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蔡元振序

故守之治,從事無為可也;守之不治,從事舉其政,亦勢然也。 從事可否其州事,職也,不惟其同守之同。 臨川蔡君,從事於汀,始試其為政也。

原文

曾鞏
送蔡元振序
古之州從事①,皆自辟士,士亦擇所從,故賓主相得也。如不得其志,去之可也。今之州從事,皆命於朝,非惟守不得擇士,士亦不得擇所從,賓主豈盡相得哉!如不得其志,未可以輒去也。故守之治,從事無為可也;守之不治,從事舉其政,亦勢然也。議者不原其勢,以為州之政當一出於守;從那舉其政,則為立異,為侵官。噫!從事可否其州事,職也,不惟其同守之同。則舍己之是而求與之同,可乎不可也?則為不治矣,守不自任其責,己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則舉其政,其孰為立異邪?其孰為侵官邪?議者未之思也。雖然,跡其所以然,豈士之所喜然哉!故曰,亦勢然也。
今四方之從事,惟其守之同者多矣。幸而材從事,視其致之缺,不過室於嘆,途於議而已,脫然莫以為己事。反是焉,則激。激亦奚以為也?求能自任其責者少矣。為從事乃爾,為公卿大夫士於朝,不爾者其幾邪!
臨川蔡君,從事於汀,始試其為政也。汀誠為治州也,蔡君可拱而坐也;誠未治也,人皆觀君也。無激也,無同也,惟其義②而已矣。蔡君之任也。其異日官於朝,一於是而已矣,亦蔡君之任也。可不懋歟?其行也,來求吾文,故序以送之。
注釋:①從事:官名,郡下官之庶屬,副職。②義:同“宜”,適宜,適當。

譯文

古代的州從事,都是由州太守自己聘請讀書人擔任,讀書人也可以自己選擇他要跟隨的太守,所以上下級關係是很融洽的。如果從事覺得不順心,離開他的上司也是可以的。現在的州從事,全部由朝廷任命,不僅太守不能選擇讀書人,讀書人也不能選擇他要跟隨的太守,上下級之間怎么能相處融洽呢!如果從事覺得不順心,也不能立即離開。因此太守把地方治事好了,從事就無事可乾;如果太守治理得不好,從事只得把政事掌管起來,這也是形勢所迫啊,(不得不)這樣。議論的人卻不原諒這種形勢,認為一州的政事應當由太守一人作出決定;如果從事把政事掌管起來,那就是另立政治標準,侵犯長官的許可權。唉!從事對本州的政事表示贊成或反對,這是他的職責,不應該只是附和太守所贊同的意見。那么,放棄自己的正確意見,而只求與太守的意見保持一致,這是應該還是不應該呢?一州沒有治理好,太守不承擔自己的責任,(而這個作從事的),自己也不主動把政事擔當起來,這是應該還是不應該呢?那么,從事主動把政事擔當起來,這怎么是另立政治標準呢?這又怎么是侵犯長官許可權呢?(可見),議論的人並沒有想過這些問題啊,雖然如此,推究一下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難道是做從事的讀書人喜歡多攬事嗎!所以說,這也是形勢所迫,不得不這樣啊。
現在全國各地的從事,只知道對上司的意見隨聲附和的人實在太多了,幸而有才能的從事,看到當地政事上的漏洞,也不過在家裡嘆氣,在路上發牢騷罷了,他那種輕慢超脫的樣子,根本就沒把政事當自己的事。(如果)與這種態度相反,就會激化與上司的矛盾。而激化矛盾,又有什麼用呢?要想找一個主動承擔責任的人實在太少。在地方上當從事是這樣,在朝廷上當公卿士丈夫的人,不這樣的又有幾個呢!
臨川蔡元振君,到汀州去作從事,開始嘗試著進行政事活動。汀州如果被太守治理得好,蔡君就可以合抱兩手閒坐無事了;如果治理得不好,人們就看蔡君你的了。你既不要激化與上司的矛盾,也不要一味隨聲附和,凡事只要做得適合分寸就好,這是蔡君你的責任啊。如果將來有一天到朝廷上做官,會都照這樣辦就行了,這也是蔡君你的責任啊。你怎么能不自勤自勉呢?蔡君臨行前,來求我寫一篇文章,所以寫了這篇贈序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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