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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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
刑事證據指刑事訴訟中的證據,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形式表現出來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材料。這一定義概括了訴訟證據的基本特徵,反映了證據的本質屬性。基於立...
概念意義 種類 分類 證明 內容簡介 -
審計證據
審計證據是審計人員表示審計意見和作出審計結論所必須具備的依據。在審計活動結束時,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合理,其會計資料及其他資...
定義 主要特徵 證據信息 主要作用 分類標準 -
證據交換
證據交換,是指庭審前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交流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方面的信息。證據交換可經當事人申請請啟動,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對證據較多或者複雜疑難案...
概念 具體含義 制度背景 內容限制 制度作用 -
電子證據
電子證據泛指“一方當事人以數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證據信息”。 資訊時代變革的節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與取得方式的飛躍使證據學研究乃至證據立法...
簡介 概念 採用標準 特點 分類 -
情態證據
首先,在大多數案件中,情態證據的證明客體是陳述人的誠實度,而陳述人的誠實度影響事實審理者對言詞證據可靠性的認識。 因此,情態證據是一種影響實質證據證明力...
內容提要 系統解釋 注釋與參考文獻 -
民事訴訟證據
民事訴訟證據指依照民事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民事訴訟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
裁判證據的屬性 證據的種類 分析 交換時間 解釋 -
證據為本
證據為本(證據裁判主義),就是說在司法活動中認定案件事實必須以證據為本源,司法證明活動必須以證據為基石。換言之,司法裁判必須建立在證據的基礎上,因此又為...
含義 功能 要求 意義 相關詞條 -
直接證據
直接證據,“間接證據”的對稱。是指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案件主要事實在刑事訴訟中指被告人是否實施了犯罪行為,在民事、行政訴訟中指當事人爭議...
具備條件 劃分標準 特點 運用規則 間接證據 -
傳來證據
傳來證據,證據的一種,原始證據的對稱。是指來源於他人轉述或傳抄等間接途徑的第二手事實材料。傳來證據與直接來源於案件事實的原始證據有重大差別,其可靠性一般...
司法界定 證據作用 證據能力 特殊規則 實踐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