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轉移人口

要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業人口的轉移是其關鍵的一環。 美國農業人口轉移的經驗,對加快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借鑑意義。 再次,把握工業化迅速發展的契機,實現農業人口向城市非農業系統的轉移。

所謂農業人口的轉移,就是指農業人口向農業內部各系統的轉移,如種植業轉向養殖業;同時也是指向農業系統外的其他部門和行業的轉移。它與工業、城鎮化和農業機械化緊密相聯。綜觀世界各國現代化的歷史過程,實質上就是從農業文明向工業文明轉變的歷史。只有農民擺脫了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使農業成為現代產業,從根本上消除城鄉社會經濟的“二元化”,才可以說基本上實現了現代化。要實現農業現代化,農業人口的轉移是其關鍵的一環。美國農業人口轉移的經驗,對加快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有借鑑意義。
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提高城鎮發展質量和水平,擴大內需,擴大消費的重大戰略性舉措。農業人口的轉移是農業現代化的重要途徑,也是結果。只有農民擺脫了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使農業成為現代產業,從根本上消除城鄉社會經濟的“二元化”,才可以說基本上實現了現代化。

美國農業人口轉移

美國農業人口的轉移開始於獨立戰爭後,完成於20世紀中期,持續近2個世紀。在這一過程中,雖然存在許多農民破產,不得不背井離鄉到城市去做工的這一悲慘的歷史事實,但更重要的是,它推動了農業現代化的實現,也為城市工業化的迅速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加速了向工業文明的轉變。美國農業人口轉移的歷史事實,展示出許多成功的歷史經驗,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美國農業人口的轉移形式

美國農業人口的轉移,一般說來,在地域上有兩種轉移:一是向“農業邊疆”的轉移;另一種向城市轉移。在部門上有三種轉移:一是農業內部系統向種植業以外的農業部門轉移,如早期美國南部從菸草業向植棉業的轉移;二是向城市的非農業系統轉移,如向城市製造業或服務性行業的轉移;三是向鄉村的非農業系統的轉移,如向農產品加工工業等轉移。以上地域性轉移的2種情況和部門性轉移的3種情況,構成了美國農業人口轉移的5種基本形式,且有的是相互交錯的,如向城市的非農業部門轉移,既是一種地域轉移,也是一種部門轉移。在農業系統內部,農業人口由種植業向養殖業轉移,既有地域性轉移,如向西部大草原轉移,也有純屬農業系統內部的轉移,如把原有的種植園變為牧場。所以美國農業人口的轉移,既包括地域轉移,也包括部門轉移,既包括廣度上的轉移,也包括深度上的轉移。
其次,抓住“西部邊疆”的擴展和開發的有利時機,加速農業人口的轉移。美國獨立戰爭勝利不久,開始向西部擴張。歷史上稱之為“西進運動”。“西進運動”同美國農業人口的西移是同步進行的。經過幾代人的努力,西部逐步形成了農業三大專業化地區,即“小麥王國”“棉花王國”“畜牧業王國”,這三大“農業王國”的產業,標誌著美國農業帝國的崛起,而這個農業帝國還是現代美國得以發展的基礎。隨著西部農業的興起,西部工商業、交通運輸業也都興起,最後形成了農業和畜牧業並駕齊驅,工業和農業相互促進,交通運輸和商業貿易全面發展的局面,這一切都加速了農業人口的轉移。
再次,把握工業化迅速發展的契機,實現農業人口向城市非農業系統的轉移。長期以來,美國大多數人口住在農村從事農業勞動。1790年美國8 000以上人口的城市只有6個,占全國人口的3.3%,農業人口占96.7%。到19世紀40年代,美國工業化開始不久,90%以上的人仍住在農村。到了1860年,儘管美國農業半機械化已普遍開展,並有了相當的基礎,但農村人口尚有83.9% 。不過從就業勞動來看,從事與從事非農業勞動力已逐步接近。1860年農業勞動力620萬人,占全國勞動力的58.9 %,而非農業勞動力433萬,約占41.1%。我國市鎮人口2004年為41.8%,農村人口為58.2%。這同我國現在的從業人員結構相差不大。
美國南北戰爭後,隨著美國工業的迅速發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到1900年農業勞動人口下降為35.9%,非農業勞動人口的比重上升為61.4% 。同時,農村人口的比重也下降為60%,城市人口則上升為40%。到1910年美國城市人口有4262萬人,占總人口的46.3%。由農業人口向城市非農業系統轉移,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工業的發展,需要大批勞動力,而城市工資高,文化生活好,吸引著大批農業人口流向城市;二是美國在19世紀中晚期,已完成了近代農業機械化,到20世紀初,已向蒸汽機和內燃機為動力的農業機械化過渡。近代農業機械化,節省農業勞動力,如1850年一個農業勞動力可供養4.7個人,到1910年就可供養8.1個人,農業需要勞動力減少,為工業提供勞動力成為可能。由此可見,農業人口向城市非農業人口系統轉移,是有條件的,它是在城市工業迅速發展和農業機械化逐步實現的過程中進行。如果農業勞動力得不到解放,它不可能為工業提供勞動力,由農業人口向城市人口轉移也不可能。

美國聯邦政府的政策措施

美國農業人口的各種形式的轉移之所以較快實現,是和聯邦政府採取的有力政策和措施密切相關。
(1)著手解決西部土地問題,加速向西部移民。1781年聯邦政府制定“西北準州條例”,擔保移民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財產的自由,奠定了移民的基本權利。從而鼓勵人們向西遷移。1790年聯邦政府修改土地政策,規定最低出售土地數量為640英畝,每畝2美元,一次付出640美元,一年後付清另外640美元。1860年聯邦政府土地法令(稱赫爾遜法令)改為最低出售土地數量為320英畝,售價640美元,同時規定允許賒購,在4年之內償還。這些法令在一定程度上鼓勵較為富裕的農民西移。
1820年,美國國會又通過新的土地法令,廢除了1800年土地法令的賒購政策,改為每英畝售價1.25美元,最低出售畝數為80英畝。1832年的土地法令又進一步規定,每英畝價格不變,最低出售畝數為40英畝,1830年國會又通過一項“占地”農民有先買權的法令。1841年聯邦政府又頒布了先買權的法令,規定非法占地移民可優先按每畝1.25美元的價格買進,最低出售畝數力160英畝。
1862年美國總統林肯頒布了《宅地法》。它規定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不反對政府或不與政府敵對者,可以取得1/4平方英里的土地,即160英畝,交納10美元手續費,耕種5年,歸其所有。之後又於1873年頒布“木材種植法”,1877年頒布“荒地土地法”,1878年頒市“木材石料法”。上述這些法令的頒布,吸引了大批移民,加速了西部開發,推動了農業的發展和農業機械化的發明和套用,加速了農業人口的轉移。
(2)加速實現農業機械化,潛助農業機械化代替農業勞動,排擠農業人口。列寧指出:“當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即在全國農業完全按資本主義方式組織起來,並且在各種農業中都普遍採用機器時,農業僱傭工人(與工業工人不同)的絕對數量就一定會減少”。美國農業的發展正是如此。美國是世界上最先實現農業機械化的國家。從19世紀20年代到1850年開始實現了以畜力為動力的半機械化,繼而於1850—1910年完成了近代農業機械化,並從1910年開始向以蒸汽機和內燃機為動力的機械化過渡。南北戰爭後,非常重視農具的改良。1862年7月林肯總統簽署了《對設立學院以促進農業和機械工藝的各州和準州授予公有土地法令》,1877年聯邦政府頒布《哈奇試驗站法》,1914年建立農業技術推廣協會等。這一切都迫使農民離開土地,到城裡去謀生。馬克思指出,農場主“大量採用蒸汽機發動機和新機器”的結果“也就把農業短工游離出來,造成一個人為的過剩人口”。這些過剩的農業人口有的被城市各種部門吸收,有的加入城市產業後備軍,這就為美國工業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

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

“五普”數據表明,我國適齡勞動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70.15%,其中6億在農村。按現有的生產條件,農村只需1.5億勞動力,剩餘的4.5億需要轉移,任務相當艱巨。要解決這一問題,應借鑑美國農業人口轉移的經驗,結合我國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政府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政策和措施

就美國經驗而言,政府是加速農業人口轉移的催化劑。農業人口的轉移必須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勵。我認為,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措施的近期目標應是:支持和鼓勵農業人口在農業系統內部向種植業以外部門轉移,以及向鄉村非農業系統轉移,這是解決農業人口轉移的最現實的途徑。為了實現上述目標,關鍵要解決農業的低效益問題。資料顯示,“美國從事農業的勞動力占總勞動力的2.1%(如果包括產前、產後部門則為2.5%),他們創造的增加值占整個GDP的2%,農業勞動力的比重與其創造的經濟值基本一致。而我國,農業實際從業人員達3.5億,占全社會總勞動力的50%,而農業增加值僅占整個GDP的1.7%;農業勞動均經濟增加值為3600元,非農業勞動均經濟增加值為21 000元”。要改變農業的低效益,除了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外,更重要的是推行惠農的政策。惠農政策必須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一是必須有利於吸引資金和技術人員投入到農業生產中去,推動農業產業化;二是必須有利於吸引有條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支農,儘快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產品質量和管理水平;三是必須有利於在保持所有權和承包權不變的前提下,通過使用權的合理流轉,實現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從而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加速農業機械化的實現;四是必須有利於提高農業組織化水平,以促進家庭農業的合作與聯合,如“公司+農戶”模式、“訂單農業”和“拍賣農業”所依託的中介組織、專業性合作經濟組織等。只有實行這樣的政策,才能搞好農業人口的轉移。

大力開發農村人力資源,實現農業人口的轉移

為了貫徹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十一五”規劃綱要的精神,國家正在開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無論就全國範圍而言,還是就目前和今後相當長的時期而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首要任務都是生產發展問題,這是搞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所在,要解決好生產發展問題,必須大力開發農村人力資源。
(1)適時調整有條件、有基礎的高校或院系的辦學思路,為農村培養急需的緊缺的人才。目前,我國與農業有關的高校或院系在辦學模式和專業設定上基本相同,培養的人才缺乏針對性,且理論性較強,實踐性較差,很難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因此,一方面高校應改變現有的辦學思路,調整專業設定,儘可能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培養急需的緊缺的人才。另一方面利用高校的資源優勢,從高考落榜的學生中,挑選一批成績較好、且出身於農村或願意去農村工作的人,進行中短期的實用技術培訓,使他們成為農村的科技帶頭人和致富能手,儘快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2)加大財政投入的力度,形成多層次的培訓網路。要大力開發農村人力資源,教育培訓是關鍵,這就需要財政的投入。我認為,國家每年的支農資金,絕大部分套用於教育培訓領域,要分層次進行培訓,如實用技術的培訓應是短期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和田間管理人員的培訓應是中期的,農村中的經紀人,產前、產後服務人員的培訓應是長期的,特別是參加中、長培訓的人員,必須注重理論和實踐的緊密結合,要學會運用理論來解決實際問題,更重要的是在解決實際問題中加深對理論的理解和深化,提高他們的創新能力。與此同時,還應加大對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力度,尤其是中部地區地市級及其以下領導幹部的培訓力度,要徹底轉變忽視農業、輕視農業的觀念,要讓他們在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內把工作的重點轉移到建設新農村上來,抓好農業上來,以農業的發展來帶動其他行業的進一步發展,這也是美國中部地區快速發展的一條成功的經驗,應值得借鑑。

破除障礙,實現農業人口向非農業系統的轉移

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經濟落後地區農民向經濟發達地區流動。應該說是農村現代化的重要途徑,也是結果。但是由於歷史遺留的習慣制度,城市基礎設施不足,就業競爭等因素,不僅不少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政府並不歡迎農民落戶,而且經濟結構調整也使得沒有文化和專業技能的農民很難在城市穩定地就業。實際上,國家的戶籍制度早就放鬆,但地方政府和企業對外來民工的種種限制甚至歧視,以及許多農民缺乏知識和技能,使得這種農民向非農產業異地轉移,受到較大的限制,因此,一方面要解決好流入地的地方政府和企業的觀念,另一方面流出地的地方政府要採取得力的措施,為農村勞動力提供職業培訓、職業推介、權益維護等全過程“流水線”服務,而且要加強同流入地的政府和企業進行合作和協調,逐步解決農民進城後的安居、戶籍、子女上學、勞動保障等一系列問題,以加速農業人口的轉移。

加快農業機械化的步伐

美國的農業人口轉移,一個重要的經驗,就是大力推行農業機械化,排擠農業人口,從而實現轉移,這種做法雖不可取,但它向我們昭示出一條規律:實現農業人口的轉移,離不開農業機械化的普及。在我國,要實現農業機械化,必須解決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問題,這需要找準切入點。我認為,首先應在農業人口中已經轉移出去或有較穩定的收入來源的農戶上做文章,讓他們以土地入股等形式,把承包地交給有能力進行適度規模經營的人來管理,以利潤分紅等形式來獲取該土地上的相應收益。其次,動員村鄉兩級幹部中屬於農業人口的人員進行家庭農業聯合與合作,發揮示範和帶動作用,逐步實現滾動式發展。再次,協調好有合作願望的農戶的合作。總之,要運用多種形式來解決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加快農業機械化的實現,進一步轉移農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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