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指標反映公司每1元購貨成本中,有多少實際付現的成本。
其在運用中有三種情況:
(l)該比率等於或接近等於1,說明公司本期購貨現金與主營業務成本相當,購貨成本基本上是付現成本,表明公司沒有因購貨形成新的債務;
(2)該比率大於1,即本期購貨現金大於主營業務成本,表明公司不僅支付了本期全部貨款,還償還了前期的欠款,雖然現金流出增多,但也可能因此而樹立了良好的信譽;
(3)該比率小於1,即本期購貨現金小於主營業務成本,表明賒購較多,雖節約了現金,充分利用了財務槓桿效應,但增加了負債,加大了公司以後的償債壓力。 需要說明的是,在具體分析主營業務利潤的現金保障水平時,要將上述兩指標結合起來加以分析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