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義
解除:jiěchú
1解決、消除。一般指去除某種狀態或者從某種情緒之中退出(EG:解除防備)。
例如
例如解除負擔、解除後顧之憂、包括解除武裝等等。
漢 焦贛 《易林·蒙之鹹》:“憂禍解除,喜至慶來。”
元鄭光祖《伊尹耕莘》楔子:“輔佐 成湯 ,伐 桀 救民,解除蒼生倒懸之苦。”
魯迅 《花邊文學·論秦理齋夫人事》:“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為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
記載
漢代陰陽家稱禳除兇惡為解除,後來迷信的人也沿用此名。
漢 王充《論衡·解除》:“世信祭祀,謂 祭祀必有福;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凶。”
《 太平廣記》卷二八三引 南朝 宋 劉義慶《幽明錄·師舒禮》:“太山府君問禮:‘卿在世間,皆何所為?’ 禮 曰:‘事三萬六千神,為人解除祠祀,或殺牛犢豬羊雞鴨。’”
清袁啟旭《<燕九竹枝詞>序》:“古時都會之地,元日至月晦,士女悉集水湄,湔裙酹酒,以為解除。”
黃曆中的解除為打掃房屋,掃除之意。
另義
勞動契約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 終止勞動契約的 法律效力,解除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中國勞動法在規定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契約的條件時,就勞動者有過錯和 勞動者無過錯兩種情況作了不同的規定。