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經紀人
謂農民經紀人是指有知識、懂經營的人才通過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提升農民群體分析市場信息、對外談判、規避市場風險,為農民的產品銷售作為中間人。在提高農民科技生產技術的基礎上,收購農產品進行分級、包裝、儲藏、保鮮和運銷,提高了農產品附加值,以達到盈利目的人。經紀人資格
農民經紀人必須通過經紀人資格考核,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和有關省市的具體規定,經紀人培訓考核發證由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實施,也可以委託有關單位進行。培訓考核的內容為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經培訓考核合格發給證明,憑考核合格證明,向發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核准後發給《經紀人資格證書》。另外成為農民經濟人必須有以下標準: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3.有固定的住所; 4.掌握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5.申請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 具備以上條件的人員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考核批准,取得經紀資格證書後,方可申請從事經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