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調查法能蒐集到難以從直接觀察中獲得的資料.調查法套用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在時間上,觀察法只能獲得正在發生著的事情的資料,而調查法可以在事後從當事人或其他人那裡獲得有關已經過去的事情的資料。在空間上,只要研究課題需要,調查法甚至可以跨越國界,研究數目相當大的總體以及一些巨觀性的教育問題。調查法還具有效率較高的特點,它能在較短的時間裡獲得大量資料。調查過程本身能起到推動有關單位工作的作用。由於調查法不局限對於研究對象的直接觀察,它能通過間接的方式獲取材料,故有人把調查法稱為間接觀察法。
用途
可以用在現狀問題的研究上,如某一地區住房情況的調查等。用調查法研究現狀問題,有一類問題大量存在並且是典型的問題即對策研究的課題。對策研究的基本範式是:問題表現——危實性——成因分析——應對措施。
可以用在比較研究上,如同一地區城鄉師資條件的比較研究。可以用在縱向的發展研究上,如對某些對象定期的調查研究,以獲得其發展變化的資料。
可以用在歷史問題的研究上,如對一些未成為文獻的歷史遺物的搜尋,對今日還健在的歷史人物的訪問等。
此外,一種方法的運用過程中,會隨著研究的的不斷開展遇到許多新的問題,進而演化成師生共同探討的方法性知識。而這也正是研究性學習發展的不竭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