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家長:學過的字又忘了,退錢不“請您再交15元錢,因為你家小孩認了30個字!”聽到幼稚園老師說這話,東郊張家坡村寶寶樂幼稚園中三班小朋友薇薇的爸爸李先生大吃一驚。2009年2月底,張先生前去給孩子交託費,也被老師告知需要交一筆額外的“認字費”:從這個學期開始,幼稚園每教會孩子一個漢字,就要多收5角錢費用。
李先生說,孩子在幼稚園已經上了三年,此前從沒交過這個費用。幼稚園的“新政”引來了很多家長的議論:“我平常在家也教孩子認字,如果我教了九遍,老師教了一遍就會了,這功勞算誰的?”“如果孩子當時學會了,下次考試又忘了,那這個錢是不是應該退回來?”家長們認為,學漢字本來就是老師授教的職責之一,為什麼還要再收識字費呢?如果照此推理,是不是學會了英文單詞和兒歌,都需要另外收費。
園方
“識字費”是合理收費
該幼稚園有10個左右的班級,除了學前班,其他班級在220元的托費外,都需要再交這筆識字費。針對家長們的反應,寶寶樂幼稚園的張園長說,園方的“識字費”是合理收費。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園方除了收取自定的托保費外,還可在數學、語文、社會、健康、藝術五個教育收費領域外,根據自身情況適當收費;識字作為這五個領域外的特色教育中的一部分,已算入園方的收費標準中。同時她說,這種做法也已被本市大部分幼稚園所接受,況且每月15至20元錢的識字費,對家長來說並沒有太大的負擔,與其他民辦幼稚園的收費標準相比,這個幼稚園的收費已經算是很便宜了。
評論
漢字是老祖宗發明的,你憑啥賣?不過如果這家幼稚園認為“識字費”是合理的,一個字收個千兒八百的,也算是對得起老祖宗的智慧,尊重老祖宗的勞動,不過,別忘記了智慧財產權,將賣字的全部所得交到智慧財產權機構。
幼稚園為何如此“差錢”?難道園方沒有看春晚小品《不差錢》嗎?如果幼稚園可以“合理”收取“識字費”的話,那么,國小、中學到大學,更可以收取了。至於幼稚園的“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辯解,更是對相關政策的誤讀甚至是故意歪曲。對此,筆者建議,不妨讓園方也先交點“識字費”,再請人幫助他們好好學習相關政策,所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一個“錢”字值多少錢?老祖宗在發明漢字時,也提醒後人“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即便這家幼稚園“差錢”,也要取之有道。發明一個“識字費”收錢,其實也反映出時下教育收費仍然比較混亂,尤其是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收費。幼兒教育階段的收費已高得離譜,不少穿上了天價外衣。
在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幼兒教育上,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給天價幼稚園提供了條件。幼兒教育又在市場化運作過程中積累和豐富了可以高收費的技巧,諸如,穿上英文“馬甲”,承諾培養神童等。“識字費”不技巧,甚至很笨拙,讓人一眼就識破。可是,很多有“內涵”高“技巧”的收費,一時還難以識破,或者明知有詐,可家長又望子成龍心切,寧願自己“勒緊褲腰帶”,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因此,規範幼稚園收費要儘快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