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基本釋義】
① [attend upon a dying parent or other senior member of one's family]∶指長輩親屬臨終前晚輩在身旁照料。
趕回去給老太太送終。
② [handle the funeral affairs of the senior]∶指為長輩親屬辦理喪事。
養老送終。
而今貴戚近戚,奢縱無度,嫁娶送終,尤為僭侈。——《後漢書·章帝紀》
所以養生送終之具,靡不皆育。——《漢書·貨殖傳》
【詳細釋義】
①為死者辦理喪事。亦指親屬臨終時在身旁照料。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五行之義》:“聖人知之,故多其愛而少嚴,厚養生而謹送終,就天之制也。” 宋·司馬光《論麥允言給鹵簿狀》:“陛下念 允言服勤左右,生亦極其富貴,死又以三事之禮為之送終。” 清·姚世鈺《哭女》詩:“繡得羅襦幾回著,送終猶是嫁衣裳。” 李劼人《死水微瀾》第五部分十:“如像人臨死時,不準自己的親人送終,要等洋人來挖眼睛。”
②指毀滅。斷送。魯迅《書信集·致曹白》:“原文給了《夜鶯》,聽說不久出版,我看是要被這篇文章送終的。”當人一進入老年,作後人的都要為其預備後事,購置棺材。棺材所用木料叫“圓”,常見的有十二圓,十六圓等。剛做起叫“白料”,內外油漆叫“響堂”。富有之家還要做套棺,即小棺之外套上大棺。小棺又叫“金匣子”,大棺上用白布扭成花瓣狀覆蓋叫“罩棺”。其次要預辦老衣,分單、夾、棉三種,顏色黃為上乘,紅黑次之。棉布綢緞均可,唯不能用皮子,皮為畜獸之衣,屬忌諱之物。
老人臨終前都希望同後人見面,作最後的訣別,這種由兒女守著咽氣叫“送終”。死者終前大都會出現“迴光返照”現象,要吩咐叮囑後事,如事業的繼承,財產的處理和怎樣為人處事等。有的事先還要到公證機關立書面遺囑。
老人將逝之時,要有人在背後扶著,使軀體成為睡臥之狀,並用手托住下巴,迅速抹下眼皮。死者的嘴張著,就是生前想吃的東西沒吃上;睜著眼,就是沒見到想見的親人。
臨終時外人一律迴避,若參與送終,就要戴孝,待喪事辦妥方能離去。醫生送終,則為同行恥笑。
人一斷氣,若掛有蚊帳就要趕快取下來,使亡者不再受羅網之苦。還要把房屋上頭的瓦揭去一匹,是草房就捅一個洞,死者的靈魂從縫隙升天而去,叫“出煞”。
【遼寧風俗 】
人老送終──最後的幸福。
人的生前多苦多難,去世後是終久的解脫。在最後的時刻,沒有後人的送別,就等於一生毫無所獲,將是多么地淒涼與遺憾。生前的紛紛種種,將在子孫的送別一刻化為慰藉。
自然去世是幸福的,一個年逾古稀的老人,他在世上的人體機器已不能繼續工作,長夜熟睡之中,悄然離世,這應該是逝者對兒女的關愛,因為沒有在最後時刻里給,孩子們帶來更多界別的痛苦,但對逝者本人來說,將是有“罪”的。
老人彌留之際,看到所有的兒女親人都圍繞在旁邊,此時,他只有依依不捨之情,無以語言來表達,一個握手,一個淡然的微笑,將是最後的決別,兒女是不應該讓老人在床上去世的,這樣逝者將背負責任而去,最後一刻,將老人抬到地面的木板上,清潔身體,穿上送老衣服,手裡握上元寶,口裡填入口銀,抬到堂正中,身下燃一盞棉捻豆油長明燈,相擁而泣。
第一天當天,門前掛上一串紙,鄰居和長者相繼到來,各種後事準備,木匠們開始製作一具上好的木材棺,兒女後代著全套白色孝衣,腰系麻繩,兒子為孝子,右耳垂棉球,一片悲哀的氣氛中,逝者來到了第一個夜晚。
對逝者而言,夜晚是輕鬆的,他放棄一切背負,靜靜地聽著吹樂手的哀傷高昂的哀樂,孝子守在身邊不停地抹著眼淚。院子中,用木桿,桌子,紅布等紮起一個靈位,上面用白色字書寫逝者的名字和年齡。奉上供品,燃紙焚香,紙紮的車馬車夫,路上盤纏,壽棺槓木,吹樂手搭棚,瓦盆紙錢,花圈紙器等等事項由年長工頭一應安排。
第二天一早,寅卯之時,由工頭提一水桶,裡面裝有米飯饅頭及菜類,後面帶領一行孝衣子女,一路向西,至十字路口,燒紙鳴鞭,一行人磕頭後,灑下桶中食物,回到家中,孝子守在逝都身旁,遠方得到訊息的親朋陸續趕來,到門前磕頭致禮,孝子從內向外對磕回禮,幫助人等收下紙禮,安排下去。
午後,哀樂吹手再次響起,眾人一行抬起靈位,一路向東,浩浩蕩蕩,經幡招展,至十字路口,香紙鞭炮祭奠。回家後,開棺入斂,孝子以斧釘棺。
傍晚時分,工頭帶領導孝子眾人,孝子彎腰頂靈位,手持孝棍,子女哭送,紙車紙馬隨行,一路到達山神廟前哭祭,燃燒車馬,念頌送辭,回家後,孝子們整夜於瓦盆中燒紙,紙灰多就是冥幣多。法師繞靈念經頌福。。
第三天一早,送殯開始,哀號震天,孝子摔下紙灰瓦盆,起槓送柩,孝子頂靈位,幾步一磕頭,向抬柩人行禮,至難行之處,長跪不起,為的使抬柩人努力,不可半路上放下靈柩。
入事先準備好的墳位,下靈柩,長子子女繞墳抓土填墳,堆土入安,回家安排眾人親戚。
七日後,子孫著孝衣墳前祭奠,每隔七日一次,共七次,七七四十九天,最後第四十九天,拆下孝衣。
事後每年生日祭祀,每周年當天祭祀,共三年,祭祀六次,三年滿後,子女丁憂期滿,逝者轉生。去世當年春節時名字寫入家譜,春節供奉,之後每年正月十五晚輩送燈祭奠。清明節墳上填土,立碑。
以上所記,並示周詳,諸多細節,有所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