謄真

基本信息

詞語注音

téngzhēnㄊㄥˊㄓㄣ
謄真(謄真)

詞語釋義

謂用楷書謄寫。明馮夢龍定本《人獸關·義贖施房》:“恐後無憑,立此絕兌文書為炤。寫得好,就謄真起來。”清黃六鴻《福惠全書·蒞任·出堂規式》:“凡申詳上台文冊,俱於前一日送稿案放行謄真,次日送印,紙張宜堅白,字畫務端楷,不許潦草洗補。”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二章第三節:“第一二場前空白無格素紙七頁,以六頁備起草,第七頁留備彌封,草稿起止用小紅字為記,後紅格十四頁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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