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唱和概述
中唐詩人間的交往唱和之風,早在貞元年間即已初露端倪。當時應進士舉者 “多務朋游,馳逐聲名”(《舊唐書•高郢傳》),形成了“侈於游宴”的“長安風俗”(李肇《國史補》卷下)。而文人游宴多要作詩唱和,有時即使不游宴,也要以詩唱酬,或聯絡感情,或展示才學。這些詩的內容並不充實,藝術性也不強,卻對貞元末年的詩壇風尚頗有影響。到了元和年間,又出現了比一般唱和更進一步的以長篇排律和次韻酬答來唱和的形式,而元稹和白居易便是這種形式的創始者。
元稹、白居易在相識之初,即有酬唱作品,此後他們分別被貶,一在通州,一在江州,雖路途遙遙,仍頻繁寄詩,酬唱不絕。所謂“通江唱和”,也就成為文學史上一個令人注目的現象。
通江唱和解說
元、白此期的唱和詩多長篇排律,次韻相酬,短則五六十句,長則數百句,洋洋灑灑,蔚為大觀。如白居易有《東南行一百韻》寄元稹,元稹即作《酬樂天東南行詩一百韻》回贈。這種次韻詩的創作難度是很大的,既要嚴守原詩之韻,又要自抒懷抱,還要寫上數百句,搞得不好,就會顧此失彼;但才力大者,則可藉此爭奇鬥勝,施展才情。誠如元稹在《上令狐相公詩啟》中所言:“居易雅能為詩,就中愛驅駕文字,窮極聲韻,或為千言,或為五百言律詩,以相投寄。小生自審不能過之,往往戲排舊韻,別創新詞,名為次韻相酬,蓋欲以難相挑耳。”這樣做的結果,一方面鍛鍊了詩人的智慧、技巧,豐富了詩歌的種類,另一方面也因過於重視形式技巧,詩人的真情實感反被沖淡乃至淹沒。
元、白這類以次韻酬唱為主的短篇長章在當時流傳頗廣,以至“巴蜀江楚間洎長安中少年,遞相仿效,競作新詞,自謂為‘元和詩’”(元稹《白氏長慶集序》)。這裡的“元和詩”,實即元稹在其他場合提到的“元和體”。“元和體” 除了上述次韻相酬的長篇排律外,還包括元、白那些流連光景、淺切言情的“小碎篇章”,其中包括元稹的艷體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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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唱和,就是你贈我酬,我唱你和。據古籍資料顯示:元白通江時期(元和十年三月三十日至十四年三月十日)的唱和詩計79首。其中白居易42首(不包括其酬和元稹江陵時詩《放言五首》),元截詩37首。在這些唱和詩中,元白對應唱和共有24個詩組,計詩81首(其中次韻相酬21個詩組,計詩55首),僅有白氏寄贈而無元氏答酬的詩歌12首,元氏有寄贈詩而白氏無詩答酬者6首。就白居易來說,有元稹對應唱酬詩30首,另12首現存元集無元棋對應唱酬詩,就元稹來說,答酬白氏的詩篇31首(其中次韻相酬27首),另有《聞樂天授江州司馬》、《水上寄樂天》、《得樂天書》、《相憶淚》、《寄樂天》、《憑李忠州寄書樂天》6首寄賭,而白氏似無詩酬和。除詩歌外,倆人來往書信三件:即元和十年六月鎮初到通州時有《敘詩寄樂天書》(對此白氏已有詩寄贈,元氏亦有詩回酬),白居易十年十二月有《與元九書》(未見元棋酬答),十二年四月十日有《與微之書》(元氏已有《得》詩酬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