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設定的資金來源科目有:“基建撥款”、“項目資本”、“資本公積”、“企業債券資金”、“基建投資借款”、“上級撥人投資借款”、“上級撥入資金借款”、“其他借款”、“待沖基建支出”、“留成收人”以及結算資金中的應付款項等。
分類用途
會計科目分為“資金來源”
和“資金占用”兩大類,共設定15個表內科目,其中,資金來源科目7個,資金占用科目8個。這些科目的主要用途有以下幾個方面:1、為核算基本建設資金來源而設定的科目:財政預算撥款、財政預算貸款、專項資金。
2、為核算收納建設單位的基建收入和上繳竣工項目結餘而設定的科目:基本建設收入、竣工項目結餘收入。
3、為核算結算資金而設定的科目:應收帳款、應付帳款。
4、為核算其他會計事項而設定的科目: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5、為核算財政資金變動情況而設定的科目:銀行存款。
6、為核算各種基本建設支出而設定的科目:基本建設支出、基本建設貸款、專項基本建設投資貸款貼息支出、地方統借還基本建設支出、地質勘探撥款。
資料參考
1、http://www.edu24ol.com/web_news/html/2008-1/2008116112751986.html
2、http://www.gdczt.gov.cn/%5Cdocuments%5Clib3%5C200201090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