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證婚人,亦稱證婚。是舉行結婚儀式時男女雙方請來做結婚證明的人。一般請雙方信賴、尊敬或德高望重的人擔任。請一人或兩人均可。證婚人證婚的程式,是先宣讀婚書(結婚證書),宣讀完後表明“特此證婚”最後致簡短的賀詞。曹禺《日出》第二幕:“在衙門時做事是真麻煩。今天要參加什麼典禮,明天要當什麼證婚。”
證婚人講話的主要內容就是:"婚姻合法、恭喜新婚"等。
證婚人顧名思義是婚姻合法的證明人。以男方家族為中心,從禮儀的角度證婚人居客位,禮儀次序上一般在主婚人前面,過去通常由紅娘擔任。目前,通常證婚人由女方聘請,大多是新娘單位領導。證婚人當然也可以由男方聘請。主婚人按傳統禮俗是由新郎的父母擔任,從禮儀的角度主婚人居主位,禮儀次序上一般在證婚人後面。
範本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來賓:
今天,我受 X 氏家族和 X 氏家族的重託,為新人 XXX 先生與 XXX 小姐證婚。
在這神聖而又莊嚴的婚禮儀式上,能為這對幸福的新人作證婚人我感到非常榮幸。
是情、是緣、是愛把他們聯繫在一起,使他們倆好夢成真,與心上人相愛在一起。是上蒼創造了這對新人,創造他們的未來。
下面我來宣讀新人的結婚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結婚證
xx 字第xxxxx 號 持證人:xxx &xxx
申請結婚,經申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準予登記,發給此證。
發證機關: xxxxx民政局
證婚人: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祝福你們倆在人生的旅程中永遠心心相印,鍾愛一生!
注意事項
司儀在婚禮前要與證婚人溝通,將證婚禮儀與證婚人說明白,什麼時間請證婚人,證婚人宣讀證書的注意事項,宣讀完把結婚證頒給新人順序等事項.與新人怎么握手的細節也不要忘了說.有時候新人在台上會緊張,司儀要暗示他們握手,在暗示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用輕鬆的語言幫助他們.
現在婚禮上很多新人已經不再要求宣讀結婚證,我們可以演繹成另一種形式,這需要來賓相對參與性很強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