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費用減緩請求書是 專利申請人因經濟困難在申請專利的同時或提出專利申請之後向專利局提出減繳或者緩繳申請專利費用的檔案:在提出 專利申請的同時可以一併請求減緩申請費、 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 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複審費、專利批准後三年內的年費等五種費用-提出專利申請之後只能請求減緩除申消費外的尚未到期的費用,但該請求最遲應當在有關費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之前提出。
相關法律
根據我國專利局公布的《個人申請專利費用減緩辦法》,如果個人申請專利因確實有困難而無力繳納申請費、發明專利申請審查費,複審費、 發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專利批准後三年內的年費,可以有權向專利局提出費用減緩請求書。
基本內容
費用減緩請求書除標題、簽署外,一般由申請人或 專利權人、 專利代理機構、減緩請求、請求減緩原因、附屬檔案說明等部分構成。
一、申請人或 專利權人。它包括姓名、國籍、地址等內容。
二、 專利代理機構。它包括名稱,地址、代理人姓名、登記號等內容。
三、減緩請求。它要求直接說明減緩項目和減緩數目。按照規定,個人申請專利、應繳納申請費、審查費和複審費,有困難的可以要求減緩。要求減緩申請維持費和年費的,應在相應費用期滿前1個月,使用費用減緩請求書向專利局提出費用減緩請求。其他費用不得減緩。
四、請求減緩原因。要求文字簡潔,理由精當。
五、附屬檔案說明。對於隨送的附屬檔案,要逐一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