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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態研究系列叢書之8 ——本書圍繞中國大陸法系刑法中的重要概念——身份犯展開研討。作者首先對刑法中的身份以及身份犯之身份進行了深入的研究與探討。又對身份犯的概念、特徵進行了界定與探究。作者首創了混合身份共犯的概念,並對混合身份共犯進行了學理上以及立法上的分類。還對不同類型下的混合身份共犯的刑事責任問題進行了理論上的分析,對於解決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混合身份共犯的整體定性以及各犯罪人刑事責任承擔有指導意義。
內容簡介
自2003年8月《犯罪形態研究系列叢書》編委會正式成立,為了擴大本《叢書》的社會效應,2005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犯罪形態研究精要》(上、下冊),以此作為本《叢書》的序曲,開始了《犯罪形態研究系列叢書》的研究發行。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刑法理論研究獲得長足發展,現今已是奼紫嫣紅。與此同時,一些研究犯罪形態的專著也已陸續出版,如80年代專門研究未遂犯、教唆犯、故意犯和過失犯的專著;90年代專門研究危險犯、行為犯、間接正犯、預備犯的專著;最近幾年專門研究不能犯、持有犯、身份犯、幫助犯、結果加重犯的專著。其中有幾本就是我本人和我所指導的碩士生或博士生的論著。這些專著的陸續問世,反映的並不僅僅是犯罪形態研究的狀況,更主要的是反映了犯罪形態的深入研究及刑法理論發展之必然這樣一種態勢。換句話說,它與刑法理論的深入發展是相伴而行的,甚至在一定意義上說,也是刑法理論深入發展的一個標誌。文章大家寫,何必限一人。同樣的題目或者同樣內容的題目,出版幾部不同的專著,這不僅是學術爭鳴的需要,也是學術繁榮的表現。為此,已經問世的犯罪形態研究專著,雖然題目與本《叢書》相同,但只要謀篇布局、基本內容和觀點論證有著較大差別的,我們仍作為本《叢書》之一列入出版計畫。
對於本《叢書》的撰寫,我們力求體現如下三個特色:
一是小題目與大規模相結合。本《叢書》的寫作採用小題大做的方式,各個專題基本上是定位於末級犯罪形態,題目小,資料少,難度大。但是,《叢書》是按30本構設,每本20萬字左右,總計約600萬字,分三年陸續完成並出版,也稱得上是鴻篇巨製。
二是創新性與深入性相結合。本《叢書》的部分專題系國內外刑法理論中前所未論,具有開創性,大部分專題在國內外的刑法著述中雖曾論及,但僅一帶而過,未曾展開。而這些專題的研究要達到本《叢書》的篇幅要求,是必須依託於深入性的。換句話說,本《叢書》的每一個專題只有將創新性和深入性結合起來,才能完成撰寫任務。
三是理論性與實用性相結合。本《叢書》的理論性已不言自明。其實用性則體現在《叢書》的每一本都有結合分則或實踐進行研究的內容,這是由犯罪形態本身就具備刑法總論與各論錯綜交織的天然特徵所決定的。
目錄
總序
序
第一章刑法中的身份概述
第一節刑法中身份的概念
一、刑法中身份概念之訟爭
二、刑法中身份概念之管見
第二節刑法中身份的特徵
一、身份的法律特徵
二、身份的實質特徵
三、身份的人身特徵
四、身份的事實特徵
第三節刑法中身份的類型
一、定罪身份和量刑身份
二、自然身份和法定身份
三、積極身份和消極身份
四、主體身份和對象身份
五、定式身份並口不定式身份
六、明示身份和隱藏身份
七、人的身份和物的身份
第四節刑法中身份的作用
一、定罪作用
二、量刑作用
三、評價作用
四、規製作用
第五節身份犯之身份的內涵
一、身份犯之身份的含義
二、身份犯之身份的特徵
第二章身份犯的立法與本質
第一節身份犯的立法沿革
一、中國古代刑法中身份犯的立法考察
二、外國刑法中身份犯立法概覽
第二節身份犯的階級本質
一、中國古代刑法中身份犯的階級本質論析
二、西方古代刑法中身份犯的階級本質探議
第三節身份犯的規範本質
一、特別義務侵害論
二、法益侵害限定論
三、現象形態論
四、結論——三重法益論
第三章身份犯的概念和特徵
第一節身份犯的概念
一、身份犯概念之歧義
二、身份犯概念之厘定
第二節身份犯的特徵
一、身份犯之法定性
二、身份犯的關聯性
第四章身份犯的類型
第一節身份犯的學理類型
一、純正身份犯、不純正身份犯和準純正身份犯
二、自然身份犯和法定身份犯
三、定式身份犯和不定式身份犯
四、排他性身份犯和非排他性身份犯
五、親手性身份犯和非親手性身份犯
第二節身份犯的法律類型
一、中國軍人犯罪
二、特定職務者犯罪
三、特定職業者犯罪
四、特定地位者犯罪
五、特定人身關係者犯罪
六、境外組織機構和個人的犯罪
第五章身份犯與停止形態
第六章身份犯與共同犯罪
第七章身份犯與單位犯罪
第八章身份犯其他疑難問題探討
……
結論
……
作者簡介
楊輝忠,男,1970年8月1日出生於安徽省靈璧縣,1985年隨父母遷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奇台縣。199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分配至新疆奇台縣人民法院工作。1995年考取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師從著名刑法學者吳振興教授,1998年畢業,分配至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2003年考取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繼續師從吳振興教授。現為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