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農安縣發展和改革局是農安縣人民政府綜合職能部門,位於縣委西側,政務中心4樓。負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主要職責是:(二)負責預測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國家、省、市政策、信息傳遞工作,研究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提出意見、建議。
(三)負責擬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開發儲備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項目,全方位、多途徑地爭取國家、省、長春市主管部門及域外投資者對重點項目的資金、技術、政策投入;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安排國家、省撥款的建設項目(包括外資項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建設項目(包括外資項目);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稽查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
(四)負責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負責擬訂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負責煤炭、成品油、電力行業管理。
(五)擬定和提出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和城鎮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銜接,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政法、民政等發展規劃。
(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工作。
(八)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協調相關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內設機構
農安縣發展和改革局,領導班子4人,其中局長1人(兼黨委書記),副局長3人。內設科室11個,即:黨政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科、固定資產投資科、農村經濟科、社會發展科、成品油和煤炭管理科、再生資源科、財務科、勞資科、企管科、行政審批辦公室。(一)辦公室
協調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局機關財務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業務事項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黨建工作及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工作、理論學習和培訓工作,負責本局紀檢監察工作;黨的組織按黨章和有關規定設定。(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推進全縣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措施和相關發展規劃;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分析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態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分析縣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並提出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縣域經濟統籌規劃的協調發展;承擔國家、省、市政策、信息傳遞工作;負責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等工作;協調公、檢、法、司基礎設施建設,安排申報政法專項資金,並負責政府投資政法項目建設的監管工作;負責局內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本局區域網路絡傳輸系統對政府信息公開網站的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我縣經濟指標對省、市綜合處、規劃處的上報工作。(三)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及年度投資計畫;參加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城市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及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全縣重點項目的儲備、推進、協調、管理和結合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等工作;安排國家、省撥款的建設項目(包括外資項目);負責分析研究全縣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能源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協調能源發展中遇到的問題;綜合分析工業發展形勢及問題,統籌工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稽查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招投標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辦公室日常工作。(四)農村經濟科
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工作;分析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問題,負責縣域農村經濟信息動態監測調研工作;銜接平衡農村民生、小城鎮建設、農業、林業、牧業、水利、氣象、生態、節能減排、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發展規劃、專項資金爭取、項目組織實施及監管工作;負責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等工作;編制和實施全縣農業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縣扶貧開發。(五)社會發展科
分析研究全縣社會發展狀況,協調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計生、廣電、民政、旅遊等社會事業建設;參與擬訂道路交通,勞動和社會保障、經貿流通、現代物流業、服務業領域建設等方面的發展政策;負責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等工作;安排落實專項資金,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管工作。(六)行政審批辦公室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上報等(含年審、年檢、收費)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程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七)成品油和煤炭行業管理科
擬訂全縣成品油、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成品油、煤炭經營許可等相關管理工作和市場行業管理工作;受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長春市經貿委)散裝水泥辦公室委託,負責全縣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收繳和管理工作。(八)再生資源管理科
負責全縣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報廢汽車回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電力管理工作。(九)價格管理科
負責落實國家、省和長春市的收費標準調整政策,按分工管理許可權制定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指導同級業務部門的價格與收費工作,平衡、協調各業務部門的價格矛盾,解決、仲裁價格糾紛;協助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物價監督檢查和解答有關價格政策事宜。人員編制
縣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31名,機關工勤編制4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黨委專職副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科長職數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