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紹興市委辦公室、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諸暨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紹市委辦〔2010〕19號),設立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信息

機構職能

諸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人才開發、人事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規範性檔案,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匯總上報全市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進人計畫,報上級部門同意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人才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項目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大中專、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負責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險基金及補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市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定等工作。

(八)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九)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及家屬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維穩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本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用工管理。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2個職能科室(規格為股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信息化建設、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對外宣傳、政務信息公開、政務督查、安全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局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局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負責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分析工作;綜合管理局政府入口網站;組織辦理有關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綜合協調局內重要政務、事務。

(二)人事監察科。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表彰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評聘、組織政策理論學習和黨風廉政建設、機關效能建設等管理工作;負責局幹部職工因公、因私出國(境)管理;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機關黨組織的日常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參與重要業務討論;承擔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組織辦理局外規範性檔案徵求意見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諮詢與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對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處理案件和勞動爭議裁決案件的審核,以及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和電話人工諮詢工作。擬訂勞動關係協調政策,制定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擬訂勞動保護政策,指導勞動標準制定工作;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企業工資管理;承擔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工作。

(四)公務員管理科(掛市轉業軍官接收安置辦公室牌子)。負責擬訂全市公務員總體規劃、結構調整的巨觀政策;編制全市公務員管理計畫;負責全市公務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務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調配、管理、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幹部年報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公務員招考錄用、職位分類、競爭上崗和行政非領導職務的確定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軍轉幹部的接收安置及其隨調配偶安置和隨遷配偶、子女落戶等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維穩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就業促進科(掛基層平台管理科牌子)。擬訂就業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擬訂勞動者平等就業、創業帶動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平台建設,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管理高校畢業生見習工作;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和實施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入境就業管理政策;擬訂失業保險以及失業保險促進就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協調解決農民工重點難點問題。

(六)人才開發管理科(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人才工作巨觀政策,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項目;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項目;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承辦有關國際和港澳台交流與合作工作。

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享受政府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青年專家的選拔推薦工作;負責省“151”人才工程人選的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回國來諸定居專家、留學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會組建工作;負責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辦法,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管理協調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的培訓工作,擬訂公務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制定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繼續教育有關的各種類型的培訓;組織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和政策,負責管理企業在職職工、社會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的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制定實施全市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監管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機構;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技能大賽;綜合管理技工院校、公共實訓基地。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負責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負責推行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競聘上崗、培訓、獎勵懲戒、申訴控告等政策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事業單位招聘方案的審核,承擔事業單位人員的招錄、流動調配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登記管理制度;參與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鎮鄉聘用幹部進行聘用、錄用、考核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口支援地區幹部選派工作。

(九)仲裁科。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負責對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工作指導;做好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市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工資福利科(掛市改革工資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津補貼標準的落實工作;核准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的定級待遇和調動人員、受獎懲人員的工資待遇;負責監督全市統發工資人員工資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審核市級納入統發工資範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方案;擬訂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政策,管理全市機關的有關福利工作;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懲、辭職、辭退、申訴控告、退休等工作;負責全市行政、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更改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人員退休工資基數的審核工作;負責審核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精簡退職人員、遺屬生活補助等工作;參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做好機關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參保、工資審核工作。

(十一)社會保險科。擬訂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基本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分析預警,擬訂應對措施;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辦法並組織考核工作;負責對全市工傷康復機構和殘疾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定點管理。

(十二)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全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主要為負責特殊工時制度審批、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許可、設立職業介紹機構審核、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設立許可、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民辦職業培訓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集體契約審查、未成年工登記、職工退休退職審批、工傷認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資格審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資格審查、參照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實施範圍審批、企業年金方案審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核發、高技能人才培養補貼核定、《就業(失業)證》核發、失業保險待遇核定、再就業優惠證核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核定、農村低保人員就業援助證核發、申領就業援助補貼、失業人員培訓及職介補貼核定、外國人入境就業許可預審、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預審等工作。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局行政審批職能向行政審批服務科集中,其他科室不再履行集中的行政審批職能。

事業單位

(一)諸暨市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公室。全民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定編5名,領導職數正職1名。經費財政全額撥款。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人力資源的規劃統計、分析預測,管理協調人力資源流動與開發工作;發展、規範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網上人力資源市場);負責全市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辦理派遣介紹手續;承辦全市人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的具體服務工作;開展人才、就業政策諮詢,收集和發布職業供求信息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辦理求職登記、招聘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

(二)諸暨市退休幹部管理所。全民事業單位。定編4名,領導職數正職1名。經費財政全額撥款。

主要職責: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的綜合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兩項待遇落實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活動經費管理;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幹部銀色人才工程工作;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職工)文體活動,受理西藏回諸等退休幹部管理。

(三)諸暨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掛諸暨市人事培訓教育中心牌子)。全民事業單位。定編3名,領導職數正職1名。經費自收自支。

主要職責:承辦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承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職稱計算機、繼續教育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會計、統計、衛生等部分由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國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承辦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各類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為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培養各類緊缺急需人才和複合型人才。

(四)諸暨市職稱考評服務中心。全民事業單位。不定編。經費自收自支。

主要職責:承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前資格審查;承辦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工作。

(五)諸暨市就業管理服務處。全民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定編10名,領導職數正職1名。經費財政全額撥款。

主要職責:綜合管理全市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就業及失業保險工作;開展城鄉統籌就業、促進就業、創業帶動就業和就業援助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發展規劃和職業介紹機構管理規則並監督實施;擬訂企業下崗職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境外人員入境就業管理工作;核定失業保險參保和待遇標準;組織實施失業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擬訂全市就業經費和失業人員促進再就業經費的管理規則和使用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六)諸暨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相似副科級全民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設8個科室:辦公室、財務科、信息科、制卡中心、稽核科、登記申報科、待遇審核科、退管科。定編36名,領導職數1正2副。經費財政全額撥款。

主要職責:統一管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等各項業務;核准社會保險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應繳納的社會保險標準;審核職工基本養老、城鄉居民養老、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等待遇及資格;核准並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組織實施有關社會保險的稽核工作;開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和企業退休人員及城鎮居民健康體檢工作;開展各項社會保險的調查、宣傳和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工作;承辦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七)諸暨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全民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定編14名,領導職數正職1名。經費財政全額撥款。

主要職責:具體承擔對用人單位及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社會保險相關機構及人員的勞動保障監察;受理、處理勞動者舉報、投訴;承辦勞動保障書面審查。

(八)諸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全民事業單位。定編2名,領導職數正職1名。經費財政全額撥款。

主要職責:具體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的處理工作。

(九)諸暨市職業能力培訓指導中心(掛諸暨市職業技術鑑定中心、諸暨市公共實訓基地牌子)。全民事業單位。不定編。經費自收自支。

主要職責:承擔城鄉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組織實施及技術指導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的技術指導和質量管理工作;按分工實施勞動者職業技能資格審查、申報和鑑定工作;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承擔本市就業再就業培訓項目具體實施和管理服務工作;為培養技能人才提供實訓場地。

(十)諸暨市技工學校。全民事業單位。定編100名,領導職數正職1名。經費財政全額撥款。

主要職責:承擔職業技術教育;承擔培訓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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