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1986年,根據豫發(1986)5號檔案規定,撤銷許昌地區,建立許昌市。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撤銷許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院現有幹警175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9人,本科文化129人,雙學位2人,本科以下文化程度25人。現有法官122人,法警16人,事業編20人,工人3人。現轄有禹州市人民法院、長葛市人民法院、許昌縣人民法院、魏都區人民法院、鄢陵縣人民法院、襄城縣人民法院6個基層人民法院。

法院簡介

許昌市位於河南省中部,北距鄭州80公里。現轄禹州市、長葛市、許昌縣、鄢陵縣、襄城縣和魏都區,全境總面積4996平方公里,人口434萬。 許昌歷史悠久,人傑地靈,是華夏民族重要的發祥地之一。在遠古時期,許由部落在此繁衍生息,故稱為許地。公元前八世紀,周封文叔於許,稱許國。公元221年,魏文帝曹丕廢漢立魏以後,因“魏基昌於許”,改許縣為許昌,沿用至今。許昌地處要衝,歷史上是兵家逐鹿之地。東漢建安元年,曹操迎漢獻帝遷都於許,“挾天子以令諸候”,修耕植以蓄軍資,終成霸業,遂使許昌成為當時中國北方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幾千年來,許昌風雲際會,英傑輩出。西漢名相晁錯、東漢名士荀淑、楷書鼻祖鍾繇、著名謀士郭嘉、唐代書聖吳道子等都出生在這裡。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歐陽修、范仲淹、蘇軾、蘇轍等,都曾流寓許昌覽勝、講學,留下了鴻篇佳句。悠久的歷史文化,使許昌享有“魏都”、“鈞都”、“花都”之稱。 改革開放以來,許昌市經濟、社會發展迅速,綜合經濟實力不斷增強。尤其是通過開展創“園林城、衛生城、優秀旅遊城市”活動,許昌市的城市精神文明建設也取得了豐碩成果,許昌市是“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園林城”、“中國特色魅力城市”。 1986年,根據豫發(1986)5號檔案規定,撤銷許昌地區,建立許昌市。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撤銷許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院現有幹警175人,其中研究生學歷19人,本科文化129人,雙學位2人,本科以下文化程度25人。現有法官122人,法警16人,事業編20人,工人3人。現轄有禹州市人民法院、長葛市人民法院、許昌縣人民法院、魏都區人民法院、鄢陵縣人民法院、襄城縣人民法院6個基層人民法院。

機構設定

2013年,許昌市中級法院機構改革,經批准成立的內設機構有28個:辦公室,政治部(內設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法庭指導組)、第二庭、第三庭(智慧財產權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法警支隊,司法技術處,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監察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法官進修學院。

所獲榮譽

多年來,許昌中院黨組及廣大幹警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上級法院指導下,緊緊圍繞 “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恪盡職守,公正執法,開拓進取,創先爭優,各項工作碩果纍纍、成績斐然。近年來,許昌中院先後獲得10項國家級、245項省級和186項市級榮譽,2007年被授予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09年至2011年連續三年被評為全省法院系統績效考評工作先進單位,2007年和2011年先後兩次榮立集體二等功。湧現出一大批先進模範人物,榮獲個人三等功以上榮譽共80人,柴子瑞、何永鈞、朱建英分別榮立個人一等功,劉亞麗被表彰為全國法院優秀女法官、全國三八紅旗手,王魯增獲得河南省“五一勞動獎章”。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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