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2012年3月6日,農業部以農質發〔2012〕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全面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督、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著力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加快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制度機制5部分。

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
農質發〔2012〕 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農機、畜牧獸醫、農墾、漁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水產)局:
近年來,各級農業部門認真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不斷強化監管措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保持了“總體平穩、逐步向好”的發展態勢。但當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和制約因素仍比較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任務十分艱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現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目標,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一)強化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以蔬菜生產違規使用高毒農藥問題為重點,強化農藥登記審批和市場執法監管,加強農藥使用技術指導,嚴防超範圍、超劑量使用。要大力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推廣專業化統防統治。加快推進《農藥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範的修訂實施。要聯合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查處農藥生產經營中的違法添加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農藥的“黑窩點”。
(二)堅持不懈抓好畜牧業產品專項整治。繼續以“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為重點,會同公安、工信、食藥等部門,從禁用物質的研製、生產、流通、銷售、使用等環節入手,各個擊破,實施全鏈條查禁和監管,嚴防向牛、羊等養殖領域擴散和蔓延。啟動獸用抗菌藥和飼料安全隱患的摸底排查和專項整治,強化獸藥安全性評價,加大獸藥和飼料生產經營環節的執法監管力度。繼續深入開展奶站整治,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添加違禁物質的各類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非法收購站點。
(三)進一步深化漁業產品專項整治。繼續以硝基呋喃等違禁藥物使用和孔雀石綠等非法添加為重點,採取強有力的監管措施,從水產育苗環節監管入手,督促水產養殖企業嚴格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殖,依法、科學使用水產用獸藥及加藥飼料,建立規範的養殖銷售檔案。集中強化用藥執法檢查,認真清繳禁用藥物,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嚴格的產地檢查和準出制度。加快改進養殖技術,調整養殖密度,完善漁用藥物飼料使用管理規範,探索推廣魚病統防統治。
(四)深入推進農資監管和打假。在春耕、“三夏”、秋冬種等關鍵農時季節,集中力量開展種子、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重要農資專項打假和執法監管活動。重點加強對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和經營門店的執法監管和農資物流配送的監控,從源頭消除監管盲區和死角。抓緊建立假劣農資涉案線索移送和區域聯查、跨區協查機制,強化大案要案查處曝光力度,以高壓嚴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二、全面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監督
(五)啟動監管示範縣創建活動。抓緊制定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創建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積極爭取相關扶持政策,從“菜籃子”產品主產縣入手,通過試點示範,不斷擴大規模和範圍,以此推動監管責任的落實和監管能力的提升,從生產源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各地可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先行試點,分批創建,通過自查和考核評定,切實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依法落實監管職責,確保監管制度和措施的持續貫徹執行。
(六)探索推行產地準出管理。加快制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證明管理辦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規範》,統一農產品產地質量安全合格證明和追溯模式,依託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積極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管理。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信息平台,探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追溯管理試點,逐步實現農產品“生產有記錄、流向可追蹤、質量可追溯、責任可界定”。
(七)不斷強化檢驗監測。進一步明確和細化部省兩級例行監測的重點範圍。部級例行監測要以保障大中城市消費安全為目標,穩定基本的參數和品種,將大中城市消費的主要食用農產品全部納入監測範圍。省級例行監測主要以“菜籃子”產品生產基地為重點,確保“菜籃子”主產縣和主要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全部納入省級監測範圍。要抓緊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速測技術認定管理辦法》,依法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行為。
(八)積極推動“檢打聯動”。縣級以上農業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執法監督檢查,充分發揮農業綜合執法隊伍和質檢機構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對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進一步健全“檢打聯動”機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要按照規定程式和要求及時將檢測結果告知農業綜合執法機構;發現涉嫌違法行為的,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要及時收集證據,依法查處。對執法查處過程中涉及其他監管部門職責的,要及時通報和移交,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
三、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
(九)加快標準制修訂進程。依法加快農獸藥殘留標準清理步伐,儘快轉化一批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加快制定一批農產品生產管理和執法監督急需的質量安全標準和規範。省級農業部門要配套制定一批確保農產品生產規範和產品質量安全的技術規程。地縣兩級農業部門要及時將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集成轉化為符合當地生產實際的簡明操作手冊和明白紙,要讓農民看得懂、好使用。積極推動國際食品法典和技術法規的官方評議工作,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國際交流合作,不斷提升我國在國際標準規則制定方面的話語權。
(十)深入開展標準化生產示範。不斷擴大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標準化規模化養殖場、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的建設規模,深入推進農業標準化整體推進示範工作,強化農業標準化知識和技術的宣貫,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要把“三品一標”作為各類農業標準化生產示範項目建設的重點和考核驗收的關鍵性指標。督促和指導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率先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嚴格落實農獸藥安全間隔期(休藥期)和生產檔案記錄製度,依法履行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管理責任。
(十一)穩步推進農產品認證。堅持可持續發展思路,科學把握農產品認證重點和方向。無公害農產品要在保障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發展,逐步擴大總量規模,積極研究重點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的模式和方法,探索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省級認證審查、部級備案發證的認證審核試點。綠色食品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充分發揮品牌優勢,保持穩定的發展態勢,不斷提升產業素質和管理水平。有機農業和有機農產品要立足國情,因地制宜,重在突出資源和環境優勢,防止盲目發展。地理標誌農產品要加快登記進程,確保地域優勢、品質特色和品牌價值。
(十二)全面強化“三品一標”監管。堅持“從嚴從緊、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好質量、速度、效益的協調發展。重中之重要強化“三品一標”的認證監管,切實提高認證準入門檻,嚴格認證程式,確保認證工作質量。要依法強化證後監督檢查,建立退出機制,一旦發現問題,堅決出局。要儘快將“三品一標”農產品全部納入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例行監測、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範圍,加大抽檢比例和頻率,維護好“三品一標”品牌形象和社會公信力。
四、著力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十三)加快完善應急預案。抓緊出台《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各地區、各行業要結合實際,細化和完善應急預案,將應急處置措施細化到單位和各個工作崗位。要加強信息報送,健全高效暢通的信息報送體系,完善信息報送的時限、程式和責任,確保問題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十四)著力強化輿情監測。抓緊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輿情監測與預警信息平台,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定期調度、分析和綜合研判制度,高度重視輿論監督的作用,密切關注公共媒體和公眾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關切,依託執法監管體系和專家隊伍及時核查輿情反映的問題。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舉報、投訴制度,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饋機制,對舉報人實施獎勵和保護。
(十五)強化宣傳引導。進一步規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發布程式,省級以上農業部門要依法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審核和發布職能,及時發布科學、客觀、準確、全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政策措施,引導公眾客觀評價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所取得的進展與成效,正確認識當前我國農業發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所處的發展階段,增強公眾健康、理性的消費觀念,樹立消費信心。各地要抓緊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專家隊伍,依託農產品質量安全專業技術機構和專家,積極主動地做好公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的科普解讀。
(十六)全面實施風險評估。加快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在“菜籃子”產品主產區加快認定一批風險評估實驗站點,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實施定點動態跟蹤監測評價。全面開展風險隱患摸底排查,將“米袋子”、“菜籃子”主要產品全部納入風險評估計畫。要通過風險評估,切實摸清危害因子的種類、範圍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學防範的措施和辦法,及時指導生產,科學引導消費。
(十七)加強科學研究。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學科構建和條件能力建設,積極爭取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技專項,抓好“農業科技促進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技促進活動,將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生產質量控制、技術標準研製、高效低殘留農業投入品研發等科研項目一攬子納入農業行業科技總體規劃,予以重點支持和儘快實施。要組織科技力量集中對公眾關注度高的風險隱患,加強跟蹤研究和科學研判,提出切實可行的控制措施和辦法,消除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
五、加快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制度機制
(十八)健全監管機構。要著力強化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能力建設,健全地縣兩級監管機構,加強和改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條件,加快推進農業綜合執法規範化建設,保障執法經費,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認真落實中央對鄉鎮農業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做出的重大部署,加大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力度,要通過明確機構、落實職能和建立隊伍,確保2012年底前全國所有涉農鄉鎮全部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切實將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條件建設統籌納入全國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條件建設中,為鄉鎮或區域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相關設備及日常培訓辦公設施,並逐步解決業務用房和經費保障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單獨建設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
(十九)加快質檢體系建設。全面啟動實施《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不斷提升部、省級農產品檢測機構的風險監測和預警能力,加快推進地(市)級農產品綜合質檢中心建設,繼續補充和完善縣級農產品綜合質檢站建設,切實增強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公共服務能力。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管理制度要求,加強質檢機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概算的審查、審批以及項目竣工驗收工作,紮實開展項目監管,確保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項目經得起檢查、經得起審計、經得起監督,切實發揮好應有的執法檢驗檢測功能作用。積極研究和推動落實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運行經費,強化對各級農產品質檢機構的考核認可和日常監管,全面推行檢驗檢測執證上崗,探索建立檢驗檢測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二十)強化培訓指導。要切實加強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隊伍的技術培訓和崗位練兵,通過專題培訓,全面提升全系統的依法監管意識和能力。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門技術人才培養,積極依託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權威技術機構,加大檢測、標準、風險評估等技術培訓力度,加快提升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認證等人員的能力和水平。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法制意識,提高廣大消費者質量安全科學認知水平。加強農產品生產經營者農產品質量安全專業知識和控制技術培訓,強化生產指導與技術服務,切實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技能和誠信意識。
(二十一)創新監管機制。鼓勵各級農業部門積極探索和創建符合當地實際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和模式。要通過改革創新的辦法,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落到實處,及時總結成功經驗和做法,不斷加以歸納提煉和示範推廣。要積極推行農藥經營備案、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等有效做法,深入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大力推動農資連鎖經營、信用評級和信息化管理。加快建立和推動屠宰企業認真落實“瘦肉精”自檢制度。
(二十二)落實監管責任。嚴格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著力構建“分兵把守、協調配合、全國一盤棋”的監管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農業部門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過程中的職責和任務,儘快建立權責一致的農產品安全監管業績考核評價機制,推動各地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重點,積極做好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績效管理在省級農業部門的延伸試點工作。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及時予以表揚和鼓勵;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要嚴肅問責。
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是各級農業部門的重要職能和法定職責。各級農業部門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任務,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不斷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為人民民眾提供充足而又安全的農產品,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農業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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