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市行政服務中心設立黨的委員會,由中共許昌市委直接領導。同時是政府的派出機構,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分管。中心設定分二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大廳管理層,內設辦公室、業務協調科、督察投訴科、紀檢監察室。主要負責制訂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視窗的管理和考核;負責對申辦事項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查;受理外來投資者和公民、法人及其它組織的投訴。第二層次是視窗辦事層,由市公安局、財政局、工商局等41個部門組成,設立對外服務視窗62個,共有視窗人員136名。視窗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推薦,經中心考核後確定。視窗人員在大廳工作期間接受中心和原單位的雙重領導,日常工作由中心管理,業務上接受原單位領導。黨團關係轉入“中心”,參加“中心”黨組織活動和政治學習。同時,為進一步方便民眾,中國聯通、移動通訊、瑞貝卡水務、能信熱力、天倫然氣等13家公共服務單位也進駐大廳,共有服務人員20人。按照國務院省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01年以來,我市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連續進行了十一次壓減,市級行政審批項目從改革前的2035項精簡到195項,精簡比例達90.4%,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295項壓減到186項,精簡比例達37%。目前,進駐大廳行政審批項目17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32項,分別占保留項目的91.2%和71%%。市效能投訴中心在大廳設定受理視窗。市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也進駐大廳辦公,接受監管。
職責任務
1、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2、負責對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3、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察。
4、受理對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提出處理意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工作任務,行政服務中心內設3個科室。(一)辦公室。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接待、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
(二)綜合業務科。負責制定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和督察。
(三)投訴督察科。負責對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進行受理並提出處理意見。
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員由市紀檢委(監察局)派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