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

訪民

訪民,指作為信訪人的公民,即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

基本信息

簡介

訪民指作為信訪人的公民,即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
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採用前款規定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稱信訪人。

特徵

訪民絕大多數是中年人,約占上訪人數的60%,60歲以上的訪民約占35%,30歲以下的約占5%。
從性別上來看,訪民大多數是女性,約占60%,男性占40%。
從文化程度上看,中專以下學歷的訪民占大多數,約占90%,訪民中會用電腦會上網的更是少數。
從上訪時間來看,上訪10年以上的占20%,上訪4年至10年占30%,上訪1年至3年的占40%,上訪1年以內的占10%。
訪民大約有70%是來自於農村和小城鎮。他們上訪的原因很多各種各樣,但這幾年突出的一個原因是拆遷案,這占到了上訪原因的30%,尤其以來自東部和中部的為多。
訪民的訴求90%都是要求經濟上的賠償,有小部分是要懲罰“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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