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年齡

運動與年齡

正文

人體各組織、器官在結構和機能上存在著年齡變化。因此,人在不同的年齡階段,運動能力有所不同。
在人的發育成長過程中,運動能力的發展與神經系統的發育是相平行的。新生兒由於支配肌肉活動的神經系統尚不完善,還不能做有目的的隨意運動;大約在1歲左右才會行走。兒童在1~10歲,神經系統發育很快,10歲左右肌肉活動的神經支配已日趨完善。因此,在這一年齡階段,兒童運動能力的發展很快,跑、跳、投擲、攀登、騰越等運動技能都能掌握,並具有很大的模仿能力,動作頻率較快而靈活。此外,這一時期兒童關節囊較鬆弛,固定關節的韌帶的伸展性也較好,關節靈活,肢體的柔韌性好。因此,凡對速度、靈敏和柔韌性要求較高的一些運動項目,如短跑游泳體操武術桌球足球等,適於在這一年齡階段開展。然而,由於在這一年齡階段內骨骼和肌肉的生長發育速度比較緩慢,骨骼尚有許多軟骨組織,骨中含骨膠元有機物較多,而含磷酸鈣無機物較少,骨的堅硬度小而韌性大,抗壓和抗拉的能力比較弱,易受不適當的外力作用而發生變形;同時,肌肉纖維較細,肌肉的橫斷面積較小,肌纖維含水分較多而蛋白質較少,肌肉收縮的力量也較小。8歲時,肌肉占體重的27%左右,握力平均小於20公斤,而成人的肌肉占體重的43%,握力約為50公斤。此外,兒童在心肺功能方面,也遠不如成人。10歲時,心臟的重量僅為成人的1/3左右,心臟每搏輸出量和肺活量都只及成人的一半。由於這些解剖生理上的特點,這一時期的兒童在力量、速度耐力和耐力方面都比較差。在發展其力量時,應以抗體重的練習為主,不宜進行過重的負重練習,並儘可能少做憋氣的力量練習;在系統訓練中,應以全面身體訓練為主,運動量不宜過大,每次訓練的時間不宜過長,並在訓練中安排一定的短暫休息,練習手段要有變換,不要使身體局部負擔過重。
女子從12歲、男子從14歲左右進入青春發育期,持續約3年。在青春發育期內,人體出現第2次生長發育突增高峰,骨骼和肌肉加速生長發育,身高和體重增長很快,心肺等內臟器官也加速發育,其機能水平可達成人的70~80%。但由於內分泌腺機能不穩定,運動能力也發生波動,在12~14歲,人的某些運動能力可能暫時下降,14~17歲又回升。在這一時期,速度、力量和耐力增長較多,特別是在後期,可進行較大負荷的力量和耐力訓練,在多年訓練中,專項素質和技術訓練的比重應加大。
女子16歲、男子18歲以後,各組織、器官在結構和機能方面已接近成人,生長發育速度緩慢下來,各項運動素質雖仍有增長,但增長速度已大為減慢。女子至23歲、男子至25歲左右即完全發育成熟,其運動能力也逐漸達到本人的最高水平。如果不進行訓練,持續一段時間,由於人體各組織器官的結構和機能逐漸由穩定向衰老過渡,運動能力也開始下降。從自然成長方面來看,男子在25歲、女子在20歲,力量達最大值,以後,隨年齡增長,每年減小1%;速度在19、20歲時達最高水平,20歲以後開始下降;耐力在16、17歲時增長最快,26、27歲達最高水平,30歲左右開始下降;柔韌性則相反,年齡越小越好,12歲前隨年齡增長而略有下降,12~14歲時又略有回升,16歲左右又隨年齡增長而下降。就整個運動能力而言,60歲以上的老人,其運動能力約為20~30歲時的30~50%。老年人如運動過少,骨和關節等容易發生老年退行性變化,因此中、老年人更應注意從事適當的體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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