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齡人員

超齡人員

超齡人員概念

“超齡人員”是指在200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人員。

超齡人員概念產生的原因

“超齡人員”提出,最早是在《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寶退休年齡人員工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中提出的,並對超齡人員的概念明確提出:曾在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的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城鎮企業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過,且未按月享受退休待遇,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本人自願按規定完清應繳納的一次性統籌基金後,或辦理養老保險。即“超齡人員”是對在重慶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一種簡稱。

超齡人員辦理的條件

一是在2007年12月31日前具有重慶市轄區戶口;二是未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三是1996年1月1日前與城鎮用人單位建立或形成勞動關係,2005年12月31日前累計工作時間(含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在農村勞動時間等)達到10年以上;四是2005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滿60周歲以上,女年滿50周歲以上。

超齡人員繳費標準

2007年12月31日,年滿75周歲以上的人員按10000元一次性繳納,75周歲以下的人員在10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與75周歲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增加1200元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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