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貸款

賣貸款

賣貸款:2009年三季度以來,在信貸規模控制的壓力下,一些銀行每到月末、季末就為貸款規模超限犯愁,“賣貸款”開始風生水起。尤其是在監管機構要求銀行上報非現場檢查資料的前一段時間,不少銀行通過轉讓將部分信貸資產調到表外。通過轉讓,數十億元的信貸資產可以輕而易舉地從銀行資產負債表中“隱匿”起來。

事例

發

2009年9月底,某銀行工作團隊成功將一筆5億多元的貸款“賣”給了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此項貸款是提供給一家具有國資背景的房地產企業用作地產項目開發的,期限三年,半年後到期,有抵押物和擔保,貸款的違約風險小。而且,該企業開發的房屋售價已突破每平方米1萬元,房屋銷售狀況良好。

現狀

救急式轉讓的出現,使價格定得相對寬鬆。轉讓行一般是以九折甚至更低價位“賣”給中小銀行,受讓行安享“無”風險收益。其實,現在多數銀行開展的信貸資產轉讓是情非所願。由於2009年上半年一味“跑馬圈地”,擴張市場規模,部分銀行的監管指標頻頻亮起紅燈。而現在監管機構眼中更是不揉沙子,一旦資本充足率、單一大客戶貸款比例、存貸比等指標突破限制,銀行在業務創新或者市場準入等方面將受到嚴格限制。

2009年上半年,信貸集中投向了有政府背景的項目,地區性金融機構分羹甚少,所以現在小銀行、城商行和財務公司的資金面較為寬鬆。再加上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信貸資產多為規模大、風險小、定價高的優質資產,因而多被小銀行等機構當成“香餑餑”瓜分。

應對

1、銀行讓貸款“消失”,可以藉助於同業。

2、還有一個老辦法是將貸款打包成理財產品。越來越多的銀行通過信貸資產理財產品來調節貸款規模。據普益財富統計,2009年9月人民幣信貸資產類理財產品發行數量較8月增加60%以上,10月延續了這一趨勢。在9月發行的335款人民幣信貸資產理財產品中,193款投資於銀行存量信貸資產。

分析

賣貸款

某些銀行由於資本約束即將“觸線”,已成為監管機構重點“提示”對象。壓縮風險資產規模、提高資本充足率成為他們最緊要的任務。將貸款轉移給同業恰恰是一種雙贏方式。

將貸款轉讓給信託公司設計成理財產品,一方面空出了貸款額度,使得銀行可以獲取更高溢價的增量貸款;另一方面將利息收入轉變成了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美化了財務報表,可謂“一箭雙鵰”。

建議

“賣貸款”、發行信貸資產理財產品這些貸款“隱身術”有諸多隱憂。業內人士指出,如果在上報監管信息前夕,銀行進行巧妙的信貸資產轉讓組合,完全可以“移花接木”,輕易修改指標,這使得銀監會的非現場監管數據事實上處於失真狀態。如果銀行選擇回購方式簽訂短期轉讓協定,在上報監管信息之後的極短時間內,商業銀行再買迴轉讓的貸款,相關的經營狀況又會還原,這更將對信貸資產轉讓形成“異化”。因此有必要進一步規範監管、資金運用效率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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