輛問題突出。“十一五”期間,客貨運輸車輛肇事導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127起,占總數的84.1%,其中44.8%系掛靠營運客車肇事導致。
二是農村公路安全基礎薄弱。農村公路標準低,交通安全防護設施缺乏,“十一五”期間,農村公路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翻車、墜車事故76起,占總數的50.3%。農村客運發展遲緩,機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現象普遍。農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農村公路失控漏管問題突出。
三是車、路安全隱患比較突出。部分大中型客車產品車身結構強度、被動安全性能不高;部分貨車產品不嚴格執行國家標準,生產一致性不高,非法拼裝車問題突出。據抽樣調查統計,19%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與車輛機械故障相關。二、三級公路急彎、陡坡、視距不良、臨水臨崖等路段交通安全防護設施不足,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對向碰撞和翻墜車事故多發,分別占總數的36.6%和49.3%。
四是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十一五”期間,我國高速公路新增3.3萬公里,總里程達到7.4萬公里,全國70%的道路交通流量集中在高速公路。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技術手段落後,突發事件預警與應急管理機制不健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力量不足,新開通高速公路管理力量配備滯後。
五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亟需加強。全社會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交通安全公益宣傳制度尚不健全;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系統性不強、持續性不夠,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意識尚未牢固樹立,駕駛人文明素質不高、良好交通行為習慣尚未養成,超速行駛、未按規定讓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大量存在,行人、腳踏車不按規定走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現象普遍。
指導思想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預防和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為核心,以解決影響和制約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礎性、源頭性、根本性問題為重點,以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為保障,以加強基礎研究和科技套用為支撐,加強統籌規劃,加強科學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強化綜合治理,努力創造具有中國特色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實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科學發展、協調發展,適應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適度超前的發展需要,為經濟社會發展、創建和諧社會營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規劃目標
到2015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健全,責任體系完善,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基礎條件明顯改善,監管能力和保障能力明顯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有所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萬車死亡率明顯下降。力爭實現:全國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不超過2.2,下降1.0以上;營運車輛肇事導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下降15%以上。
規劃重點任務
(一)強化運輸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和安全監管
嚴格落實運輸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運輸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聘用嚴格審核把關,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運輸車輛。建立行業協會、運輸企業、駕駛人共同組成的安全生產自律機制,強化運輸企業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具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安裝和套用工作規範,推動在長途客運和客運包車車輛、校車、重點營運貨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實行企業監管平台專人值守、24小時動態監管和企業負責人帶班制度,使日常安全監管常態化。
強化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嚴格客運線路審批和監管,加強客運班線途經道路安全適應性的評估,合理確定營運線路、車型和時段,逐步減少1000公里以上的長途客運班線。建立運輸企業法定代表人學習培訓制度,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管理責任。建立客貨運駕駛人交通違法、肇事信息查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違法行為通報制度。建立實施運輸企業交通安全等級評估制度並與線路審批等掛鈎,定期向社會公布運輸企業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和安全等級評估等情況。建設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發布平台,建立安全文明駕駛人評選和違法駕駛人“黑名單”制度,充分利用各種手段提升駕駛人安全駕車意識。依法落實交通肇事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責任倒查、嚴肅責任追究。
(二)提升客貨運輸車輛運行安全性
提升機動車安全技術性能。從政策上鼓勵引導發展安全車型,降低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欄板貨車等安全性能低的車型生產和保有量比例,逐步改善最佳化機動車車型構成。進一步完善車輛安全國家標準體系,改進標準制定、修訂工作程式,涉及車輛安全的國家標準應設定為強制性標準並充分徵求有關部門的意見。提高營運車輛準入安全門檻,增加客貨運輸車輛安全配置要求,逐步淘汰安全性能低的車型。制定完善校車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校車安全性能。
嚴格機動車生產準入和銷售管理。建立和完善車輛生產管理信用體系,健全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制度,完善生產監管機制,加強生產一致性管理和監督,禁止生產不合格機動車產品,確保新出廠客貨運輸車輛安全性能符合國家標準。加強對機動車銷售行業的管理和監督,禁止銷售不合格機動車產品。嚴厲打擊非法拼裝機動車產品、銷售不合格機動車產品的違法行為。
嚴格機動車行駛準入。不斷完善機動車登記規定,加強機動車登記管理。不斷完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維修相關制度和規定,大力推廣監管部門與機動車安檢機構、維修廠家的聯網,加強行業監管。強化罐式危險貨物運輸車罐體安全檢驗和非傳統能源汽車安全技術檢驗。嚴格落實危險貨物出廠裝載檢查、登記制度,嚴格審驗、核發危險貨物購買和運輸許可證件。研究制定公路客運和旅遊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等重點車輛運行檢查制度。不斷完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制定並嚴格實施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健全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
(三)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條件
提升道路整體安全水平。制定、修訂道路工程技術標準和交通安全設施技術標準。建立健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交通安全影響評價制度和邊通車邊施工公路養護作業交通疏導協作機制,開展工程通車前安全性評價,嚴格道路開通安全驗收,推動落實道路交通管理設施、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制度。嚴格國省道平面交叉口和兩側開口設定,加強國省道穿城段的綜合管理。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根據不同的交通構成和路段類型設定相應等級的交通安全設施。
加強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安全隱患路段綜合治理。建立完善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安全隱患路段排查治理制度,實施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整改。重點整治公路彎坡路段、臨水臨崖路段,不斷完善農村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強化公路平交路口交通渠化。增設車速管控設施,合理控制運行車速。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加強城市道路以及行人過街設施、公交港灣、公交專用車道(路)建設,減少行人、腳踏車與機動車的互相影響。完善雙向六車道及六車道以上城市主幹道中央隔離設施,提升城市快速路和主幹道運行安全性。
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省、市、縣人民政府確定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經費投入渠道,逐步增加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建設資金投入。
(四)進一步嚴格道路交通執法
提升管理和服務能力。強化科技裝備和信息化技術在道路交通執法中的套用,大力推進高速公路全程監控系統等智慧型交通管理系統建設。整合高速公路管理力量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建立部門、區域聯勤聯動機制,實現資源共享。構建農村交通安全服務體系,健全農村交通管理網路。
綜合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制度,實行交通違法行為與交強險費率、銀行信貸信用考評、單位評優、職業駕駛人準入等掛鈎制度。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開展交通秩序示範路創建活動。制定超速行駛、酒後駕駛和超限超載綜合整治行動計畫、使用安全帶和安全頭盔行動計畫,從政策法規、工程設施、技術裝備、宣傳教育、執法管理等方面綜合施策。
(五)進一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文明交通意識和安全駕駛能力
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畫”實施,大力開展互動式、體驗式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組織策劃,加強公益宣傳,建設宣傳教育基地,強化志願者隊伍。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六五”普法和中國小教學大綱。抓好中小學生、農村民眾、客貨運駕駛人等重點群體宣傳教育。
加強駕駛人培訓和考試。改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內容和方式,嚴格落實培訓大綱,突出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意識的培養,提高處置危險情況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嚴密駕駛人培訓的全過程動態監管,不斷深化駕駛人素質教育工程。改革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式,推廣套用計算機系統實行駕駛技能考試,強化實際道路考試。對新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許可的駕駛人,增加山區道路、模擬高速公路、夜間、惡劣天氣和突發事件情況下的考試項目。
加強重點駕駛人管理。提高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條件,完善客貨運駕駛人和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培訓制度和管理制度,強化生理、心理條件要求和定期檢查制度,加強日常交通安全學習和繼續教育。嚴格實施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駕駛人的再教育與培訓考試,推廣套用體驗型再教育培訓設備。進一步推進營運駕駛人誠信考核工作,督促營運駕駛人自覺守法。
(六)建立完善交通事故應急保障與救助體系
提升交通事故應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和惡劣天氣條件下突發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反應系統和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推動交通事故救援專業化,建立交通事故緊急救援綜合信息平台,提高及時搶救傷員和快速處置事故現場的能力。
推進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定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協作配合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嚴密工作程式的銜接配合,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追償力度,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應急救治。
(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科學研究和科技套用水平。
加強專業研究和技術力量建設。整合現有科技資源,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研究實驗平台建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家諮詢機制。建立國家級道路交通事故檢驗鑑定中心,構建道路交通事故檢驗鑑定體系。建立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完善交通安全產品認證制度。加強各級交通管理科技隊伍建設,培養、引進交通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實行專業技術職稱制度。加強交通安全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強化交通事故分析及預防研究。開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研究駕駛人駕駛特性、道路和車輛性能與交通安全的關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輔助決策系統。實現各有關部門間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共享,實施交通安全綜合監管。研究道路交通安全評估技術和標準,開展區域道路交通安全評估,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預警機制。
實施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畫。積極推廣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動計畫一期項目成果,實現在全國套用。深入研究幹線公路運行安全監測、干預及救援急救、城鄉結合部交通安全保障、區域交通組織和最佳化等技術,提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技術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重大工程
(一)客貨運輸車輛運行安全保障工程。
在公路客運和旅遊客運車輛、校車、重中型貨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等客貨運輸車輛上全面安裝使用符合標準的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建立符合標準的運輸企業監控平台及省、市、縣三級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平台(或監控端)。通過運輸企業內部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交通運輸部門加強行業管理,安全監管部門加強綜合監管,公安部門加強執法,實現對客貨運輸車輛的綜合管理。全面提高校車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政府主導、財政投入、專業運營的原則,研究制定扶持和鼓勵校車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校車優先通行權利,明確政府及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加強校車監管,保障校車安全。至2012年,旅遊客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動態監管裝置安裝使用率達100%,所有客運企業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建立監管機制,全國31個省(區、市)、60%的設區的市和40%的縣建成道路交通動態監管平台,實現交通、公安、安全監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至2015年,公路客運車輛、校車動態監管裝置安裝使用率達100%,重中型貨運車輛動態監管裝置安裝使用率達95%,90%的貨運企業建立監管機制,建成道路貨運車輛公共安全監管與服務平台;全國75%的設區的市和60%的縣建成動態監管平台(或監控端)。
通過政策、標準和行業管理等多方面措施,提高客運車輛側傾穩定性要求,嚴格執行客運車輛車身上部結構強度要求的國家標準,強制推行公路客運和旅遊客運車輛、校車的所有座椅安裝汽車安全帶,強制要求大型公路客運和旅遊客運車輛、校車安裝限速裝置和採用全承載整體式結構車身,提高客運車輛主被動安全性。加大貨運車輛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車身反游標識等安全裝置要求的執行力度,推廣使用貨運車輛限速、限載等裝置,鼓勵發展廂式貨車,引導貨車採用安全駕駛室,提高貨車主被動安全性。至2013年,公路客運和旅遊客運車輛、校車座椅汽車安全帶安裝率達100%、完好率達95%以上;重中型貨運車輛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車身反游標識等安全裝置安裝率達100%,完好率達80%以上。至2015年,重中型貨運車輛側面及後下部防護裝置、車身反游標識等安全裝置完好率達90%以上。
(二)公路安全保障工程。
制定道路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標準,按照“減少存量、不增新量”的要求,持續開展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增設道路安全防護設施。重點排查二、三級公路彎道、坡道、彎坡組合路段以及臨水臨崖路段等安全隱患點段和事故多發路段,在彎坡道等視距不良路段設定中央隔離設施(或中央隔離緩衝區),在臨水臨崖等安全隱患點段增設路側安全防護設施,在事故多發點段實施綜合整治。至2015年,全面完成國省幹線公路的安保工程實施任務。
制定並逐步完善農村公路設計、建設、養護、交通安全方面的技術標準,建立健全農村公路交通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加大農村公路安全改造力度和交通管理設施投入,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完善農村公路交通標誌和安全設施。至2013年,全國完成20萬公里農村公路交通安全改造;至2015年,全國完成50萬公里農村公路交通安全改造。
(三)農村交通安全管理與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建立健全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管理網路,拓展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覆蓋面。鄉鎮政府明確專職交通管理員,各村設定交通安全協管員。依託鄉鎮政府、交警中隊、農機監理機構、派出所、村委會、機車銷售點等,建立農村交通管理服務站,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協辦、代辦機動車登記、駕駛人審驗、違法處理等交通管理業務。至2013年,設有專職交通管理員的鄉鎮政府達80%以上,設有交通安全協管員的村委會達60%以上,設有交通管理服務站的鄉鎮達80%以上,平均4個鄉鎮設定一個鄉鎮交警中隊;至2015年,設有專職交通管理員的鄉鎮政府達100%,設有交通安全協管員的村委會達90%以上,設有交通管理服務站的鄉鎮達100%,平均2個鄉鎮設定一個鄉鎮交警中隊。
建立國省道交通安全服務體系。在公路省際交界處、市際主要交界處建立固定式公路交通安全服務站,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提供便民利民服務,檢查臥鋪客車、長途客車、旅遊包車、校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等重點車輛,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提升國省道交通安全服務和管控能力。至2013年,全國高速公路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全部建成,國道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建成率達90%以上,省道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建成率達60%以上。至2015年,國道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全部建成,省道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建成率達80%以上,主幹國道、省道市際交界處視情況建設市際交通安全服務站,主幹國省道交通安全服務體系基本建成。
建立農村客運服務和安全管理體系。研究出台優惠政策,建設滿足農村客運安全運行的道路,鼓勵發展適合農民出行需求的客車車型,科學設定農村客運班線,創新農村客運經營方式和安全監管機制,大力扶持和發展農村客運,探索並逐步推廣行之有效的農村地區校車運營管理模式。至2015年,鄉鎮客運班線達100%,通村客運班線達90%以上。
(四)國家主幹高速公路網交通安全管控工程。
加大國家主幹高速公路網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套用力度。建設並完善國家主幹高速公路全程聯網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監測查處和機動車查緝布控等系統,提高重點違法行為查處效率。建設國家高速公路氣象監測預警系統、交通事故自動檢測系統、交通誘導系統,建設國家、省兩級高速公路聯網監控平台,積極推進國家和省級公路網監測和應急處置中心建設,實現道路交通監控信息共享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統一指揮調度。至2013年,國家主幹高速公路網交通安全管控系統初具規模,納入管控的高速公路里程達到5000公里以上。至2015年,國家主幹高速公路網交通安全管控系統基本建成,納入交通安全管控的高速公路里程達到2萬公里以上,突發事件平均處置時間比2010年減少40%以上。
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平均每100公里配備一台重型起重機和一台重型清障救援車、平均每50公里設定一個高速公路交警隊營房、重點路段每隔2公里設定一處視頻監控設備,與高速公路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驗收、同步投入使用。至2013年,建成一橫一縱兩條國家主幹示範高速公路,並改建、新建300個高速公路交警隊營房。至2015年,建成兩橫兩縱四條國家主幹示範高速公路,完成500個高速公路交警隊營房建設。
(五)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
建設國家、省、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面向農村配備移動式交通安全宣教設施,組織開展體驗式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至2013年,建成3個國家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100個省、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配備交通安全宣傳車及車載宣教設施200套,參加體驗式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交通參與者達到2000萬人次。至2015年,建成6個國家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200個省、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配備交通安全宣傳車及車載宣教設施400套,參加體驗式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交通參與者達到5000萬人次。
建立完善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機制。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現代媒體優勢,開辦交通電視頻道和交通安全網站,建立省、市、縣交通安全信息發布平台,實現刊播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公益廣告制度化、常態化。至2013年,開辦5個省級交通電視頻道和交通安全網站,全國80%以上縣建立交通安全信息發布平台;至2015年,開辦10個省級交通電視頻道和交通安全網站,全國所有的縣建立交通安全信息發布平台。
開展文明交通主題系列宣傳活動,加強交通安全文化建設。出版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系列作品,拍攝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主題片,組織文明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文藝演出。壯大文明交通志願者隊伍,大力開展文明交通出行勸導活動。將12月2日確定為“全國交通安全日”,每年確定一個主題開展系列宣傳活動,並廣泛發放各類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充分動員社會力量,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努力形成社會自覺。至2013年,全國各省(區、市)及市(地)級以上城市每年組織不少於1000場的主題宣傳活動;至2015年,全國各省、市、縣每年共組織不少於10000場的主題宣傳活動。
保障措施
(一)強化各級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組織領導機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要加強政策研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評估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及時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著力解決制約和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要加大資金投入,拓寬投入渠道,將屬於公共財政保障範圍的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完善道路交通警務保障機制,建立與道路里程、機動車增長同步的警力配備增加機制,改善一線交通警察執勤條件,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及執勤配套設施建設納入高速公路建設體系。
(二)強化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將道路交通安全責任落實到政府、落實到部門、落實到企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要嚴格執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問題整改和督辦審核制度,並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確定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措施,加強執法監管,實行績效考核。要加強部門信息溝通,強化部門協作配合,實施綜合預防和治理。
(三)強化規劃實施和評估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根據本規劃制定地方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落實相關保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或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編制重大工程專項規劃,提出建設目標、建設內容、進度安排以及資金投入渠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要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規劃目標指標、重大工程項目的實施進展情況,評估規劃實施效果。各地區要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