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荊人有老虎而捐其子者,以為虎食之矣,弗求矣.人有見而告之曰:“爾子在,盍速求之!”弗信。採薪者以歸子之.他日,遇而爭之,其子弗識矣。譯文
荊州人有一次碰到了老虎,自己不顧一切地跑開而把兒子扔下。他認為老虎已經把兒子吃掉了,再也不去尋找。別人見到他的兒子之後告訴他說:“你的兒子還在,為何不快點去找呢?”他不相信這是真的。一個砍柴的人把他遺棄的兒子帶回家撫養。過了很久,這個荊州人遇到他的兒子,便和砍柴的人爭兒子,然而這個兒子卻不認他的親生父親了。
寓意
這則寓言故事告訴人們,對人對事應該以誠相待,如果在情況危急時只圖保全自己,跑得遠遠的,就像這個荊州人一樣,那么,其結果不僅是得不到別人的信任,而且最後必然會眾叛親離,連親生兒子也不認自己。
答案:食:吃
薪:柴
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