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內容
計畫成本分配法適用於在各輔助生產車間服務單位實際成本比較穩定的情況。
計畫成本分配法計算公式為:
計畫成本分配法的實際成本=輔助生產成本歸集的費用+按計畫分配率分配轉入的費用
輔助生產成本差異=實際成本-按計畫分配率分配轉出的費用
若>0,超支差異,轉入管理費用借方
若<0,節約差異,可以用紅字轉出
計畫成本分配法的優點:簡化和加速了分配的計算工作,排除 了輔助生產費用的高低對受益單位成本的影響,便於考核和分析各受益單位的經濟責任。
案例解析
光華公司的鍋爐車間、機修車間成本總額分別為28 730元和12 300元。兩個輔助生產車間供應的對象和數量見“表1”,假定光華公司按計畫成本分配輔助生產費用,計畫單位成本:鍋爐車間的蒸汽每噸為2.30元;機修車間每小時3.80元,計畫成本與實際成本之間的成本差異應追加分配。 會計分錄如下:
①按計畫成本分配的會計分錄:
借:輔助生產成本——鍋爐車間 760
——機修車間 920
製造費用 ——基本車間 31 350
管理費用 —9 950
貸:輔助生產成本——鍋爐車間 30 820
——機修車間 12 160
②分配成本差異的空間分錄:
借:製造費用 ——基本車間 —89
管理費用 —181
貸:輔助生產成本——鍋爐車間 —1 330
——機修車間 1 060
計畫成本的計算方法比較簡單,在此不再贅述。
方法計算
在生產實踐中,各輔助生產部門發生的實際生產費用與計畫成本存在差異是在所難免的。因此,“計畫成本分配法”的核心問題是“成本差異”的計算。前面資料中規定的計算公式是:成本差異= 各輔助生產部門發生的費用+按計畫成本分配轉入的費用-按計畫成本分配轉出的費用;而案例中隱含的計算公式為: 成本差異=輔助生產實際成本-按計畫成本分配合計。
我們僅就鍋爐車間為例分析本案例的差異計算:鍋爐車間直接生產費用為28 730元;應從機修車間轉入760元(200×3.80);則鍋爐車間輔助生產實際成本為29 490元(28 730+760);鍋爐車間按計畫成本分配合計為30 820元(13 400×2.30,包括機修車間的400×2.30);鍋爐車間最後的“成本差異”為-1 330元。
從鍋爐車間的計算過程中不難發現,本案例是在用一個已經含有計畫成本成分的數字29 490元(28 730+760)和另一個完全為計畫成本的數字相減,來求得實際成本與計畫成本的差異。這種做法不但極為繁瑣,又使得“成本差異”成為一個完全虛擬、喪失實際基礎的數字。
筆者認為:輔助生產實際成本就應當為各輔助車間當期發生的直接生產費用,即鍋爐車間為28 730元;而計畫分配成本就應當為按該車間計畫單位成本對“外部使用部門”的分配成本,即鍋爐車間為29 900元(21 850+8050);“成本差異”就應當為各輔助車間生產費用減去對“外部使用部門”分配計畫成本的差,即鍋爐車間為-1 170元(28 730-29 900)。這樣做可以省略不必要的互動分配計算,又使得輔助生產實際成本更為“實際”,才能真正體現簡易分配方法的簡單容易操作。
看出:按計畫成本“對外”分配的輔助生產費用金額仍然為41 300元(31 350+9 950);待分配的“成本差異”仍然為-270元。即計算結果與案例解析完全相同。但本方法會使得計算更為簡便,分配表更為清晰易懂。
關於會計分錄
案例中給定的會計分錄顯然與“互動分配法”雷同,過於繁瑣,為登賬、結賬和日後對賬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況且存在一定錯誤,如借記“製造費用——基本車間31 350”,使記賬人員無法登記“多欄式”製造費用明細賬。而按照重新計算的結果,會計分錄可以簡化為:
①按計畫成本分配的會計分錄:
借:製造費用 ——水、汽費 21 850
——機修費 9 500
管理費用 ——水、汽費 8 050
——機修費 1 900
貸:輔助生產成本——鍋爐車間 29 900
——機修車間 11 400
②分配成本差異的會計分錄:
借:製造費用 ——基本車間 —105
管理費用 —165
貸:輔助生產成本——鍋爐車間 —1 170
——機修車間 900
按照新的計算結果編制的會計分錄,不會反覆登記調整“輔助生產費用明細賬”的賬面數字,減少了登帳工作量,也使得“輔助生產費用明細賬”的賬簿記錄更為整潔,更有利於後續的結賬、對賬與查賬。分項目列示製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的具體內容,又為多欄式費用賬簿的登記提供了便利。
結語
輔助生產費用分配是企業成本計算的重要環節,“計畫成本分配法”是實踐中常用的重要方法,各種資料對於該方法的闡述應當儘量準確、簡便、易懂。因此,“計畫成本分配法”應當是:先按照各輔助車間產品或勞務的計畫單位成本和各“外部”受益單位的受益量對外分配,然後再計算各輔助車間實際生產費用與對外分配計畫成本的“成本差異”,將差異直接計入管理費用或向“外部”受益單位追加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