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劇音樂
正文
運用話劇音樂的手法有:①序曲、幕間曲、結束曲。通過它,向觀眾介紹劇本的規定情境及其風格、體裁,為演出前作好情緒上的準備,使戲劇的行動貫串,結構分明,最終可獲得較為完整的形象感受;②在某些場景或動作中配置一定音樂,或描繪劇本的時間、地點、環境氣氛、事件性質;或介紹人物性格、人物關係;或揭示一定的思想內涵;或加強演出的節奏和突出演出的氣氛。導演常與作曲家為全劇主題思想、主要人物及主要動作設計出音樂的主題旋律,並使它重複出現,以強調前後場景的內在聯繫,有時甚至以音樂來創造時間、空間的假定性或幻覺性,有時還能用來造成一種間離效果。話劇音樂一般有三種:①有音源的音樂(也稱“現實性的音樂”),即舞台上出現或由舞台外傳入的有一定的現實依據的音樂;②無音源的音樂(也稱“假定性的音樂”),這種音樂不追求具體的現實音源,而是為戲劇行動作情緒上的補充或延伸,從而加深觀眾的想像和感受;③有音源和無音源的混合音樂,二者可以相互轉換,這種音樂的轉換,往往能改換戲劇的性質,並使演員的思想和行動得到升華或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