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賬戶入手法[1]
賬戶入手法賬戶入手法是賬政收支審計的一種基礎審計方法。是指審計機關以預算單位的銀行存款賬戶為起點,進而查證相應的會計賬目,監督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的審計方法。預算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的收取劃撥以及管理情況都必須經過銀行賬戶,因此銀行賬戶就成了這些資金運動的載體,是資金進出的瓶口,它全面,順序地反映資金的來龍去脈。所以,進行財政收支審計,從賬戶入手是關鍵,可以摸清被審計單位的家底,確定收支的真實情況。
賬戶入手法的步驟 [1]
具體做法分以下幾步進行:
(一)自查自報。
審計組送達審計通知書時,附上《銀行開戶情況登記表》,內容包括:銀行賬戶名稱、開戶行、賬號、開戶時間、賬戶性質、賬戶期初餘額,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本年新開戶和註銷、停止使用賬號的情況及原因等。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審計組的要求,對銀行開立賬戶的情況進行自我檢查,並向審計組作出書面報告,審計組據此初步掌握了銀行的開戶情況。
(二)審查核對。
審計組進點後,對被審計單位所提供的銀行開戶情況進行審核,內容包括:審核其銀行明細賬及輔助賬、各職能處室(或科室)的銀行明細賬或流水賬、銀行存款對賬單,核對有關賬戶資金的性質和餘額。對核對不上的賬戶餘額和資金來源明的賬戶進行重點審計抽查。同時結合賬薄、憑證(票據)的審計,注意資金的去向,及時發現有否資金流入、流出不明賬戶,是否有隱瞞未報的銀行賬號,以便進一步的跟蹤審查,找出賬外賬、“小金庫”。
(三)外部延伸。
對審計中發現的不明賬戶和被審計單位未提供的銀行賬戶,審計組應派員到金融機構和有關往來單位進行調查、落實。審計調查金融機構時,要一併調查被審計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全部開戶情況和註銷戶情況。通過調查,及時確定不明賬戶和未提供賬戶的性質,以確定是否存在賬外開戶、收入不入賬、虛列支出和專款沒有專用等問題。
參考文獻
相關條目
本條目在以下條目中被提及
- 發票辨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