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運輸代理行提單(House B/L)
運輸代理行提單是指由運輸代理人簽發的提單。在航運實踐中,為了節省費用、簡化手續,有時運輸代理行將不同託運人發運的零星貨物集中在一套提單上託運,而由承運人簽發給運輸代理行成組提單,由於提單只有一套,各個託運人不能分別取得提單,只好由運輸代理人向各託運人簽發運輸代理人(行)的提單。由於貨櫃運輸的發展,運輸代理人組織的拼箱貨使用這種提單有利於提高效率,所以這種提單的使用正在擴展。
說明
一般情況下,運輸代理行提單不具有提單的法律地位,它只是運輸代理人收到託運貨物的收據,而不是一種可以轉讓的物權憑證,故不能憑此向承運人提貨。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1993年修訂本的規定,除非提單表明運輸行作為承運人(包括無船承運人)或承運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單,或國際商會批准的“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的運輸提單可以被銀行接受外,銀行將拒收這種提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