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市司法局內設辦公室、政治處、法制宣傳科(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律師工作科(司法考試科)、公證工作科、基層工作科、法制科、司法鑑定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贛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醫患糾紛專業調解仲裁科(贛州市醫患糾紛專業調解仲裁辦公室)、社區矯正工作科等11個職能科(室)和紀檢組(監察室)、機關黨委,以及市公證處、市司法局開發區分局、市政法幹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規定,編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市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工作,指導市律師協會工作。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負責委託港、澳特別行政區律師辦理公證事務,指導市公證員協會工作。
(五)管理、監督、指導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監督和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司法助理員工作,指導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管理、監督、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指導市司法鑑定協會工作。
(十)負責和指導全市醫患糾紛專業調解仲裁工作,負責醫患糾紛的專業調解仲裁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寧群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曾強華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律師工作科(司法考試科、贛州市市直公職律師辦公室)、調解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贛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蓉江新區分局、社區矯正工作科(贛州市社區矯正執法支隊)、扶貧工作、指導律師協會、基層法律服務者工作協會。
邱軼群
職 務: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朱永金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政治處、法制宣傳科(贛州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證工作科、法制科、直屬機關黨委、開發區分局、市政法幹部學校、江西省贛州市贛南公證處、局機關工青婦工作,指導市公證員協會工作,聯繫法治贛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贛州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鍾亞平
職務: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司法鑑定工作管理科、醫患糾紛專業調解仲裁科工作,指導市司法鑑定協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局機關政務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負責內外聯繫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信訪、新聞發布、統計、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管理局機關財務和行政事務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監督業務經費使用情況。
政治處
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單位公務員錄用和人員補充工作的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幹部及領導班子考核、考察、任免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擬定、審批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全市法學教育及法律專門人才培養的具體規定和制度;組織指導法學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方面的有關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宣傳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立功創模爭先創優工作。
法制宣傳科
(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市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和檢查全市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考核工作;指導全市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培訓、考試。
律師工作科
(司法考試科)
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業務活動及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和在區內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負責全市律師資格審查;負責全市律師執業證審查、年檢、註冊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機構設立、變更、註銷、年檢、執業許可證頒發和社會法律諮詢機構審批的審核工作;負責對全市律師事務所和執業律師獎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司法考試,會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協商司法考試事項。
公證工作科
負責全市公證機構的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全市公證機構的設定、變更、撤銷、年檢、獎懲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全市公證員資格考核、任命、註冊、獎懲的審核呈報工作;負責全市公證工作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對公證投訴、舉報的查處工作;負責委託港、澳特別行政區律師辦理公證事務。
基層工作科
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和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縣(市、區)司法行政機關管理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員及業務工作;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審查、申報,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和年檢工作;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管理、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部門“148”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統一考試的考務工作。
法制科
(司法鑑定工作科)
受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委託,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的草擬工作;組織起草、修改、審核有關司法行政規定和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司法行政機關法制建設,組織有關法律、政策調研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處罰、國家賠償案件的處理工作;歸口管理司法協助協定的執行事宜;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設立登記、年檢、註冊和司法鑑定人資格考試、考核、頒發證書、年檢、註冊的審核工作;指導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法學專業社團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黨建、群團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直屬單位
市司法局開發區分局,為市司法局正科級派出機構;市政法幹部學校,為市司法局下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市公證處,為市司法局下屬正科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贛州市市政中心北區南樓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