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收收入

超收收入

超收收入是財政收入超過年初預算的部分。

基本信息

超收收入

超收收入是財政收入超過年初預算的部分。

使用方法

為落實全國人大關於改進收入預算編制方法,進一步規範超收收入分配和使用的要求,從2008年起,中央財政年度執行中如有超收,除按法律、法規和財政體制規定增加有關支出,以及用於削減財政赤字、解決歷史債務、特殊的一次性支出等必要支出外,原則上不再追加支出,均列入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轉到以後年度經過預算安排使用。這樣做有利於保障重點支出需要,規範預算管理,增強預算約束力;有利於提高預算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有利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廣大人民民眾對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監督。
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是指中央財政通過超收安排,用於彌補短收年份預算執行收支缺口,以及視預算平衡情況在安排年初預算時調入並安排使用的專用基金。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單設科目,安排基金時在支出方反映,調入使用基金時在收入方反映,基金的安排使用納入預算管理,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