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人民防空、國防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二)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發展戰略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制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監督全市城市總體規劃中的人民防空事項;監督檢查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組織開展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擬訂和實施全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和指導城市防空襲演練;負責市級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人口疏散地域建設。
(五)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監督管理,開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指導監督人民防空通信值勤和通信警報網的維護管理。
(六)負責組織和協調戰時發放空襲警報和實施燈火管制;組織人口與戰備物資的疏散和隱蔽工作;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指導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完成政府賦予的有關搶險救災任務。
(八)擬訂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地面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建設項目、設計的審批、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和管理工作;檢查監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的人民防空事項。
(九)組織監督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的開發利用和管理工作;檢查督促人民防空工程平戰轉換手段的落實。
(十)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組織開展人民防空行業標準化管理、國防交通正規化建設和人民防空機關 “準軍事化” 建設。
(十一)提出全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建議;依據國防要求,對國防交通、郵電通信建設提出要求和建議;協同發展改革、交通運輸、郵政通信等部門開展國防交通建設;參與有關國防交通工程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指導協調和檢查本地區國防交通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全市國防交通保障隊伍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徵用及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調動,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
(十三)戰時協同組織有關部門動員交通運力、戰備物資及專業保障隊伍和野戰醫療等支援部隊作戰;平時參與交通保障和搶險救災工作。
(十四)擬訂全市國防交通物資規劃;承擔戰備物資調動工作;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戰備物資的儲備和更新。
(十五)組織協調全市範圍內衛星火箭殘骸落區安全防護和殘骸回收工作。
(十六)擬訂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計畫;負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和使用;管理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和資產;編制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預決算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和監督人民防空專用設備、器材的生產和供應。(十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建設和管理。
(十八)指導、檢查和幫助區(市、縣)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貴陽警備區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1、秘書處
承辦機關綜合協調、文電、檔案、機要、行政管理、宣傳教育、信訪、督辦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的管理;承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2、政策法規處
起草人民防空、交通戰備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並報批後組織實施;承辦人民防空、交通戰備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及備案工作;承辦本單位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3、人事處
承辦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4、指揮通信處
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機構建設,指導人民防空指揮所建設;負責組織編制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並組織必要的演練;擬制全市人民防空指揮通信、警報網的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人口疏散地域建設;指導和檢查人防通信值勤和指揮通信警報等設備設施的維護管理;組織人民防空知識的普及教育和人防專業隊伍的組建和訓練;組織人防指揮、通信業務培訓和學術研究;負責人防通信、警報所需經費、器材的申報和計畫安排。
5、工程建設管理處
擬訂全市人防工程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人防指揮、公用人防工程建設,指導監督區(市、縣)人防指揮、公用人防工程建設;承辦結合地面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項目、設計的審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指導、檢查人防工程的管理、平戰轉換手段的落實和平戰結合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人防工程檔案建立、管理;組織、指導人防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學術研究。
6、交通戰備處
擬訂國防交通工作實施意見和辦法;擬訂國防交通網路布局、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基本建設規劃、計畫和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參與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承辦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工作;檢查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戰備物資的儲備和更新工作,並根據上級指示組織調用;承辦國防交通保障物資器材的購置、儲備和管理;承擔本市區域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擔交通正規化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戰時醫療救護、運輸和物資供應等支前工作;組織國防交通學術研究;組織本市區域內衛星火箭殘骸落區的安全防護和殘骸回收工作。
7、計畫財務處
承辦人民防空、交通戰備經費和物資管理工作;編制和執行年度經費預決算;組織市級大、中型人防工程建設項目經費預決算;承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收取、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和人防專用物資的管理和監督;組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培訓。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設定機關黨委辦公室。
紀檢、監察機構 市紀委派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紀檢組、市監察局派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監察室。
三、下屬機構
1、貴陽市人防工程綜合管理處
為人防工程提供綜合管理服務。業務範圍:貫徹執行國家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受委託負責人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早期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城區地下通道的維護管理;負責監督、檢查人防地下室的管理工作;負責檢查人防工程的安全措施落實。
2、貴陽地下商城管理處
為人防地下商城提供管理服務。業務範圍:貫徹執行國家人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人防地下商城的維護管理;負責人防地下商城平戰結合的開發利用;負責人防地下商城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貴陽市人民防空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為市級人民防空指揮提供指揮信息和通信保障服務。業務範圍:承擔市人防信息化建設、科研開發、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執勤和演練保障;執行市委、市政府及人防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鬥爭信息保障任務;承擔市級人防指揮所的維護管理任務;負責全市防空警報網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人防有線、無線電通信網的建設、維護管理和通信聯絡工作;負責市人防(交戰)辦區域網路及人防(交戰)網站的維護管理工作;承擔市人防部門交辦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務。
4、貴陽市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站
為保證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業務範圍:貫徹國家有關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監督檢查參建人防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防護設備生產安裝單位及檢測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對全市人防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並向市人防主管部門提交質量監督報告;審查人防工程備案資料並提出備案意見;參與本市區域內人防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承擔市人防主管部門賦予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