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達到規定退休年齡後,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2、由於工作變動,或者靈活就業者等自己繳費的個人原因,耽誤了繳費時間,到了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歲數時,繳費年限還不滿15年,被視作“超齡人員”,不能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3、達到退休年齡時,參保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自願申請繼續繳費,補齊年限後就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延期繳費達5年後,仍然不足15年的繳費年限的,則可以將所剩的年限保費一次性補齊,然後開始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