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個人心理治療

超個人心理治療

超個人心理學(transpersonal psychology)是20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在美國興起的一種心理學流派。它是人本心理學充分發展的結果,也可以說它是人本心理學的派生物。

內容介紹

《超個人心理治療》是由任亞輝、楊廣學編寫的圖書,於2005年4月在山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發行。

本書系統考察了超個人治療運動深厚的精神傳統背景,介紹了諸位理論大師的奠基工作,較為全面的呈現了當前超個人治療的整體面貌和發展走向並對意識變異狀態、致幻劑治療、催眠與治療、生物反饋技術、全回歸模型、超個人身體治療的技術、靜修、分析心理治療、“心理綜合”的治療模型和意義治療等課題進行了深入的評價和分析,可以為國內的專業界同行提供有益的借鑑。

療法介紹

超個人心理學(transpersonal psychology)是20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在美國興起的一種心理學流派。它是人本心理學充分發展的結果,也可以說它是人本心理學的派生物。

簡介

蘇蒂奇(Anthony J. Sutich,1907 —1976 )在其主編的《人本心理學雜誌》1968年第1期上撰文宣稱:“心理學中的第四勢力, 即超個人心理學正在形成。”當年人本心理學興起的時候就將行為主義視為心理學的第一勢力,精神分析為第二勢力,自稱人本主義為第三勢力。隨著人本心理學被主流心理學所承認,到1960年代中期,一些人本心理學的領袖人物,包括馬斯洛(Abraham Maslow,1908—1970)和蘇蒂奇等人經常討論超越人本主義的問題,他們越來越不滿人本心理學只關注個體的自我及其實現,意識到應該將自我與個人以外的世界和意義联系起來,這個領域屬於超越的領域或超出自我關懷的精神生活領域。於是他們開始醞釀一種關注這一領域的心理學,自稱這種心理學為第四勢力心理學,或超個人心理學,且其代表人物都認為要向東方文化學習。美籍華裔心理學家李紹昆主張將其翻譯為“精神心理學”,並且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中國台灣心理學界也倡導以“精神心理學”之名代替“超個人心理學”,故“超個人心理學”又可稱為“精神心理學”。

定義

如果從方法論和學術淵源上下定義,那么,超個人心理學可以被理解為這樣一個學派,它試圖將世界精神傳統的智慧整合到現代心理學的知識系統中。世界精神傳統和現代心理學是兩種關於人自身的知識體系,前者是指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傳統宗教和哲學,其中包含著對人及其精神生活的理解和踐行方式,但不是以現代科學的方法和系統化的表達方式存在的;後者包含著對人的身體與心理的科學研究,但這種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割斷了與世界精神傳統的聯繫。超個人心理學對世界精神傳統和現代心理學持同等尊重態度,試圖將二者結合起來,並加以創造性的綜合,進而提供一種包含身體、心理和精神(body—mind—spirit)的架構來全面地認識我們自己。

簡言之,超個人心理學就是關於個人及其超越的心理學,是試圖將世界精神傳統的智慧整合到現代心理學的知識系統中的一個學派。

超個人心理學(或超個人心理治療),已經被認為是心理學的第四勢力。興起於上世紀六十年代後期。目前還在發展和完善中,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其理論基於人本主義,並受以下幾種學科、事物極大的影響:佛學理論(禪修)、中國傳統哲學思想、道家思想、氣功等;古印度的梵、瑜伽等哲學思想、冥想等;蘇菲密教;巫術等;目的只是為了人類開發潛能,通曉真理,了解自我,超越自我,回歸心靈,樂於助人,得到超越性體驗,甚至指明人類心靈的前進之路。

研究內容

轉換意識狀態

超個人心理學研究的理論核心是意識論,但它不同於西方傳統的意識理論,而是一種包含意識和潛意識在內的、分層次的、有高低級之分的意識理論。概括地說,人的意識可分為正常的意識狀態和轉換的意識狀態。前者是低層次的、分化的意識狀態,而後者則是高級的、超越自我的意識狀態。塔爾特將其定義為“個體明顯地感覺到其心理功能的模式發生了質的變化,就是說,它感覺到的不只是一種量的轉換,而且其心理活動的質已有所不同”。克瑞普納則具體劃分了20種不同的意識狀態,其中前19種是轉換的意識狀態,而最後一種則是正常的醒覺意識。

(1)做夢狀態。其特點是出現快速眼動,在腦電圖上呈現快波。

(2)睡眠狀態。未出現快速眼動,腦電波呈慢速、高振幅。

(3)入睡狀態。其特點是在出現睡眠循環時有生動的表象。

(4)朦朧狀態。睡眠循環結束時出現的狀態。

(5)過度警覺狀態。表現為高度集中注意和警覺,通常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出現,或表現為對某些藥物的反應。

(6)睏倦狀態。表現為心理活動速度明顯減慢,例如在強烈的抑鬱狀態下,或由於低血糖、過度疲勞等引起的狀態。

(7)狂喜狀態。行為有強烈的主動性或表現出欣喜若狂的情緒,有時由狂歡儀式等引起。

(8)癔症狀態。表現出強烈的消極破壞性情緒,如主觀暴力行為、恐懼或憤怒等。

(9)分裂狀態。表現為人格的主要成分無法整合,例如在變態心理、多重人格等狀態下。

(10)退行狀態。一種與實際年齡明顯不符的意識狀態,如在某些催眠狀態下,當催眠師發出年齡退行指令時,被催眠者所表現出的行為。

(11)沉思狀態。是一種轉換、擴張的知覺形式,具有強烈的自我超越感。感知能力提高,情感體驗強烈,通常由專門的沉思訓練所引起。

(12)迷離狀態。表現為高度的易受暗示,警覺和關注某一刺激,例如在某些催眠狀態下。

(13)白日夢狀態。

(14)遐想狀態。沉浸在某種幻覺之中。

(15)內部掃描。對內部心理活動進行反思。

(16)因酒精藥物等引起的木僵狀態。表現為接受新刺激的能力大大降低。

(17)昏迷狀態。表現為不能接受新刺激。

(18)儲存的記憶狀態。表現為過去的某一經歷被生動地再現或回憶起來。

(19)擴展的意識狀態。這是由致幻劑等藥物引起的,通常不受主體控制的一種知覺方式。

(20)正常的醒覺狀態。

目前超個人心理學正在對這些轉換的意識狀態進行認真的研究,且有相當數量的成果出現。

意識譜理論

肯威爾伯是當代超個人心理學的主要代表。他於1977年和1986年提出了關於人的心理發展模型的“意識譜”(spectrum of consciousness)理論。該理論把人的意識分為四個層次,即心靈層、存在層、自我層和陰影層,每一層代表著對個人本體的不同理解。

心靈層是人的最內在的意識與宇宙的終極實在相認同時的意識狀態,它是意識的唯一真實的狀態,因而又被稱為宇宙意識層、人的最高本體層。在這裡我(self)與非我(non-self)的界限被打破,即達到東方哲學中天人合一的境界。

存在層表明人與有時空的心身機體相認同,正要把我與非我、機體與環境分隔開來。此時人的理性思維開始發揮作用,自我感、意志等開始發展。同時,其它因素也對人產生影響,使每個人的存在意識和經驗出現個別差異。

自我(ego)層表明人只和他的自我意象相認同。人的有機體一分為二,一個是作為自我奴僕的肉體,另一個是與肉體相脫離的自我。人的本體意識在這一層次逐步縮小。

陰影層是意識中最狹窄的層次,此時人只和自我意識的某些部分(或與其人格面具)相認同,自我的其它傾向則被視為痛苦的、不適當的陰影而被排除在外。

這四個層次中只有心靈層才是唯一真實的,其它層次都是虛幻的意識層。維爾伯認為,西方心理學主張主客二分,從而把身與心、我與非我、心靈與宇宙人為地分隔開來。超個人心理學就是力圖克服這種主客二分,使心靈的虛幻分化轉變為本體意識的統一,使人的童年期、成年期和精神發展階段聯結成一個連續統一體。

沉思

沉思(meditation),又稱靜坐、入靜,是人類最古老的治療方法之一,早在4000多年前的印度雕刻中便有這種以沉思的姿態坐著的形象。近30年來,超個人心理學在推動沉思的研究和訓練方面取得了較大進展。調查表明,至90年代初在美國就有600多萬人嘗試過沉思的治療或訓練。目前,沉思已成為一種流行的研究意識狀態改變的方法。人們只要經過嚴格的沉思訓練,就能深入到自己的內心世界中去進行心靈的對話。這種起源於古代東方的心理訓練技術已經和現代西方的科學實證相結合,成為拓展心理學家的視野、探索心靈奧秘的一種特殊技巧。

宗教

超個人心理學非常關注宗教現象與神秘體驗,但它不是從宗教迷信的觀點來盲目信仰,而是試圖通過對宗教體驗的研究,探討其中的超覺智慧和心理作用。威爾伯研究超個人心理發展階段時曾確定了三個階段。第一是產生微妙的內心體驗階段。當人們在沉思、祈禱或瑜珈功訓練中,使喧鬧的心靈沉靜下來時,便會覺知到一種較柔和、微妙的意向、情感和感覺。第二是因果關係階段,此時所有的經驗對象都發生了分解,留下來的只有純意識。第三是純粹階段,經驗對象在意識中重新出現,但這是經過純粹改變的意識,是心靈的徹悟。因此,所謂神秘的宗教體驗就是訓練心靈經歷不同的心理發展階段,產生自我超越的意識狀態。

沃什在研究宗教現象時指出,歷史上之所以會出現這么多宗教教派和教義之爭,是因為不同教派的創立者產生了不同的意識狀態。如果能用專門的訓練方法使人產生相同的內心體驗,就能在異常的超越狀態下進行心的交流,從而全面理解宗教原始信息的深刻內涵。沃什認為,必須通過才能使人產生這種體驗,這包括三個過程。第一是智慧的吸收或成為有智慧的人。這種智慧不同於知識。智慧是能對我們進行改造的東西,而知識則是我們所具有的而且不一定能主動改造我們的東西。第二是學習和掌握一個人希望進行交流的那種文化的語言和概念系統。第三是進行翻譯,即把個人的理解翻譯成適合該文化的語言和概念,最終產生一種“阿哈”(aha,即恍然大悟)的體驗。

研究特點

研究極健康的人

超個人心理學採用“超個人”一詞就是為了研究那些超出正常健康狀態的人,研究那些處於不同意識狀態下的人。它認為我們可能低估了人類心理成長和健康的潛能。例如,在高峰體驗、沉思和轉換的意識狀態下,人們都會產生某些深刻的內心體驗。這些體驗對人的身心健康非常重要。研究發現,運用特殊的訓練方法使人產生這些體驗,不僅能有效地祛除疾病,還能使人延年益壽。許多研究表明人類心靈中確有許多尚未開發的潛能。

科學實證的方法

超個人心理學並不反對主流心理學的科學實證方法。目前它已在心理學、生理學、物理學和化學領域發現了一些支持性的證據。例如,通過意識訓練來控制自主神經系統和軀體過程,改善心率、血壓、胃腸活動和激素分泌等;運用沉思訓練可以減輕焦慮、減少吸毒、增加知覺敏感性等。在生化研究中發現,沉思訓練還可引起腎上腺素和腎上腺皮質激素的變化,從而改變人的應激反應等。總之,超個人心理學力圖運用各種科學方法來驗證這些心理現象的真實性和科學性,並探討其科學機制,以改善人的身心健康。

心理學理論的整合

超個人心理學認為,人類的心理是相當複雜的,誰也沒有理由假設只用一種簡單的心理學理論就能把人類心理的全部複雜性包攬無遺。因此,不同的心理學理論體系應當相互整合,才能達到對人類本性的全面了解。沃什認為這種整合應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是科學實證與理性思維,即運用感官觀察、數據分析和測量,對各種主客觀心理現象實驗研究;第二是內省、現象學分析和動力心理學研究,即運用描述分析、心理治療、反思研究等方法來探討那些暫時不能進行實證研究的心理現象;第三是東西方心理學研究的整合,即通過對東方的佛教、瑜珈功、道家學說、吠陀經中有關心理現象的研究,結合西方的科學訓練方法來研究超個人心理現象。儘管這三個方面的整合還存在異議,但基本反應了超個人心理學研究的當前趨勢。正如沃什所說,“關注這三種方式之一的心理學派別或知識領域常否認其它方式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但是,對於尋求包含全部人類經驗、自然潛能和發展的心理學來說,所有這三種方式可能都是必要的。”

基本假設

李安德(1997)認為,超個人心理學有以下三個關鍵性主張:第一,超個人心理學家認為人除了生理和心理兩個層面以外,還有精神(或靈性)的層面;第二,超個人心理學家揭示一般人的自我迷失。大多數人盲目和錯誤地認同自己所扮演的某種角色、自己的人格、自我觀念,或認同自己在平常清醒的意識狀態下所含含糊糊覺察到的所謂“我”,但這些都不是我之所以為我,也就是說,都不是“真我”;第三,超個人心理學家強調,每個人都不是絕對獨立的個體,而是屬於“大我”,並置根於“大我”的,因此,人的使命不只是人本心理學所強調的自我實現而已,人還需要自我超越。

假設的基礎

有人認為儘管超個人領域存在許多不同的觀點,但如下一些基本假設是將持不同觀點的超個人心理學家特別是超個人治療家聯合在超個人旗幟下的基礎:

(1)人的本性是精神的;

(2)意識是多維的;

(3)人類生命確實具有一種精神追求的驅力,表現為通過內在深處的個體、社會和超越意識而尋求全體的傾向;

(4)觸及內在的智慧之源是可能的且有益於健康的;

(5)將個人有意識的意志和熱望與精神動力結合起來具有十分重要的健康價值;

(6)意識的變異狀態是通往超個人經驗的道路之一,也有助於康復和成長;

(7)生命和行動是有意義的;

(8)超個人的背景決定了治療家如何看待當事人[3](p16—20)。

假設的要點

歸納起來,超個人的基本假設主要有如下幾點:

1.人的本性主要是精神的。

超個人心理學家堅信,只有將現代心理學和世界精神傳統關於人性的理論結合起來,才能形成完整的人性模型。我們在本性上既是心理的(psychological),又是精神的(spiritual),但在超個人觀點看來,精神處於首要地位,正是精神為自我(self)提供支撐性的架構。

人類確實具有精神追求的強烈驅力,表現為通過進入個體、社會和超越意識的深處而尋求全體(wholeness)的傾向。精神的尋求不僅是健康的,而且是個體的整體健康及其自我實現的實質。心理健康的定義必須包括精神的維度才是完整的。

精神追求變得越來越重要並成為當事人生命的中心。大多數宗教的傳統神秘家也指出,人類存在的最深層動機是精神的追求。心理學已經關注到動機的層次——生存需要、性與攻擊、整合感的需要、親密關係、形成一種內聚的自我(cohensive self)、通過有意義的工作和活動實現自我的潛能。但在超個人心理學看來,自我實現的層次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這就是精神的追求。這樣動機發展的歷程就是從低級需要到自我實現的需要,最後達到精神的或超越的境界。當然超越的境界又是無止境的。

很難理解以試圖發現人類經驗的真諦為己任的心理學,卻如此長時間地忽視了精神的領域,因為這一領域始終是每一種文化的貫穿歷史的核心所在。西方歷史上,天主教會的陳腐思想統治了若干個世紀,到文藝復興時期科學與宗教的分離極大地解放了人的懷疑精神,西方科學就逐步將形而上的沉思放到一邊而僅僅將焦點集中在可觀察的實驗上。心理學作為後來興起的科學,要獲得獨立科學的地位,效仿其他科學的榜樣,對一切宗教與哲學敬而遠之,也就不足為怪了。然而現在是我們將精神帶回到科學和心理學思想中來的時候了。

2.意識是多維的。

超個人心理學倡導研究意識的不同狀態。在傳統心理學中,意識的變異狀態不是被看成病理學的枝節問題(例如神秘結合被視為假性 精神分裂症),就是被當作簡單的白日夢而遭到忽視。用致幻劑改變意識的研究、非藥物技術的運用(如通過靜修等途徑導致意識狀態的改變),以及關於世界宗教的研究等等,都證明大多數人通常狀態下的意識只不過是表面的。精神體驗常常將一個人送到一種擴展的意識狀態,從而顯示出通常狀態下的意識的局限性。

意識的其他維度或方面顯示出傳統的智慧真諦,宇宙間所有存在的連通性,一切外在多樣性之間的統一性,意識的敏感領域和層面更加朝著這樣的境界敞開:澄明、寧靜、明朗、愛、知識以及內在的力量感。將意識的這些維度中的任何一個排除於心理學之外都會導致意識理論的貧困。

3.人的內在生命是智慧之源。

幾千年來宗教傳統都宣稱我們的本性是巨大的智慧之源,我們能夠而且應該尋求內在的真正的智慧。弗洛伊德將潛意識看成是盲目而混亂的欲望之倉庫,榮格則認為潛意識深處蘊藏著豐富的智慧。超個人心理學發展了榮格的思想,更明確地指出為了獲得更大的心理整合,必須進入內在智慧,進入自我或有機體智慧之源。這種內在智慧就是生命深處的精神本體。因此,我們的自我(self)往往是一些生命的表象,並非生命的真相。必須沉靜下來,不斷地向內尋求,才能發現真我之所在。

4.生活是有意義的。

我們的行為、歡樂和悲傷對我們的成長和發展是有意義的,它們不是任意的、無意義的事件。超個人心理學使我們用更開闊、更積極的眼光看待生命。嚴格的存在主義立場認為健康是在一個無意義的世界裡創造意義的結果,與此相對照,超個人的觀點認為健康是我們揭開生命固有的意義的結果。超個人的觀點看到人一方面要不斷發現深層意義,同時又試圖不斷地建構和解釋這種深層意義。發現生命的意義具有非常重要的治療價值,這與Victor Frankl(1905-1997)的如下觀察相一致:一個人可以應付任何事,只要它是有意義的,無論它多么可怕。生活的創傷和悲劇往往提供了進入精神世界的動力。在黑暗中,心靈最痛苦之處可能會出現一抹補償的光芒,一種安慰、康復和新的成長可能由此開始。

5.精神之路是多樣的。

在精神尋求中,對治療家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尊重一切精神之路。教條地執著於任何一種特殊的靈修(spiritual practice)之路對超個人實踐來講都是十分局限的。如果需要遵循某種教條的話,那就是不要遵循教條。通往神聖的道路不是單一的。既然精神之路是多種多樣的,那么具有淵博的知識並且尊重所有不同的道路(包括無神論)是至關重要的。整合世界各種文化傳統的宗教、哲學及其踐行的知識並將其納入現代心理學的架構就成為超個人心理學的使命。

6.誤解的澄清

儘管超個人心理學的研究成果及其對社會生活的影響與日俱增,但它不像行為主義和人本心理學,一旦形成很快就對主流心理學產生衝擊,並作為一種新範式為心理學界所接受。超個人心理學從誕生至今30年了,從一種學術的發展而言,時間也許不算長,但作為一種新思潮,其衝擊力和被接受的程度畢竟不夠理想。這可能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人們對超個人心理學還存有一些誤解。澄清這些誤解對我們了解究竟什麼是超個人心理學是有幫助的。不僅了解它是什麼,而且清楚它不是什麼,這樣才能獲得一種正確的認識。根據Rowan(1993)、李安德(1994)和Scotton(1996)等人的觀點,要了解什麼是超個人心理學,還需要做如下的澄清:

6.1超個人心理學不是超心理學

將超個人心理學等同於超心理學(parapsychology),是一種最常遇到的誤解。產生這種誤解的人士大多從未聽說過超個人心理學,對這種心理學一無所知,所以才望文生義。超心理學研究超感知覺等特異心理功能,它充其量只是超個人心理學的一個不重要的研究領域,根據Boucouvalas(1980)超個人刊物和超個人心理學家的調查,許多超個人心理學家根本不承認超心理現象是其研究對象。Rowan在《超個人不是什麼》一節中第一條就指出“超個人不是超人(extrapersonal)”,他所說的“超人”,就是指那些具有超心理能力的人,他列出一個表用來比較二者之間的差異,並認為基本的差異在於:超個人經驗中具有某種神聖的東西,而超人的經驗,基本上不具備神聖性。當然,不是說超個人心理學與超心理學完全沒有聯繫,而是說它們是兩種不同的領域,在某種維度上它們的研究對象之間可能會有聯繫,有名的Charles Tart在這兩個領域都有建樹。

6.2超個人心理學不僅僅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超個人心理學是一種心理學研究的新範式,它首先關切的是作為整體的心理學,它將一種新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帶進具體的研究之中。這種取向的研究可以深入到心理學的許多分支中去,除意識研究、人格和心理治療等受影響最大的領域外,其他如教育、管理、社會等領域的心理學研究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影響。超個人思潮已經滲透到心理學的很多領域。所以不能將超個人心理學僅僅視為心理學的一個分支。

6.3超個人心理學不是一種哲學

超個人心理學家的專業背景是心理學的,不是哲學的,他們使用的仍然是通用的心理學方法,如觀察、測驗、實驗、訪談、問卷調查等等,並用統計工具處理所得數據。他們是從心理學的角度來探討人的經驗和行為,也是在心理學刊物上發表研究報告。即使超個人心理學與哲學有較密切的關係,也不是它所特有的,因為任何心理學派別或理論都有自己的哲學假定。這已經是一個無須再加以論證的命題。只是有的學派的心理學家(如行為主義者)有意識地拒絕哲學,而有的學派的心理學家(如存在主義心理學家)則明確宣稱自己的哲學立場。超個人心理學對哲學不採取迴避或拒斥態度,而是特別注重吸收自古以來各種哲學關於人及其精神生活的理論解釋與經驗總結,Aldous Huxley稱以生命與存在的本源這種終極問題為研究對象的哲學為“長青哲學”(Perennial Philosophy)。超個人心理學就是要將長青哲學與科學心理學在生命與精神的契合點上加以整合。

6.4超個人心理學不是宗教

將超個人心理學視為宗教,是對超個人心理學最嚴重的誤解。由於“超越性”、“精神”這些超個人心理學的研究主題通常也是宗教主題,所以會產生這樣的誤解。但超個人心理學所研究的超越性經驗或精神領域,遠比宗教經驗廣泛,例如各種審美經驗、科學家追求真理的入迷和驚喜,甚至日常生活中對弱小生命的關愛,都屬於超越性或精神性的,當然也包括宗教經驗,所以宗教經驗只是各種超個人經驗的一種。宗教經驗屬於超個人經驗,但並非所有超個人經驗都屬於宗教經驗。這裡問題的實質是,研究宗教的學科本身不是宗教,更不能將宗教哲學、宗教社會學、宗教人類學、宗教心理學視為宗教。宗教與宗教研究的根本區別在於,宗教研究不提供特定的教義和宗教價值系統以及相應的儀式,也沒有帶宗教色彩的組織(如教會)。其中宗教心理學是從心理學誕生之初就有的,著名的有馮特的《民族心理學》(1900—1920)中的有關章節、詹姆斯的《宗教經驗種種》(1902)、霍爾(G.S.Hall,1844-1924,美國心理學會第一任主席)的《從心理學的觀點看耶穌基督》(1917)等。霍爾還於1904年創辦了《美國宗教心理學與教育雜誌》。弗洛伊德是著名的反宗教的心理學家,他將宗教看成集體神經症的表現,但他一生寫了三本宗教心理學名著,即《圖騰與禁忌》(1913)、《一個幻覺的未來》(1927)和《摩西與一神教》(1939)。至於後來的心理學家,如榮格、弗羅姆、埃里克森、馬斯洛等人的宗教心理學著作,以及有關宗教心理學的質的研究與量的研究的報告更是不勝枚舉。僅以英文出版的宗教心理學雜誌就至少有9種,美國心理學會第36分會就是“研究宗教問題的心理學分會”。因此,宗教心理學研究本來就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不是超個人心理學運動興起的結果。

但超個人心理學家研究宗教與其他心理學家研究宗教確有不同。超個人心理學家試圖將各種宗教傳統的有關精神成長的理論、經驗和靈修技術(如瑜珈、禪修等)整合到心理學中,特別是心理治療的理論與實踐中。同時關注與宗教有關的心理病理學問題,研究因宗教的消極作用而導致的有害心理健康和人性成長的預防措施和治療途徑。

6.5超個人心理學不只研究高級的精神活動

超個人心理學可能被人們誤解為只研究最高級的精神現象,忽視了較低層次的心理現象。事實上,超個人心理學並不否定較低層次的心理活動,反而強調超越的精神層面要以較低的層面為基礎。它的立場是,所有的層次,身體、情緒、心智及精神,都應予以尊重、發展和整合。一方面,較低層次的健康發展是進入超越層次的基礎;另一方面,超個人的取向又為較低層次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並注入了精神性的因素。如果只著眼於最高的層次,勢必造成對低層次的壓抑,而壓抑低層次的心理生活,也不會有健康的精神生活。超個人心理學將越過或迴避較低層次的問題,而直接進入超個人領域也視為一種防禦機制,因而是一種病理現象。這是超個人治療家要特別警惕的問題。所以超個人治療家不只著眼於精神的層次,而是要著眼於所有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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