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昔有人將獵(1)而不識鶻(2),買一鳧(3)而去。原(4)上兔起,擲之使擊(5),鳧不能飛,投(6)於地。又再擲,又投於地。至三四。鳧忽蹣跚(7)而人語(8)曰:“我鴨也,殺而食之乃其分(9),奈何加我以擲之苦乎(10)?”其(11)人曰:“我謂爾(12)為鶻,可以獵兔耳。乃鴨耶?”鳧舉掌而示,笑以(13)言曰:“看我這腳手,可以搦(14)得兔否?”
詞語注釋
(1)將獵:準備去打獵。
(2)鶻:隼的舊稱,一種兇猛的鳥。
(3)鳧:野鴨。
(4)原:原野。
(5)擲之使擊:擲,投擲,拋擲,扔。把鳧投放出讓它襲擊兔子。
(6)投:掉落。
(7)蹣跚:形容走路困難的樣子。
(8)人語:像人那樣講話。人,名詞做狀語。
(9)其分:是我的本分職責。其,指代鴨。
(10)奈何加我以擲之苦乎:怎么把亂拋亂扔的痛苦加於我呢?
(11)其:那。
(12)謂爾:以為你。
(13)以:用法同“而”。
(14)搦:按下,抑遏。這裡指,“持握,捕捉”
(15)昔人:前人,古人。
古文翻譯
從前有個人準備去打獵但不認識隼,買了一隻野鴨子就去原野打獵。原野上兔子出來,他就把野鴨子投放出去,讓它襲擊兔子。野鴨子不會飛,掉落在地上,他又一次把野鴨子投放出去,還是掉落到地上。這樣反覆了幾次,野鴨子忽然蹣跚著走到獵人面前像人那樣對獵人說:“我是鴨子,殺死我再把我吃掉,是我的本分,你怎么能把亂扔的痛苦增加在我的身上呢?”那個獵人說:“我以為你是隼,可以捕捉到兔子,你竟然是鴨子啊?” 野鴨子舉起腳掌給那個人看,笑著對他說:“你看看我這腳掌,可以捕捉這些兔子嗎?”
古文簡析
《鴨子捉兔》是根據成語“兔起鶻落”編出來的笑話。文章運用擬人手法,通過鳧與獵人的一番對話,說明“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道理。選用人才務必要避其所短,用其所長。不然的話,就會像該文描寫的獵人那樣,不但捉不住兔子,而且白白糟踏了鴨子。
文章刻畫鴨子的形態,詼諧有趣,真切生動。用“蹣跚”一詞來形容鴨子走起路來搖搖晃晃的樣子,既表現了鴨子的形體特徵,又說明它不是捉兔子的材料。並用鴨子擬人化的語言,來表現它不被合理使用,反吃投擲之苦的委屈和略帶嗔怒的情緒。當鴨子知道獵人是因為不識鳧鶻,不是存心要它吃苦,便又轉嗔為喜,舉起寬厚的掌子,說了句笑話。作者通過鴨子的這些風趣幽默、令人發笑的語言,善意地諷刺了那個獵人。
寓意
我們想要發揮一個人的作用,就必須要了解他的長處和短處。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諡號“文忠”,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州)人,是父親蘇洵的長子,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和詩人。豪放派代表人物。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1066)、弟弟蘇轍(1039~1112)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他還是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時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稱,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在政治上屬舊黨。善書畫,書法與黃庭堅,米蒂,蔡襄並稱宋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