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水利區劃

農業水利區劃

農業水利區劃,為了農業水利建設的合理規劃布局,針對農業生產不同地區的特點及相應的水土資源條件,為確定其開發治理方向及建設途徑,而在全國範圍內按流域地區進行的分區劃片。

農業水利區劃

農業水利區劃是農業區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可為水資源的合理利用方式、水利開發治理的規劃設計提供科學依據。中國進行全國性的、系統性的農業水利區劃是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的。針對各地區自然和社會特點,根據國民經濟和農業發展的需要與可能,在全國範圍內劃分了 82個農業水利分區, 每區面積一般為2.5萬~25萬km2,人口一般為50萬~5000萬。
任務與目的 水、土、光、熱是農業區劃所根據的四個主要自然因素,而水在這些因素中處於特殊重要的地位。農業水利區劃的任務,就是在考慮農業發展要求的基礎上,提出地區水量的餘缺和開發利用方式,為農業高產穩產創造基本條件。由於各流域、各地區之間,洪、澇、旱、鹼等自然災害及水能、水運、水產等發展情況各不相同,自然條件及社會經濟條件也有差異。因此,對水資源的開發方式與利用要求也不一樣。農業水利區劃的目的就是要摸清各個地區的自然及社會經濟特點,找出各類因素地域分異的規律,科學區分、合理利用和正確改造這些地區的水利條件,提出開發利用方向和戰略重點,因地制宜指導農業水利建設
基本內容 農業水利區劃需要研究的主要內容,除一般自然地理與社會經濟情況外,還包括影響農業生產的水、旱災害防治措施,水資源評價及其開發利用條件,農業水利規劃與建設的經驗和教訓,工農業用水預測與供需分析,以及農業水利建設的方向、近期戰略和重點措施等。
區劃方法 分區劃片的各種因素結合起來,往往反映在地貌與地理位置上,如高山、丘陵、平原、海濱等。根據各地特點,在區域劃分及命名時,有時突出災害,如洪、澇、鹽鹼化;有時突出水源,如富水、貧水;有時突出氣候,如高寒、炎熱、乾旱、風沙;有時結合農業區劃突出土地利用,如林區、草原、農牧過渡帶和自然保護區等。根據各自的特點,進行命名,能直接反映各個區域的面貌,形象比較明顯。
農業水利區劃農業水利區劃
按中國的具體情況,82個農業水利分區可歸納為10種類型(見上頁圖)。它們是:①耕地稀少,以林為主的高山區;②極待開發的,農牧過渡的山地丘陵區;③土地資源豐富,水利資源開發較難的農牧高原;④開發程度較高,以農為主的山丘地帶;⑤地下水資源豐富,開發條件較好的山前沖積帶;⑥自然條件優越,生產潛力較大的盆地;⑦水、土、光熱資源充裕,以糧、棉為主的平原;⑧發展經濟作物和對外型經濟的濱海沖積平原和河口三角洲;⑨雨水充沛的沿海島嶼;⑩有待改造的荒漠和戈壁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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