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治療

過度治療

關於“過度治療”的定義,目前學術界尚無定論。有的認為“過度治療”是指由多種因素造成的超過疾病實際需要的診斷與治療的醫療行為;有的認為“過度治療”是指醫療過度服務或醫療行業提供了超出個體和社會醫療保健實際需求的醫療服務;也有的認為“過度治療”是指由於醫療機構對人類的生命採取了過多的控制和社會變得更多地依賴於醫療保健而產生的醫療行為。總之,所謂“過度醫療”或“過度治療”,是指由於醫生給予病人的治療超過患者疾病的治療需要而給病人造成不必要的痛苦與經濟上浪費的醫療行為。

表現

過度治療過度治療

近些年來 ,醫療行業中的過度治療行為屢見不鮮。主要表現為:放寬住院及治療標準、過度檢查檢驗、選擇高檔藥物、擴範圍、醫用材料過度浪費及過度醫療保健等,直接導致費用上升。這嚴重損害了整個醫務工作者救死扶傷的形人力、財力、醫療資源的極大浪費,甚至造成醫療糾紛。


原因

作為患者在接受醫療服務時,由於信息不對稱,患者在就醫時不知道醫務工作者的實際能力、水平和職業道德,在接受醫療服務時的選擇餘地非常小,出現逆向選擇。另一方面,醫患關係正式成立之後,患者缺乏對醫療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判斷的知識和能力,不易知道、約束醫務工作者的行為,很難控制醫療消費的數量和種類。相對患者而言,醫務工作者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他們傾向於多提供服務,提供高技術、高費用的服務項目,甚至是不必要的服務,更有甚者,擴大手術範圍或提高手術等級進行過度治療。

醫生方面因素:一個是經濟利益,不一定是回扣,科室業務收入和個人收入是緊密相連的;另一個是,大醫院在技術上有很多檢查手段,例如來一個感冒患者說拉肚子了,醫生就要想到各種可能性,並讓患者多做一些檢查。如此,一旦發生醫療事故,醫生才可能免責。 醫生為自己診斷的準確性負責,經濟學上叫做“辯護性醫療手段”,即為自己的行為辯護。誤診、處置不當乃至重大醫療事故,難免要受追究。而過度治療和過度開支,醫生卻幾乎用不著承擔任何責任。拋開醫德不論,應該說這符合“收益最大化、風險和成本最小化”這一普遍規律。
為規避責任、為個人收益增加而積極為醫院“創收”,從而誘導過度治療,與白紙黑字的賬單造假按說不屬同一性質。前者,隱含的是醫生的自私與狹隘,最多被視為不道德;後者,則是典型的商業欺詐,直接觸犯法律。當筆者試圖把兩種行為分而論之的時候,卻發現它們之間竟有著如此複雜、微妙的內在聯繫。

病人方面因素

其一,由於家屬和醫生的善意隱瞞,很多患者對自己的情況認識失真,對治療康復充滿信心,眼見病情每況愈下卻騎虎難下。其二,家屬對搶救預期缺乏認知,在“盡孝心、盡能力、盡責任”的驅動下盲目投入。第三,重視延長生存時間,忽視提高生存質量,認為只要活著就是有效。看看各大醫院ICU里躺著的病人,很大部分就屬於這種情況。

危害

首先造成醫療費畸高或節節攀高,使廣大患者苦不堪言。其二,在信息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由醫生誘導的過度治療實際上已具有欺詐性質。面對醫生的過度“推銷”,患者幾乎喪失鑑別能力。其三,過度治療常常會為醫院炮製黑賬單預備下一道絕好的“煙幕”。處方越大、自購藥品越多、檢查項目越昂貴,醫院“搭車”開藥、渾水摸魚製造黑賬單的方便條件也就越多。過度治療以及黑賬單假如遇到窮人,大抵是要受到客觀限制的。假如遇到富人,情況則大不一樣。不難發現,當財富作用於過度治療和黑賬單之後,其三者關係竟變得如此撲朔迷離。

改善方法

建立起科學的利益激勵與約束機制

醫學是一個高度專業化的職業教育,要成為一個醫務工作者的機會成本很高,應給予他們足夠的正當經濟利益,在收入上既體現技術的價值性又體現醫療服務提供的風險性。要明確他們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建立起科學的利益激勵與約束機制,使他們努力鑽研業務,精益求精,不斷地提高技術、服務水平。加快醫療機構的產權改革
政府主要保留部分完全公益性的醫療機構,大部分國有的醫院都應該大力鼓勵國內外民間資本進入,由醫院董事會行使醫療的管理權,加強醫務工作者之間的競爭。同時要形成俱樂
部規範,“俱樂部內部任何違反行為規則(誠實交易)的舉動都將受到終止會員資格的懲罰。這樣他們才有動力去維護自己在醫療市場上的長期聲譽,以獲得更多病人的信任。

建立衛生服務信息發布制度
醫療信息發布制度的建立可分為兩個層次。即醫院之間與醫院內部,醫院之間的信息發布由醫療保險機構與衛生行政部門共同進行,制定包括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服務效率、行為表現、價格水平、患者滿意度等多方面內容的指標體系,並把量化的評價結果在新聞媒體上公布。在醫院內部,結合病人選醫生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度的實行,向患者公布有關信息,提高醫療服務的透明度。

建立有效的管理與監督機制
這是規範醫療行為、防範道德風險的關鍵。各級衛生行政機關在加強衛生管理的同時,加大衛生監督執法的力度,更好地履行衛生行政機關的管理與監督的職能。從長期來看,應根據
國情,建立和完善、多形式的行之有效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發揮醫療保險監督的作用,同時還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

加強醫德、醫風教育,營造廉潔行醫、誠信服務的良好氛圍
為了儘可能地減少風險,特別需要市場秩序的誠信原則的建立。“只是在信息得到交流且具備一些基本的共同價值的共同體內,聲譽才能發揮一種強制執行機制的作用。聲譽機制發
揮作用的必要條件是共同體的成員對機會主義行為的反應或多或少是相同的。”應加強他們的醫療道德教育,提倡愛崗敬業精神,營造良好的醫療行業氛圍和職業道德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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