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敕

詔敕

帝王的命令。 詔,始於秦;敕,始於漢。漢以後官長諭奉送屬,尊長諭子弟,仍可用“敕”。 唐顯慶中規定,必經鳳閣、鸞台,方為“敕”,限制始嚴,然文字中用“敕”為動詞,仍屬常見。 後人稱皇帝赦免犯人罪責的命令為“敕詔”。

基本解釋

亦作“詔勅”。

1.皇帝下令。

《後漢書·馮勤傳》:“ 勤 母年八十,每會見,詔勑勿拜,令御者扶上殿。”

2.詔書。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詔策》:“ 安 和 政弛,禮閣鮮才,每為詔敕,假手外請。”

宋 蘇洵 《上韓昭文論山陵書》:“如曰詔敕已行,制度已定,雖知不便而不可復改,則此又過矣。”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清廷預備立憲·關於籌備立憲的諭旨與奏摺》:“竊臣等伏讀連日詔敕, 武昌 不守,大軍南下,驚心動魄。”

舉例

如 《紅樓夢》 林黛玉進賈府 敕造寧國府 敕造榮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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