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文化局

1、辦公室 3、藝術處 4、政治處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訂本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
2、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平衡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比例關係;解決有關文化藝術、新聞出版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研究、指導和推進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管理體制改革;參與制訂文化事業單位人事勞動方面的改革方案和文化經濟措施;統籌安排國家、省、市拔給市文化局的經費;規劃、指導文化設施建設。
4、負責全市圖書、報紙、期刊以及電子書報刊出版、印刷、發行的歸口管理和報刊、印刷、發行業的年審工作;審核報批新辦報紙、期刊、書報刊印刷企業和圖書二級批發單位;審批新建社會零活印刷單位和書報刊發行單位,發放非營業性(資料性)國書一次性準印證。
依法管理全市計算機軟體、音像製品和文藝科技等類作品的著作權工作;負責查處著作權侵權、查處違禁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以及其它違反新聞出版規定的行為;根據“仲裁法”規定,進行著作權契約糾紛的仲裁;組織對各類出版物的審讀、審聽、審視和檢查工作。
5、綜台管理全市文化藝本事業,組織、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企業文化藝術人才需求預測,企業文化藝術方面的科學研究、開發、成果的推廠;制訂全市藝術人才教育和培養的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檔案和全市對外及港澳台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藝術(電影)、文博、圖書(群文)出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
6、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監督全市音像管理工作和直接管理本系統音像經營單位。
7、管理全市電影事業,全面推進電影行業的體制改革,指導全市城鄉電影發行放映網路的建設、調整和綜合平衡工作,推動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
8、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和協調社會文化工作,組織重大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民眾文化藝術創作和文化館(站)的設施建設、業務建設和隊伍建設。
綜合管理全市圖書館事業,調查研究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的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9、負責全市文物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有關的法規、政策,加強文物法制建設,做好全市文物研究、保護、開發和利用工作;巨觀管理全市博物館事業、考古事業和文物市場。
10、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文博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職工隊伍的建設、管理;負責本系統對知識分子、工會、共青團及老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單位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以創建工作為主要內容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11、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2、文化文物處
3、藝術處
4、政治處
5、文化市場管理處
6、新聞出版管理辦公室
7、監察室
8、掃黃打非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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